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某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有一个好爹和比较硬的后台,得到‘奇遇’后,想要卷土重来、一雪前耻,然后各种踩人打脸、抢妻夺女,走向人生巅峰……咳咳,只为满足他变态的谷欠望,和不能人道的痛苦。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于是,兰斯华丽的躺枪了,‘被黑会’了一把。
事后得知真相的兰斯,差点眼泪掉下来(滑稽)。
玩笑话到此为止。
轰!
黑色,充满不祥气息的战气从白皙玉手上涌出,将通缉令上,笑的阳光灿烂的头像吞噬一空。薄薄的纸张,几乎一瞬间经历了数万年时光,腐朽成渣,被风一吹,消散无影。
战气收敛,黑衣人抬起头来,眺望月空。银色月光照耀下,一双仿若深渊般漆黑的双瞳,从黑色纱巾中露出。很快,随着主人心情的平复,黑瞳慢慢消去,重新回到黑白分明的眸子。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平静而又深邃,不带有一丝个人色彩。在那深邃的背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暗,死寂、空洞,摄人心神。不得不说,这是一双‘魔眼’,黑暗中倒映着死亡。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此魔性的眼睛背后,又会是怎样一副画面呢?
呵呵,且先卖个关子。
“黑会的渣滓,必将肃清!”清冷幽寒的声音从黑纱下响起,黑衣人收回目光,毅然走向流沙城中的堡垒。
月光下,是渐行渐远的背影,与她背后的倒十字架一般‘棺材’。
那‘棺材’通体漆黑,上面纹有笔直的花纹,如同电路板一样,直来直去。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但真正知道名字的人屈指可数。
【黑纹幽檀】
又称【死亡之树】,仅在极北的某处绝地内,才有这种树的踪迹。据传,此木不祥,有妨主之疑,有书的历史中,幽檀之主没有一个是寿终正寝的。
所以,没有人会将它做成武器携带在身边,甚至不愿意靠近半分。
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尚未入睡的老马歇尔重新穿戴整齐,在一众女仆的簇拥下,于会客厅面见了这位‘行走中的不祥’。
满脸横肉的他,挤出难看的笑容,心中不断冒出凉气,就像看见了天敌一般。
眼前的这一位,可是黑会中,排名前十的‘大红人’,当然,是‘除之而后快’的榜单。
姓甚名谁,无从考证,只知道对方叫做‘蒂仙’,是个女人,除此以外的年岁、样貌都不甚清楚。她和黑会不死不休,落在她手中黑暗猎人必死无疑。
黑会曾多次派人绞杀,可惜,弱的都被杀了,强的又抓不到她,最终只能勒令手下收敛一二,至少在她面前时,一定要夹紧尾巴。否则,死了也是白死。
要不是她的武器独一无二,他们都以为,大闹拍卖会的神秘人就是她了。
当时得知她的到访后,老马歇尔差点没有吓背过气去。还好他做了几十年城主,很快就将心中的惶恐、忐忑压下,总算能正常的面对大杀神了。
聊天很不顺利,尤其是那双眼睛,看得老马歇尔毛骨悚然,差一丢丢,就要喊卫兵护体了。好歹将煞星送走,忐忑不安的老马歇尔迅速面见了地下皇宫中的那一位,得到某种承诺后,他才安心的离去。
同时,一张罗网缓缓张开。
第三百三十一章 风云际会流沙城()
“该死的!我们终于出来了!”
说话之人,喜极而泣,跪倒在地上,不断亲吻脚下的黄土,连带平日里最讨厌的烈日,都显得那么的可爱。
格雷斯等人,虽然没有那人夸张,但脸上洋溢的笑容却是不假。
遥想月前,一行人雄赳赳气昂昂地杀向幽暗石窟,然后中了黑会的埋伏,伤亡大半。随后,他们进入神秘的地底世界,都走过了最危险的丛林深处,却遇到尸龙与远古级黑穿龙,几乎是一瞬间,残余的队伍几近崩溃。
然后,在那个神奇少年的带领下,他们这群‘老弱病残’,居然硬是将远古级黑穿龙做掉。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一种非常不真实的感觉。
就在格雷斯他们回望身后的洞穴时,兰斯已经将周围的环境勘察完毕,施施然地走了过来。
两旁幸存下来的猎人纷纷露出崇敬的眼神,十分恭敬的让出一条道路,艾露猫们也躬下身体,这是他们对勇者的敬意。逃离地底世界的这几天,格雷斯有意将兰斯的故事推出来。
于是,所有人都知道,讨伐黑穿龙的功臣,便是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少年。
嘛,倒不是兰斯高调,或者捧杀,猎人世界中,别看荣誉只是虚名,可有可无,也不能当饭吃。但是,某些情况下,一个猎人的名气越大,关注的人越多,他的安全越有保障。
猎人公会的旨意便是守护人类,一个横空出世的少年天才,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古龙狩猎者,意味着新的守护神,意味着人类社会将会有上百年的平静期!
或许,还会更进一步,一举打翻怪物(特指远古级怪物)与人类的关系,人类不再是躲在‘围栏’中的家畜,也不需要担心,哪一天游走的古龙会毁灭家园。
格雷斯等人相信,只要再给这个少年一些时间成长,未来,一定是属于他的时代。
“格雷斯大哥,我在周围看过了,四面都是荒滩戈壁,貌似这里是流沙城南面的干燥荒地。”大光头兰斯摸摸了没毛的脑袋,即便他已经适应,可依旧还是郁闷不已。
尤其是某个色秃子,若有若无、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目光,搞得兰斯总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在往他头上瞄。
果然,格雷斯的目光越过兰斯的光头(兰斯:个子矮,还真是对不起啦!),东南面的天际处,出现一片暗黄色的隆起,熟知周边的人都知道,那里就是著名的【蜥蜴峡谷】。
此蜥蜴非比蜥蜴,而是一种体型巨大,后背生有剑形骨板的大蜥蜴,外形很像山口山中的雷霆蜥蜴。有趣的是,这些大蜥蜴,竟然也会口吐雷电,甚至有的还会喷火吐水。
大蜥蜴实力不高,数量却很多,是一处刷素材的好地方。
PS:流沙城位置相当于十字路口,往东走半个月,就是内陆港口城市河口城;往南走,穿过蜥蜴峡谷,就到了青青大草原……;往西走,则是沙漠中心,末日火山;往北走,就是黄沙村,然后就是湖畔镇了。
“那么,小兰斯,你们有什么打算吗?”辨认完毕后,格雷斯正了正面容,认真的问道。
兰斯一愣,按照他的原计划,在完成送信任务后,打探流沙城中的黑会情报,然后找寻天霜村的灭村真相。之后才是南下,前往波尔坦王国的首都——梅城,参加五年一度的【大霸星狩猎祭】,并摘取第一名,完成他对某人的承诺。
现在,距离大赛开始,还有四个月时间。
理论上,兰斯的时间还很充足。
不过,即便要走,也要等他报完仇后才能走!若是不好好‘感谢感谢’流沙城中的黑会渣滓,怎么对得起他们的一番好意呢?
拖他们的福,这一趟地底世界之行,让兰斯将第三阶段(万级)的兑换完成了三分之一,而且击杀远古级黑穿龙的奖励,直接将进度推到了一半。
换句话说,只要兰斯再赚个一两万,就能把第二门核心功法兑出。要知道,假如没有意外状况,下面要兑换的功法的优先级,远远高过【不灭金身】。
内功、外功、身法,是第三阶段的三个大头。
外功是天书中,排名靠前的最强防御之一——【不朽金身】。
内功也是耳熟能详的加速器——【北冥长春功】,当然,这也是天书魔改版,除了标配的北冥、无相、独尊外,此功法还可以增加精气的收取率,从最高10%提升至最高20%。
身法也是熟悉的名字——【凌云功】,开篇第一章中就有出现。凌云凌云,灵活、速度都比不上凌波微步,但价格却数倍于它,原因很简单。
能飞!
就算不是大超那般自由飞行,但凌空虚渡却是实打实的,而且功法中还附带一种强悍腿法(诸位可以当做海贼中的月步)。
有这三部功法在,足以憋出第四阶段(十万级)的那一部神功。
‘嘿嘿,最后那几万精气点,就落在黑会的渣滓头上了,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兰斯心中恶狠狠的想到,脸上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只听他淡淡地说:“冤有头债有主,我们这群未亡之人,也该向某些人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