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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但凡是险死还生的人,他们往往都会呈现出两种状态来说,一种就是变得谨小慎微,因为已经死过一次了,所以这一类人往往会比之前更加的珍惜自己的生命
而另外一种状态,则恰恰相反,因为已经死过一次了,所以反而会觉得这一辈子最恐怖的事情,自己已经经历过了,所以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值得自己去害怕,去畏惧了
而这样的人,往往是什么事情都敢去做,什么事情都敢于去尝试了
而如果说,被杀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恐惧的话
那么恐怕仅次于被杀的,就是杀人这件事情了!
被杀无疑是一件让人恐惧的事情
然而,杀人却也同样会让人产生恐惧,绝大多的杀人犯,最终之所以暴露并且被警察抓获,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源于他们内心之中的恐惧,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物种,都是不会同类相残的,只有极少数的冷血动物或者昆虫,会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产生这样的状况
可以说,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杀人和吃人,本身就是两件非常非常禁忌的事情!
而突破禁忌的行为,本质上来说,一方面固然会给人带来兴奋的感觉,而另外一方面却也会让人产生恐惧!
深深的恐惧!
那种恐惧的源头,其实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孤独感!
是的。孤独感!
很多事情。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做。而如果自己去做了,自然而然也就变成了人群之中的异类!
而异类总是会产生孤独的感觉!!
很多受到内心煎熬的杀人者,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觉得自己好像在人群之中,是完全格格不入的存在
就像是凭着羊皮的狼一样,羊在知道有狼混迹在羊群之中,自然免不了惶恐,但是作为一头狼来说,却也同样会感到惶恐。因为他们也会畏惧,畏惧那一天,当自己身边的“同伴”看到自己真面目的时候,会不会流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来
他们也在惶恐,也在惶恐这种可能性的发生!
而事实上,这种惶恐本身,甚至不亚于被杀死的那种恐惧!
被杀死固然会让人产生恐惧,但是杀死别人一样会让人产生恐惧!
许多人杀人之后,都会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心理障碍,让一个人的行为模式产生很大程度上的变化!
一部分人会变得谨小慎微。而另外一部分则会彻底变得无所顾忌
事实上,即使是刑警特警武警又或者是特种兵。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开枪杀人,也很容易让他们的内心产生波动,在这种时候,往往就需要心理干预的介入,才能够让他们在短时间里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代表的是正义,代表是对于秩序的维护,代表的是一种能够被其他人认可的杀人行为
只有通过这样的干预,才能够让他们认清楚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从而避免产生一些消极的思想
而如果有警察或者军人,在杀人之后始终转不过这个弯子来,那么恐怕从此之后,这个人的职业生涯,也就差不多可以因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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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幻境。
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他们在杀人之后,往往是没有所谓的心理干预的,如果他们试图去找心理医生,多半也会被报警然后抓起来
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的人的杀人行为,往往都不是合法的,而是非法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很容易让人产生惶恐的情绪,而绝大多数人,在这种惶恐面前,都是很难去承担的,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很多的杀人犯,往往在杀人之后,都会呈现出异于常人的行为,生活模式也会产生很大程度上的变化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几乎很少有人能够通过自己内心之中对于自己行为拷问,于是很容易会产生奔溃,即使没有奔溃,但是伴随着警方的步步紧逼,也很容易会露出不必要的破绽,从而被轻而易举的抓捕
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冷静的面对自己杀人的事实,从而淡定的做出决断的人,往往就是彻彻底底的蜕变成为另外一个人!
而这样的人,多半对于自己的行为,都是有着非常高度认可的人,他们会很清楚的分辨出什么样的行为是对的,是正义的,而什么样又是错误的,又是邪恶的,至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他们则不会太过在乎
反之杀人都杀过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敢去做的?
在这种状况之下,只要是他们自己觉得应该去做的事情,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去做,而不会产生丝毫的迟疑,因为他们已经突破了作为人类的禁忌,所以这个世界上很多的事情,普通人或许连想都不敢去想,但是他们却能够毫不犹豫的就去做!
事实上,这一点,和犯罪者的犯罪行为其实是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身上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那么这个人想要去犯罪,往往是一件非常低可能性的事情
而反之,绝大多数的罪犯。往往都是从小的犯罪行为做起。一点点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变成大型的犯罪者
因为犯了罪。有了案底,内心之中就免不了会产生一些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对于这样的人,警方如果不加以重视,往往就很容易酿成更大程度上的惨剧
比如说像是最近就有一条新闻,说是小偷因为被人举报,所以就杀人泄愤,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本质上来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无非就是因为执法者对于犯罪者的危害程度缺乏一个准确的认知和定义
其实,像是小偷小摸这样的犯罪行为,在警方看起来,在法律规定上来看,似乎并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罪名,但是事实上,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影响,却往往是非常恶劣的!
道理很简单,在社会之中。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而偷取的行为,恰恰就是在侵犯这种最神圣的权利,偷窃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恶劣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秩序的破坏却是非常大的,因为这些行为的存在,就意味着,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变得不属于自己了,原本自己辛辛苦苦赚取的财富,可能在一个碰撞之间,就彻底的消失无踪了,这样的事情,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巨大的打击
然而,现在的司法制度之下,对于小偷小摸的行为,却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秩序的巨大破坏和引发的巨大民愤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几乎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小偷失手被抓了,然后被痛殴一顿的新闻存在,事实上,之所以有这种现象的发生,本质上来说,就已经足以证明,司法制度在对待小偷小摸的问题上,在惩罚力度上是远远不足的,也就是要因为司法力度上的不足,所以才会有小偷被抓之后,人们宁可冒着自己也犯法的风险,也要动用私行去出一口气的做法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状况,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喜闻乐见的,几乎不会有太多的人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有极少数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哗众取宠的家伙,才会开口为小偷的遭遇辩护,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都是这种人就应该被打死,打死也是活该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其实造成的社会危害要大得多!
要知道,故意伤人的行为,往往都是在双方产生交集的基础之上产生的,要么双方是熟人,要么是双方有身体或者语言之上的冲突,才会产生故意伤人的行为,而故意伤人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双方其实都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责任的,并不存在其中某一个方是真正无辜的状况
而小偷小摸的行为,受害者往往是真正意义上的无辜者,他们本身并没有得罪任何人,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却要承担钱财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可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往往是更加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愤怒的!
因为打人的行为,至少也是有源头所在的,把事情来龙去脉讲清楚,那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