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宠天戈审视着她被热水熏得嫣红的双颊,一只手缓缓离开她的长,转而搂上她的纤腰,轻柔地用手心爱抚着那滑嫩的肌肤。
细腻的脖颈宛如天鹅般优雅,两片锁骨令人怜惜,再往下,两团软嫩的雪腻更是随着呼吸颤颤巍巍,这是个十足的尤物。
娇嫩的触感令他爱不释手,美妙玲珑的曲线无声地宣示着年轻的娇好。他眼色一沉,略略用力,握住了其中一边高耸的柔软,用稍显粗糙的指腹捏掐着顶端的一粒红果。
“啊!”
再也忍不住,夜婴宁猛地睁开酸涩疼痛的眼睛,吃力地从宠天戈怀里挣脱出来。
眯着眼,她胡乱地抓起身边格子架上的一瓶沐浴乳就用力甩了过去。
宠天戈稍微一偏头就避开去,倒是她,脚底一滑,向前栽去,刚好撞入他的怀里。
“这算是投怀送抱吗?!”
口中揶揄,一把抓起她的手臂向上提,夜婴宁被迫挺起胸,他的掌心便顺势亲昵地刮蹭着那枚逐渐觉醒的粉红色蓓蕾了,原本浅粉色的晕圈在他的大力揉搓下逐渐变成了诱人的深玫瑰红色。
酸胀微痛的感觉立即从小腹处传来,夜婴宁一惊,不得不忽略身体的不适,慌忙去推他,尖叫出声。
“流氓!你放开我……唔!”
她见自己力气太小,根本推不开,索性一哈腰,照着宠天戈的手腕就狠狠咬下去!
夜婴宁用了全力,她的牙齿都磕到他的手腕骨了,可他还是不松手,就像是没有痛觉似的。不仅如此,他像是报复一般,拇指和食指微微用力一夹她的蓓蕾。
痛意令她下意识张开嘴,宠天戈趁机从她的“铁齿铜牙”里抽出自己的手,甩了几下,他眯眼一看,上面的齿痕清晰无比,还带着几条血丝儿。
“你真是属狗的吧?算算看,你这都咬我几次了!”
宠天戈气愤地低低咆哮出声,而夜婴宁并不理会,飞快地旋开阀门,将脸和手上的泡沫儿快地冲洗干净。
她的大眼睛已经泛红,看起来像一只兔子,这让宠天戈又感到些许自责。
怕被水溅到,他连忙闪开,跨出浴缸,走远了一些,靠在门口,看向夜婴宁的眼神却丝毫不减炽热火烫。
“算了,去换衣服吧,抓紧时间。”
夜婴宁围上浴巾走出去,忍不住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低低怒道:“宠天戈,你真是小人!”
他不以为然地摊摊手,似乎默认了这一“夸赞”。
第二十九章 婚礼碰面()
浴室小插曲将夜婴宁残存的困意全部打消,而正在开车的宠天戈则心情大好,哼着曲子,不时转过头看她几眼。
白色的套装,心形的领口设计,得体大气中又显得很轻快调皮。
见了她几次,宠天戈现,虽然夜婴宁是珠宝设计师,但她身上的饰却并不多,最多只是用不同颜色款式的项链来搭配所穿的服装,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联想起上次她去商场看珠宝,最后却什么都没有买,宠天戈不禁又有些好奇:这个女人,她到底想要什么?
论家境,论财富,论地位,论容貌,她几乎拥有令其他女人艳羡的一切。
他不是傻子,不会看不出来,她在有意纵容自己,甚至是容忍他的所作所为。
面对生活,一个女人忽然迸出惊人的忍耐力,只会因为两个原因,要么想得到,要么怕失去。
一时间,夜婴宁,以及她的过往,在宠天戈的心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谜团。
一个小时后,两人赶到了婚礼现场。
结婚的确实是宠天戈认识多年的小,新郎家中是做海藻生意的,女方则是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男方家想得很周到,这次婚礼并没有过分炫富,免得让娘家人吃不消,就连邀请的客人也不多,都是普通亲友。
虽然刻意低调,但整个婚礼的现场布置得却极为用心:荷兰空运的新鲜花束,巨幅的婚照相框上镶嵌有88颗施华洛世奇水晶,每一张白色的长桌上都摆放着粉色的郁金香和香槟。因为新娘是基督徒,所以整场婚礼都是西式风格,婚礼地点就设置在教堂外的草坪上。
走在草坪上,夜婴宁看着四周的鲜花和彩球,似乎也受到了这股浪漫气息的感染,不禁出声道:“真是好久都没参加婚礼了呢。”
一边的宠天戈忽然驻足,挑眉道:“没记错的话,你不是半年前刚结婚吗?”
想到她和周扬貌似分开睡,尤其后者还经常在部队生活,宠天戈不禁萌生出一股奇异的念头,三分吃惊,三分窃喜,三分不解,再加上一分期待。
话一出口,夜婴宁也觉得自己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幸好,宠天戈的心思还放在她和丈夫分居这件事上,没有过多留意。
“咳咳,我现你和……”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问出心中的疑虑,按理来说,结婚不到一年,正是夫妻二人蜜里调油的时光,怎么会分房而居?!
宠天戈的话尚未说完,就看远处一阵喧闹,伴娘们簇拥着新娘走过来,年轻些的宾客们全都围上去。原来,是等着新娘抛手捧花,看谁好运气能够接到。
夜婴宁连忙向旁边的位置挪了挪,扭头冲宠天戈笑笑,“咱们腾出地方来,我都结婚了,就不凑这热闹了……”
不等她转过脸去,忽然,一道弧线从空中划过来,不偏不倚,那束白色的捧花正落在夜婴宁的脚边。
她一惊,再抬起头,四周已经涌过来无数道视线,有遗憾有好奇,似乎都想看看,是哪位在场的女士有这份好运气,能够得到新人的祝福,早日找到心中所爱。
“我……”
夜婴宁稍显无措,刚要向宠天戈投去求助的视线,不想,就在对面的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道娇俏的声音来。
“宁宁姐?!真的是你?你也在这儿?!”
声音里透着惊讶,夜婴宁循声望去,说话的正是堂妹夜澜安,而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正是一脸古怪表情的林行远。
盛装打扮的夜澜安似乎褪去了女孩儿的青涩和稚嫩,浅紫色小礼服在身的她此刻俨然有几分女人的妩媚,林行远亦是正装在身,白色的衬衫外套了一件浅灰色的西装马甲,一眼望去十分俊朗洒脱。
原来,新娘的父亲曾经给出国留学的夜澜安写过教授推荐信,算是一个大人情,所以她今日特地带着男朋友前来祝贺,也是趁机献上一份厚礼表表心意。
“真没想到,天宠的宠总也在,你们……是一起来的?”
狐疑的眼光不停地来来往往于宠天戈和夜婴宁的脸上,夜澜安虽然刚刚回国不久,但毕竟出身在商人世家,平时跟父母出席宴会,耳濡目染,中海市的有钱人,她也认识个七七八八。
所以,夜澜安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辨认出,此刻,站在堂姐夜婴宁身边的这个高大的男人,就是天宠集团的掌舵人宠天戈。
“宠总,您好啊,我是宁宁姐的堂妹,我叫夜澜安。家父是夜昀,他时常提起您,说您年少有为。久仰久仰了!”
夜澜安年纪不大,说起商场上的客套话倒是格外流畅,她笑着主动伸手,向宠天戈问好。
宠天戈先看了一眼夜婴宁,然后才眯起眼,握住夜澜安的手。
“夜小姐,失敬失敬。”
虽然他口中问候的是夜澜安,但眼神看向的,却是不远处的林行远。
当初,天宠集团想要吞并林氏的时候,宠天戈请人做过调查,见过林氏一家人的照片,这当中,自然也包括在外求学的林氏少爷林行远。
所以,宠天戈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且他相信,对方也不会对自己曾经所做的一切毫不知情。
出生在这样家庭里的孩子,绝对不会蠢,虽然不乏浪荡纨绔子弟,可那样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利用家族的财富为自己的未来铺路,不会甘心做一辈子的二世祖。
两人眼神一对上,瞬间在空中产生了无形的火花——在辨认敌人这一点上,雄性动物们的直觉往往精准得可怕。
松开手,夜澜安讪笑两声,到底年纪小,沉不住气儿,她眼珠儿转了转,立即快步上前,亲昵地挽住夜婴宁的手臂,顺势将她拉到一边。
“姐,他这人风闻可不好了,你离他远一点儿!”
夜婴宁一怔,继而失笑道:“你不是一直在国外,怎么对国内的事儿,比我还了解?”
夜澜安嘟起红唇,声音压得更低,娇滴滴回道:“听别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