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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2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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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当的战事准备。既能强身健体,振奋士气,又能向周边国家示威,彰显武力。狩猎被唐代的帝王们当成一件国家大事。

    四季田猎,最隆重的便是秋狝与冬狩。苇泽关地处关隘,乃是兵家重地。每年除了冬狩,其余三季皆不组织田猎。所以这一年一次的冬狩便显得极为郑重。

    薛朗就是来凑热闹的,军队领头的也不是平阳公主了,他更没兴趣与军队一块儿,只在山脚下,安心的等着自家部曲,顺便举着望远镜围观军队狩猎。

    唐人狩猎,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有火攻、围猎、网捕、套索、骑马射箭等,端看地形地貌而定,可谓灵活多样。

    军队狩猎自然与旁人不同,配合更加的紧密,行动也更加的严整。在开始之前,便各自分配了狩猎的地盘。看各营行进有度的各自带着家伙事去各自划好的地盘狩猎,薛朗这才收放下望远镜,收回围观的目光,等着自家部曲狩猎归来。

    像这样人数众多的狩猎,像野兔这种机警胆小的小动物,早就吓得不敢出洞了。薛朗带了许多调料,准备等猎物送来,就让人洗剥干净,用调料腌制起来,待狩猎的队伍回来再一起上火烤制。

    等了半个多小时,远远便见一队人马下山来,行在前头的居然是馒头、油条,两只狗狗中间似乎有只鹿——

    鹿?!

    薛朗连忙举起望远镜一看,馒头、油条行在前面,一只一边,嘴里咬着一只鹿角,拖着一只公鹿过来,看公鹿脖子处狰狞的伤口,显然这是馒头它们的战利品!

    忙不得多想,薛朗连忙迎上去,护送的队正立即向薛朗行礼:“卑职见过主上。”

    “免礼,不用如此多礼。这只鹿是?”

    薛朗急切的询问着。队正立即道:“回主上,这只鹿乃是五只灵犬们的猎获。”

    薛朗一听,不禁大喜,开心的挨个拍四只狗狗的脑袋:“馒头、油条、包子、豆浆,还有红太郎,这是你们猎到的?”

    “汪!汪!”

    包子蹿出来,大声的叫着,亢奋的转圈;豆浆也跑过来,用脑袋蹭薛朗的手,求抚摸的意图很明显。

    薛朗不禁大喜,挨个虎摸、搓揉狗头:“好样的!干得不错!来,抱抱!”

    挨个又拍又抱的夸奖了四只狗狗一番,待轮到红太郎时,薛朗咯噔一下,看着它白森森的犬牙,还是打消了抱抱的念头——

    那是狼,不是狗啊!

    薛朗喜不自禁,当即让人把鹿洗剥干净,先分了一半给四只狗狗和红太郎,一只一大块肉连骨带肉的奖励。剩余的才让人腌制起来。

    “禀娘子,薛咨议使人送了腌制好的鹿肉来,说是灵犬们的猎获,赠与殿下品尝。”

    暮雪进来通报。平阳公主在自己的院中,依着熏笼持卷看书,闻言饶有趣味的挑眉,道:“灵犬们的猎获?”

    暮雪道:“回娘子,正是。送来的人说,灵犬们合力猎了一只公鹿。”

    平阳公主颔首:“真是好狗儿!好,着人于院中架上炭火、炉子,灵犬们的猎获,薛咨议腌制的鹿肉,定要尝上一尝。”

    “喏。”

    暮雪下去传话。不一会儿,院中便架起炉子,开始烤肉——

    “好香的味道!”

    肉还没烤好端上来呢,香味儿就已经飘进来,嬷嬷赞了一句。平阳公主一笑,放下书卷,道:“香味诱人,如何能静心读书!也罢,先满足口腹之欲再读也不迟。初雪,烫上一壶幼阳所送之白酒,美酒配佳肴,一享冬狩之乐也。”

    “喏!”

第265章 真猛士当惺惺相惜() 
唐人冬狩,根据猎场路途的远近,少则一天,多则五六天,断然不会有清朝皇帝那些动辄一两个月的围猎。苇泽关冬狩的猎场就在附近,自然只有一天。

    临近傍晚,狩猎的队伍陆续归来。薛朗的部曲们收获也不错,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容——

    薛朗说过,今天的猎获,除了毛皮要上交外,肉大部分都会分给大家。眼看启程回长安在即,薛朗不会留太多肉,吃个新鲜即可,免得路上不好搬运。

    军队冬狩当然不会像部曲这般随意,行进、围猎皆有章法。到鸣金收兵的时候,各营归队,回到演兵场,各自的猎获堆放在队伍前头,不乏狼之类的凶兽。

    “好!”

    大大的喝彩声,把薛朗的注意力也吸引过去——

    原来是李弘节巡视到叶卿的队伍处,一堆猎获前,一只五彩斑斓的猛虎无比显眼。又是双目被射中而死。

    李弘节忍不住爆出一声喝彩!叶卿身后的士卒们,一脸的与有荣焉,满脸自豪之色。叶卿弯腰躬身行礼,依旧一张严肃的扑克脸。

    李弘节赞道:“好弓术,好猛士!此大虫不知是何人所猎?”

    叶卿手下的士卒们高声道:“将军,此乃我们叶都尉所猎!”

    叶卿谦虚的道:“李将军过奖。”

    唐人尚武。李弘节也是行伍之人,弓马娴熟,自然知道要猎获一头大虫,还不伤皮毛,只射中双目便射死大虫是何等难度。

    不过,李弘节是知道叶卿的,知道他已经因军功升值,要随平阳公主回京,调入十六卫任职。叹道:“叶都尉好弓术!此等弓术,当称绝世矣。”

    叶卿态度更加谦谨:“将军过誉,末将愧不敢当。”

    李弘节是真遗憾,如果是别的人调叶卿入京,那他说什么也要拦下来。奈何调叶卿入长安的却是平阳公主。李弘节再求才若渴,在平阳公主面前也只能止步。

    毫不吝啬的夸赞了叶卿好几句,李弘节方才接着巡视。巡完叶卿的队伍,李弘节巡到马三宝处,还没来得及看堆放在地上的猎获,已被地上的放着的一头熊吸引住目光——

    那是一头壮硕的棕熊!整头熊皮毛完整,连个伤口都没有,就脑袋处清晰可见的凹下去,竟是被人硬生生砸碎颅骨而亡。

    李弘节直接倒吸一口气,骇然问道:“不知这是何人手笔?如此神力,真乃稀世少有之猛将也!快快出来让某见见!”

    江临腼腆的笑着出列:“禀将军,这头熊乃是我所猎。”

    李弘节眼睛就跟探照灯似的,把江临从头到脚打量三遍,满脸的喜色,问道:“这头人熊乃是你所猎获?你叫何名?”

    江临做足礼数,回答道:“卑职江临,见过李将军。”

    李弘节点点头,赞叹道:“冬眠之熊,最是暴躁,攻击力十足,你能降伏,可见乃是真猛士也!”

    “将军过奖,不过是有几分蛮力,算不得什么。”

    有叶卿的老虎和江临的熊专美于前,后面的猎获,只数量上占优,质量上就没哪个队伍能赶得上叶卿和江临的。

    李弘节一边欢喜一边可惜,这两人都是因军功升职,他留不住,也留不得。明知眼前事宝玉,却要放过,李弘节很是纠结,惜乎猛士乃是平阳公主之手下。

    巡视一圈,李弘节重新回到点兵台上,朗声道:“众营之猎获,当以叶卿叶都尉和江临江校尉为先,只是,大虫与熊,当以谁为第一啊?”

    台下士卒议论纷纷,有支持大虫的,也有支持熊的。江临道:“叶都尉的弓术,江临不及也,当以叶都尉所猎之大虫为第一!”

    叶卿道:“非也!当以江校尉之人熊为第一!现在乃是仲冬时节,人熊应已冬眠,极难猎获,即便运气凑巧寻到人熊冬眠之穴,面对于冬眠中被吵醒而暴躁之人熊,论勇论武,皆当以江校尉为第一!”

    一时间,两人竟然推来让去。你夸我的灵巧,我夸你的神力,大有惺惺相惜之感。

    李弘节哈哈大笑道:“好!你们皆是好儿郎!在我看来,你二人,一人弓术绝世以巧决胜,一人神力盖世以猛慑人,都可论第一也!本将军宣布,今年冬狩的第一者乃是叶都尉与江校尉并列,皆是第一!众将士可服气?”

    “服气!心服口服!”

    “好!伙夫营何在?燃上篝火,烹饪野物,上酒水,今日,某要与将士们同乐,不醉不归!”

    “喏!”

    伙夫营的忙碌起来,洗剥猎物的洗剥猎物,烧火的烧火,抬酒水的抬酒水,忙得不亦乐乎。

    围观至此,薛朗便没再围观,而是加入到自己的部曲中,也让人摆上酒水——

    酒水是新酿的白酒,度数不高,四十度左右。薛朗喝着觉得淡,在部曲们喝来,却是难得的烈酒。

    薛朗兴致颇高,就着烤肉,端着酒杯,先大家一起喝了三杯。之后,几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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