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湓诟涸鹛魍恼远ò埠凸肥Q劾铮盟┳煺诺美洗螅胩於己喜宦#晕庵挥械斗ň浚幌氲郊跻踩绱松衿妫哟怂┒栽獾木磁甯由盍思阜帧�
元封押着六匹马一个人来到堡门口,冲上面喊道:开门,再下来几个会骑马的,把外面跑散的几匹马收拢一下。
大门打开,几个少年奔出来接过那小马贼手中的缰绳,一人一匹翻身上马自去收拢马匹去了,那小马贼也被人拿绳子绑住押了进去,元封却不急于进堡,从四下散落的五具尸体上把箭矢拔了出来,在死人身上擦了擦血,看看没折没弯,就放回了箭壶。
堡门边放着一个破爬犁,也不知道是谁家丢在这儿的,少年们把它套在马上,拉出去把堡子外面那十一具尸体都收拢了过来,尸体上的箭矢、长刀、匕首、银钱都被搜出来放到一处,尸体一字排开摆在路上,堡门紧闭起来。
忙完了这一切,少年们才觉得有些激动,有些彷徨,有些后怕,望着一长溜尸体和十几匹马,还有那一地的刀剑,他们都清楚这回自己干了一桩大事。
大家干得不错,现在才二更天,都回去睡觉吧。元封道,但是大家却都没有回去的意思,这些少年干了有生以来最牛逼的一件事,就算回去了也睡不着,元封见大家都站着不动,眼巴巴望着自己,似乎意犹未尽的样子,便道:也罢,此时回家惊扰了爷娘睡觉反而不美,这样吧,咱们在箭楼上烤火吧。
少年们从下午开始就轮番监视商队的行动,赵定安更是通过张铁头得知商队里有个叫王小二的家伙是最近才加入的,看起来年龄不大,白白净净的,但是加入商队的时间未免太凑巧,于是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终于有了收获。
为了监视行动,很多人晚上都没怎么吃饭,这会一个个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元封见状便道:街上有两匹死马,不如咱们烤马肉吃吧。
众人一听这话,眼神中便带了些兴奋地神色,雪夜杀人,然后炙肉饱啖,便是那行走天地之间的大刀客、大英雄也莫过于此吧。
赵定安道:我家有酒。
狗剩道:我家有盐巴,还有我三叔从西域带来的孜然。
还有一个少年,正是刚开始看到元封切手指后吓得尿裤子的那个,姓孟,没有大号,因为上面有个姐姐,所以被大家称为孟小二,他也吭哧吭哧说道:我家有柴火。
(致某人:这个就是以后的孟叶落,主角的班底啊,属于主演。而且是型男,这下你满意了吧。)
众人道:拉倒吧,你姐那么凶,知道你偷柴火还不活劈了你。
元封道:别惊动家人,我看这烂爬犁没人要,咱们就拆了它生火,万一有人讨账大不了拿银子赔他便是。
众人就都说好,赵定安和狗剩溜回家去拿酒和佐料,其余的人把爬犁拆了,用刀割了几块马肉,一起拿到堡墙上来。
堡门上方原本是个简陋的箭楼,昨日稍加修缮了一番,倒也能挡些风寒,火刀火镰火折子都是现成的
少年们忙和着生火切肉,那个叫做孟小二的孩子讪讪地偎过去,别人却都赶他:一边去,尿裤子的人没资格和我们一起玩。
元封上下打量孟小二,只见他身量矮小纤细,皮肤白皙面容清秀,倒像是个女孩子,便开口问道:你多大了?
孟小二脸上一红道:十五。然后又补充道:过了年,正月里就满十五了。十五肯定指的是虚岁了,这么说这孩子现在不过十三岁而已,吓得尿裤子也不算啥,元封拍拍他的肩膀道:刚才你很勇敢。
孟小二的脸又红了,不过这次不是害臊的,而是激动的红,能得到师父的夸奖真是不容易呢。
元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也没打一声招呼就下了堡墙,过一会爬上来,手上多了一条裤子,裤脚被刀割短了,显然是从尸体上扒下来的。
孟小二,湿裤子不能穿,把这个换上。元封把裤子扔了过去,此时火已经生了起来,十几个半大小子凑在一起,倒也热热乎乎,在众人的注视下,孟小二扭扭捏捏把湿裤子脱下来,换上干棉裤,少不得又被人调笑了一番那没长毛的小鸡鸡,不过气氛却是友善了许多。
过了一会,酒和佐料都到了,一帮双手沾满了血腥的少年便开始了他们梦想中生活的第一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马肉其实并不好吃,纤维粗,难烧熟,酒也很难喝,大老赵是个酒鬼,买的都是最粗劣的地瓜烧,喝下去直辣嗓子眼,不过少年们却觉得这肉特别的香,这酒特别的醇,一群人围坐在熊熊篝火边,用一只大碗轮流喝着烈酒,啃着匕首上插着的马肉,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从今天起,他们长大了。从只知道胡闹的半大孩子变成了能保护家人的男子汉,从爷娘膝下的少年郎变成家里的顶梁柱,顶天立地的真汉子。
元封的眼睛扫过这一张张被篝火映红、酒精烧红的年轻的面庞,心中也是起伏汹涌,在在纷乱的年代,唯有兄弟和武器才值得信赖,这些十八里堡长大的孩子,能不能成为自己一生相托的兄弟呢。
不如咱们结拜吧。赵定安的话打断了定安的思绪,并且立刻得到其他人的响应,当他们七嘴八舌表示赞同之后,都把目光投向了元封。
元封微笑着说:正有此意!
十三个少年在堡墙上一字排开,对着天边的月亮,庄严地跪倒。
苍天在上,十八里堡子弟赵定安、孙狗剩、王小尕。。。。。。元封。。。。。。孟小二等一十三人,今日在此结为兄弟,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违誓言者天诛地灭。
夜色幽深,铮铮誓言传出去好远,在天地间回荡,箭楼里熊熊燃烧着的篝火似乎也更明亮了一些。
拜盟之后,诸人分别割破手指滴血进酒碗,每人喝了一口,这就算结拜仪式完成了,虽然条件简陋,程序也不正规,没有斩鸡头烧黄纸,但是在少年们心中,这已经是最神圣的誓约了。
赵定安最大,当仁不让是大哥,元封倒也不算最小的,排行老九,从此他有多了一个称呼:九郎。
结拜完毕,众人都是心情激荡,回去继续喝酒,就这样厮混到天光大亮。
喔喔喔雄鸡一唱天下白,出来扫地的,到尿盆的大人们打开家门,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地走出院子,却发现对门和隔壁的邻居眼神呆滞,直勾勾盯着堡门处的街道。
于是这些人也看过去,只见那厢赫然摆着十几具尸首!
第11章 投名状()
镇民们目瞪口呆,一时间全都愣在当场,过了片刻才有人清醒过来,丢下手上的东西朝堡门处围过去。
一共是一十四具尸体,一水的老羊皮坎肩,窄袖子棉袄,护腕,腰间牛皮板带,下面长靴子,看打扮就知道是让镇民们闻风丧胆的马贼,不过现在这些马贼都已经变成了死鬼,大多数都是喉头一个血窟窿,另外有三个人更惨点,浑身上下都是血口子,这股马贼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堡子里,又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变成尸体呢,众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到底是谁干的啊?有个大叔自言自语道。
是我们杀的。只听头顶上传来回答,语气淡淡的,似乎只是杀了几只鸡一般的简单。
镇民们抬头望去,之间堡墙上十三个身影一字排开,威风凛凛地站着,每个人腰间都插着长刀,当中一个身背猎弓的正是元封,其他人也都面熟的很,正是堡子里那些人厌狗嫌的半大小子们。
这十三个小子年龄有大有小,个头也参差不齐,年幼些的都尽力地挺着胸脯,一脸的骄傲,竭力装出大人的模样,而那些稍大些的少年则是敞开着皮袄的前襟,单手叉腰,眼神投向遥远的天际,说不出的寂寞英雄感觉。
他们中的很多人,身上脸上还带着马贼的血,都舍不得擦掉,初升的阳光撒在他们身上,倒真的宛如十三尊战神。
镇民们都有些呆了,这还是自家那个成天尿炕,闹着要吃麦芽糖的娃娃么?还是那个不听话总喜欢偷鸡摸狗的不孝子么?一夜之间这些娃娃竟然做下如此骇人的勾当,而他们这些当爷娘的竟然不知道,这多少让他们有些彷徨,也有些欣慰:娃长大了。
一声怒吼打破了平静:小二,一夜不回家,你想死啊!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怒气冲冲的走过来,对着堡墙上的孟小二狂吼。
少女到了近前,却没看见被人团团围住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