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单凭他的马龙之肘就打的林杰不要不要的,林杰一边艰苦的扛着BOSS一边想,回去就洗天赋,这样下去真的是有点扛不住了。男人还是要硬一点才行啊。
正想着,马龙又是一肘一下就打晕了林杰同时恐惧到了千雪,林杰两眼一黑就倒在了地上,然后接着就站了起来,对着马龙就是一个嘲讽。
气喘吁吁的林杰一边抹着汗一边看着倒在地上的马龙,要不是三条命还真干不过你。
几个妹子的是打的冷汗连连,毕竟看着MT的血线一下到底不止一次确实有点心惊胆颤,就算是千雪预读了很多次治疗,为了防止被马龙之肘击中千雪又被恐惧这样的小概率事情发生林杰也提前布下一个防恐惧图腾。即使是这样,林杰还是用掉了自己的圣疗,再加上自己龙之召唤出来的几只小龙这才勉强击败了马龙。
SUMMERICE俯身捡起了马龙手拿的巨锤
马龙之肘
蓝色精良
双手锤
158…238伤害速度3。80
+20力量
需要等级56
击中可能:将目标打傻2秒,力量提高50点,持续30秒。
备注:功夫再高也怕铁肘。
这伤害可不低已经算是完胜自己的苏萨斯了。话说当年马龙的铁肘真是一大杀器,像其他的NBA猛男的招数大多都是有型的,但是马龙之肘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在于他的隐蔽性和杀伤力。往往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一只铁肘就击中了你。当你被击中后,等想要报复可就要等到好几天以后了。正如姚明所说的,看电视觉得马龙打球挺好,后来和他比过之后才知道原来这货这么脏。
林杰美滋滋的想着然后理所当然从SUMMERICE手中接过了铁锤,舞了两个锤花之后发现并没有任何一个妹子想要让他试试武器的意愿后尴尬的收了起来。又换上了自己单手盾和龙之召唤。
其实马龙还贡献了一件邮差徽记,着还是一个套装,凑齐五件之后会得到邮差差套装,在布甲中现阶段也是不错的。比他再好一点就是博学者套装了,不过就他们的等级想要下三大本还有几万字。所以还是等等再说吧。
打邮差都那么费劲,林杰让妹子开了个暴风城的传送门把天赋改成了防御,顿时自己的血量一下就上去进20%。而且防御方面,闪躲,格挡也大大的提升了,更好的是,自己终于不再用火焰震击拉怪,而是有了防御骑士专有的技能。
复仇者之盾
30码射程、
瞬发15秒冷却
将你的盾牌扔向敌人,对其造成一定点神圣伤害,打断其施法并使其沉默3秒,然后跳转攻击附近的目标。
最多可攻击3个目标。这可比闪电箭什么的给力多了,毕竟是神圣伤害。
接着林杰让守在副本外的佩恩把自己拉回到了斯坦索姆,并告诉了他关于邮差马龙的召唤方法,现在天下因为等级关系主要还是在DK区和一进本的附近开荒,这样多一个BOSS对于他们的开荒也是有帮助的,起码有差套装对法系职业来说是一个提升。
就这样林杰又一次的杀回了斯坦索姆。(未完待续。)
012 净化提米,是为了解脱他被束缚的灵魂()
又一次回到斯坦索姆,再一次面对亡灵小怪,林杰顿时觉得不一样了,要是在刚才,面对7只亡灵的进攻,自己的血量在前期肯定是要有一个大幅度的下降,但是洗成防御天赋后,面对小怪的进攻居然有一种不疼不痒的感觉,正是源于自己的防御天赋大大的提升了自己的格挡值,以前就是靠防御硬吃伤害,现在起码手中的盾牌不是单纯为了增加防御而装备的一件饰品,而是成为了进可攻退可守的一件利器。
几只僵尸攻击过啦,只听到几声怪物的手臂与盾牌的碰撞声,自己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是怪物们都纷纷的受到了自己的反伤。
MT能抗住,自然效率大大的增加不多时几人就推进到了血色区的门口,然而在这里,还游荡着一个身影,一个不起眼的食尸鬼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悲催的提米。
提米是天灾军团入侵时期造成的悲剧之一,说道他,我们又要提到那个阿尔萨斯王子了,虽然离打他还有上百万字,但是在60级的时候对于阿尔萨斯王子正是虽然哥不在江湖,但是江湖上处处都是哥留下的传说的时期。
四五年前,意气风发的阿尔萨斯王子解救了差点落入豺狼人口中的提米。
阿尔萨斯带着提米回到他母亲身边,得到了提米母亲的感激。
那时候的王子是一个爱民如子,满腔热血的高贵王子,他爱他的朋友,爱他的国家,他的内心曾经如乌瑟尔所说的那样,只有光明和爱。
人们看着他一天天的成长,期待着他有一天荣登王座,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
小孩子提米问阿尔萨斯:那些被兽族捉走的人怎么办?
这时,高大的阿尔萨斯低下头对孩子用那种温柔而又坚定的语气说:别担心,我的孩子,我会把他们带回家的。
在他的声音中听不到一点贵族的骄傲和战士的狂妄,有的只是对人民的一片无私的热爱。
但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了他,起先是兽族背离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战争准则,杀了信使,令他悲愤不已。接下来他并没能救回他的子民,而且在最后一刻他亲手屠杀了整个斯坦索姆,使他无法完成对小提迷诺言。
王子殿下,您会一直保护我们吗?
会的,我发誓!
这种结局让他有相当深刻的挫折感和负疚感,尽管这并不是完全是他的错。
然而,他无论如何勇猛,但终究也只是个初经沙场,且自小在皇宫里享受慈爱和幸福的年轻人。
人类对恐惧的反应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逃避,一种是拚死一战。而阿尔萨斯这种不自由勿宁死的猛士明显属于后者。
他后来之所以发疯似追杀梅尔甘尼斯,一半是愤怒,一半也是为了结束自己的恐惧根源。
也许他天真的以为恶魔梅尔甘尼斯一死,那些可怕的不死怪物也会从他的恶梦和生活中消失,但命运又一次地捉弄了他,后来的事情正如游戏里大家看到的那样,他成了巫妖王,成了那些他发誓要保护的人的敌人。
第二个故事,也可以从提米小时候说起。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朦朦胧胧的喜欢过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帕米拉。
为了引起帕米拉的注意,小提米经常偷偷的把她的布娃娃藏起来,然后在帕米拉哭的时候,勇敢的站出来,帮助她找布娃娃。
帕米拉也总是骄傲的说提米哥哥好厉害。
令提米意料不到的是,几年之后,帕米拉搬家了,搬到了离提米家很远的一个镇子——达隆郡。
从此提米每天都想去达隆郡看看,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再后来,提米也搬家了,搬的地方离他想去的达隆郡更加遥远了。
两年之后,提米已经可以帮家里干农活了,他也不再天天携带者玩具枪,他把它收在柜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
终于,有一天,提米的新家也被亡灵天灾进攻了。
可是提米不怕,他拿着一个草叉,勇敢的和他们搏斗。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留着白色长发,骑着白马的人,向他这边冲过来。
“这个人好像阿尔萨斯王子啊,只可惜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提米小时候被阿尔萨斯王子救过,他最崇拜的就是阿尔萨斯王子,并且发誓长大了要成为他的守护骑士,为他征战四方。
当这个人跑到提米身边,一剑就打飞了他手中的草叉,提米抬头看着他,忽然,他看清了他的脸。
“阿尔萨斯……王子?”
拿剑的人也看到了提米的脸,本来向提米砍去的剑停顿了一下,但最中,他还是把剑刺进了提米的身体。
这把剑,好凉。
不知过了多久,提米再次从黑暗中醒来,他看了看自己**枯萎的身体,又茫然的环顾四周,他似乎忘记了许多事,除了自己叫提米,他再也想不起来什么了。
提米就这样茫然的和周围那些和他一样的同伴们听从一个叫瑞文戴尔的男人的命令。
他们攻陷一个又一个城市,踏平一个又一个村庄,吞噬那些鲜美的血肉,他觉得他快连自己叫提米这件事都忘了,剩下的只有杀戮和吞噬。
今天的命令是攻陷一个叫达隆郡的地方。
达隆郡,这个地方好耳熟啊,食尸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