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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无心学习,只考上一个本科学校。
不用苏瑾歌出手,苏瑾悦就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听说最近还和社会上的“大哥”有牵扯,为了耍酷浑身打满了洞,耳钉唇钉舌钉鼻钉,再加上满身纹身阴郁的眼神,自以为是的酷却是人们眼中的异类。
面对那些嫌弃的目光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比起那些目光,她更讨厌的是没有人关注她,把她当透明人,她想要存在感,她要是所有人目光的中心。
为了这个,她在脸颊打了一个一分硬币大的洞,吃饭喝水都不方便,她却觉得很高兴,她终于迎来了所有人的注视。
知道苏瑾悦近况的时候,苏瑾歌正躺在赵世煊膝盖上看书,阳光柔柔的不刺眼,赵世煊温柔的声音就在身边,周围萦绕着好闻的皂角气味。赵世煊轻轻的给她按摩头部,苏瑾歌放下书抱住赵世煊的腰发出满足的叹息,就像夏日赖在主人腿上被揉的想打滚的猫。
“真不想离开。”她叹息着说。
可是再过八个小时,就是第二天了,她必须在三个小时之后乘飞机往学校所在的城市赶。
异地恋,真是让人烦恼的事情。
不过才两年时间,她就从面对赵世煊的战战兢兢变成此时的亲密无间。那时候,她力气奇大,为了让未来的老师满意,整天端茶送水煲汤解闷,还挤走了给赵世煊推轮椅的特助的位置。
她推着轮椅风风火火,着急的时候会一把将轮椅抬起来,不用赵世煊辛苦的一步步操作。可是赵世煊出于面子考虑,经常训斥她,说她轻狂,一点女孩子家的温婉贤良都没有。
天可怜见,那段时间为了复习她忙成了狗,为了学习她遵循大多数人的步伐将吃饭时间都压缩到五分钟,跑操的时候顺便背书,洗头洗澡只能在凌晨。就这样她还要一星期挤出一天时间去“孝敬”赵世煊。
被锻炼的生活节奏奇快,走路办事都风风火火的,怎么有耐心去遵循赵世煊那套优雅端庄的做派。
当时被赵世煊一教训,也许是夜色太美,她问了一句:“赵叔叔你有女朋友或者未婚妻吗?”
赵世煊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说:“没有,不过如果我有未婚妻行动举止必定比你……”
他没再说下去,因为苏瑾歌吻了他,仗着他站不起来一低头就吻了他。
之后苏瑾歌狗胆好像回归了,看了他一眼惊恐的后退三步,然后转身跑了,跑了!好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赵世煊看着苏瑾歌的背影陷入沉思,这小王八蛋,占了他便宜不说还把他扔在这儿,实在是岂有此理。
赵世煊打电话叫了特助小王过来,小王接到电话感动的泪流满面,我特么好不容易有了半天假,正陪女朋友逛街呢就被叫回去了。老板你来承受我女朋友的怒火吗?
小王还是放弃了感情升温的好机会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满含忧虑的问:“老板,苏小姐怎么不在?”
“跑了。”老板言简意赅的说。
从那冲动的一吻过后,两人之间的相处不对劲起来。
苏瑾歌以前看赵世煊觉得他稳重成熟强大有心机,现在觉得没想到赵世煊也那么有魅力,以前都是一眼被他的气势所震慑忽略了他的长相。这种颜值,再收敛一点气势,到街上大把的女生哭着要给他生猴子的,不说别的,就是整天看着也觉得神清气爽,学习了一星期,正需要这种容貌来洗洗眼睛。
赵世煊也终于认识到,面前的人不止是世侄女,还是一个女人,一个容貌足以让人神魂颠倒的女人。
可实际上,那个吻不过是苏瑾歌的心血来潮,你不是端庄优雅嫌弃我跳脱没有女孩子的样子,可我就是亲了,比端庄优雅贤惠温良的女人更早亲到你!于是,就吻了脸颊。
说苏瑾歌之前一点贼心都没有那是假的,赵世煊在她陷入危机时给了她很大的帮助,让她不自觉的就有些依赖,后来相处久了,又觉得这人真是人中龙凤,有些模模糊糊的好感,这一亲,她就开窍了。看到赵世煊总觉得脸红心跳不能自持。
两人始于颜值忠于人品,终于在一年后确立恋爱关系,姜老爷子知道的时候吓的不轻,接着就开始忧虑,外界会不会以为瑾歌被包养啊。
为了给苏瑾歌一个强有力的后盾,姜老爷子聊发少年狂,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姜氏上,争取苏瑾歌出嫁的时候,姜氏能够让她有底气堂堂正正站在赵世煊身边。
后来苏瑾歌和赵世煊结婚了,她的美丽,她的智慧,她的财富,都让人惋惜怎么嫁给一个残废,苏瑾歌甘之如饴,只说上天给她的已经足够多了,赵世煊已经足够完美,再给他一双腿,世界上其他男人不都要羞愧的自杀。
他们就这样安稳又幸福的生活了一辈子。
第274章 拯救民国女(1)()
古朴富丽的楠木床上,垂下的泥金色杭绸床帘中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小手,那手分开床前的遮掩,动作不甚雅观的跳下床。仿佛初生的小动物般眼中含着好奇左顾右盼,她突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趴在床沿,对着奇巧精湛的镂空雕刻如意纹出了神。
雪白的腕从月白的袖子里伸出来对着暗红的雕刻细细抚摸,那楠木床年头长,表面有一层莹润的包浆,色如红玉,触若肌肤。衬着雪白的皮肤,凭空生出几分旖旎。
苏瑾歌心中不住的惊叹古人的技艺真是巧夺天工,小小的架子床就有这样复杂精巧的雕工,看床柱结合处没有一丝空隙,全床没有一个钉子,实在让人惊叹。
距离床五米的地方有一个梳妆台,用了同样的红木材质打造的边框,中心镶嵌着玻璃镜子,反射着窗外的光,让逼仄的房子多了一点亮堂。
她穿着布鞋往梳妆台走去,入目的先是一个红色的雕花漆盒,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的首饰。她满意的合上,抬头……嗯?!看到镜子中自己的形象时,猛地后退一步。
她真没想到,穿到民国时期她的相貌也变得十分的民国。看那整整齐齐抿到后面的大背头,额头前面剃了一大块,颇像清朝男子的阴阳头。看那耷拉着的眼皮,无神的双眼,看那瘦骨嶙峋的脸,因为瘦显得高耸的颧骨,看那微微前突的嘴,微驼的背,还有严重内八的小脚。
真丑,真像个怪物!
明明是十二三的豆蔻少女,面貌体态却像是四五十的老妈子。
真丑啊!
如果她有这么一张脸,拯救命运的难度可能是深渊级的。
有人说气质由基因决定,性格由环境塑造,那她这么一张脸,麻木又空虚丑陋的脸,也是社会毒害的产物。
幸好这次的金手指是基因改造液啊,她由衷的赞叹小橘子的先见之明。
这位苏瑾歌,舅家富贵,苏母当时和苏父定了娃娃亲,不嫌弃苏父家道中落带着大笔嫁妆嫁给苏父,苏父凭借苏母嫁妆出国留学成为青年才俊继而成为社会名流。
名流总是要遵循潮流的,功成名就之后对门当户对的娃娃亲极其厌恶,生了苏瑾歌之后就仿佛完成了任务,再不去苏母院子里。之后喜欢上了一个留过洋的女学生,瞒着家人和那女学生举办了新式婚礼。从此“夫唱妇随”,频繁出席文学沙龙,名流宴会,成为社会大众眼中的贤伉俪。
苏母接受不了苏父以妾为妻的作为,和苏父爆发了争吵,之后回娘家寻求帮助,娘家只让她守妇道,不要管男人外面的事情。苏母心高气傲,受不了这种折辱又求救无门,在苏父一次宴请友人女学生主持的夜里,在二门撞墙自尽。
这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新旧夫人之争也被摆在了台面上,只可惜此时人们学习外国自由民主人人平等的文化学了个四不像,女权还不成气候,社会言论由文人,也就是男人的笔杆子把持。
又有苏父的四处活动,此事最终被定性为旧式妇人甘于堕落不思进取的愚昧无能,撞墙而死,连死法都那么的封建落后!
他们大加赞美新式女子独立自主才华出众,觉得只有新式女子才能和丈夫心意相通,人人都该学新式女子,而不是旧式女子那样自甘堕落成为封建糟粕,糟粕,不就是让人摒弃的吗?
墙上的热血,对这社会的微弱反抗,在男人看来不过是黏在皮肤上的蚊子血,让人可恨又厌恶,寥寥无几替她出头的言论,很快淹没在文人一篇篇写着先进文明自由民主的文章所掀起的新文化的狂热浪潮中,再不能挣扎。
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