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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酋长被委任为都督,刺史及长史、司马者为数达数千人,统一归属燕然都护府管辖。唐在回纥地区开辟交通大道—“参天至尊道”,置邮驿68处。
东突厥在灭亡后十年左右,默啜可汗又建立了后突厥政权,经过东征契丹,向北征讨铁勒所掠夺的地盘,,最后占领郁督军山。回纥诸部再次遭受突厥的奴役,一部分回纥部落迁移到河西走廊甘州(今甘肃张掖)、凉州(今甘肃武威)之间,未迁的回纥人附属于后突厥。开元四年(716年)在唐廷的帮助下。留居未迁的回纥在伏帝匐带领下杀掉默啜,代替默啜的默棘连可汗大兴复仇之师,向土拉河岸进攻,回纥南奔投唐,唐将其安置在大武军之北,再次与汉族融合,直至天宝时期,吐迷度的第六代孙骨力裴罗时期,在唐的协助下,一举消灭了后突厥,占据了突厥故地,统一了漠北。骨力裴罗自立为骨咄禄毗伽阙可汗,天宝三年(744年)受唐册封为怀仁可汗,将牙帐迁至鄂尔浑河流域的哈喇巴喇哈逊(黑虎城)。
安史之乱爆发后,回纥曾出兵帮助唐朝平叛,并在以后保卫北庭收复轮台、西州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原王朝的经济交往中,回纥经常以马匹交换唐朝的丝织品和茶叶,往往达数万匹。回纥商人来唐经商者也不下千人,他们中有些人与唐人通婚,长留长安。唐朝也曾先后三次以宁国公主、襄穆公主、安定公主出嫁回纥可汗。
贞元四年(788年),回纥改名回鹘,取义为“回旋轻捷如鹘”。自八世纪中期至九世纪三十年代,是回纥最强盛的时期。此后,因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而走向衰落。居住在回鹘西北的黠戛斯人乘机进攻,开成五年(840年)回鹘可汗被杀,政权瓦解,大部分回鹘西迁,小部分依附于黠戛斯和东边的室韦、奚,另有一部分投靠唐朝。
西迁的回鹘分为三支,一支迁至葱岭以西,一支迁至河西走廊,一支迁至西州(今吐鲁番)。迁至河西走廊的回鹘人,牙帐设在甘州,这一支通常被称为甘州回鹘或河西回鹘。因此时河陇被吐番占领,所以河西回鹘依队于吐番,后又归附张议潮,随着吐蕃的衰落,回鹘力量强大起来,进一步控制了河、兰两州,扼制住西域与内地交通的孔道,又打败了瓜、沙地方势力。西夏用兵河西,攻占甘、凉、瓜、沙等州以后,河西回鹘隶属于西夏。迁至西州的回鹘人,以高昌为中心,不断向西发展,建立了高昌回鹘政权,都城在今吐鲁番以东的喀喇和卓。
唐代的盐铁官营
唐初不重视盐税,对于盐池盐井,沿袭隋朝,实行“与民共之”的制度,允许人民自由开采,朝廷只是在部分盐池设监进行管理,海盐地区则可以以盐代租。但此后对于食盐另行征税的作法已逐渐开始。睿宗末至玄宗初,已分别在蒲州盐池和关内盐池设立了盐池使。分别由蒲州刺史及朔方军度使兼领。开元九年(721年)河中尹(蒲州刺史)姜师度,调集士卒开拓已干涸荒废的安邑盐池(在今山西运城)水道,置为盐屯,使官府和百姓都获利很大。同年,左拾遗刘彤上表请求朝廷收回盐铁利权,实行盐铁官营,以解决国用不足的问题。朝廷派将作大臣姜师度及户部侍郎强循等人,“检校海内盐铁之课”,但由于在全国实行盐铁官营的条件并不成熟,而且由中央直接征收盐税的办法也遭到反对,所以不久即下令停止。规定各地盐税仍照旧有办法由州县负责征收。根据史料记载,此后朝廷在池盐地区或置盐屯,仿照屯田办法。征发人民充当屯丁;或采取租分给有力之家的办法,按定额征税。此外对于西南地区的一些盐井也采取了规定相应课额,并按月征纳的作法,对于池、井的管理和课税也都要通过州县。
第145章 隋唐(33)()
安史之乱爆发后,一些地区的赋税征收陷于瘫痪。为了应付浩繁的军费开支,朝廷决定在所控制的地区内实行盐铁专卖。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朝廷命第五琦以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为诸道盐铁使,这是盐铁置使的开端。第五琦立榷盐法,于产盐地区招游民及业盐者为亭户,免其杂徭,专业生产食盐。所生产的盐以每斗十钱之价,尽数交纳官府,由官府加价至一百一十钱出售。亭户并由政府置监院进行管理,严禁盗煮私卖。从此,征税变为专卖,政府收入大增。代宗时,刘晏任东南诸道盐铁转运等使。为了使盐铁专卖得到更广泛的实施,他在改革漕运的同时,还“上盐法轻重之官”,对榷盐法作了改进。鉴于专卖设置官吏过多会有扰民之弊,故刘晏在盐法规定,只在产盐地区设官“因旧监置吏”,将从盐户手中贱价收购到的盐加价卖给商人,再由商人转贩各地,对其所去之处不加限制。这种作法,历史上称为商运商销的“场专卖法”。为了保证官盐畅销无阻,刘晏还严禁州县用置堰埭的办法向过境商人征税。对于江南、岭外距产盐区远处,盐商少到,则于其地置常平盐仓,在盐少时好平价售与百姓,以防止盐商利用盐荒抬高盐价。此外刘晏还完善了专卖成场、监、院产销与管理相结合的系统。在实行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唐中央政府的盐利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刘晏初任盐铁使时,江淮盐利只有十四余万缗,但到代宗大历末年(779年前后)已增加到六百余万缗,约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从此,盐利成为两税之外,中央政府最重要的收入。刘晏任使时,还以盐利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漕运经费,从而保障了漕运的通畅,促进了二者的结合与发展。
德宗建中时期(782年前后),朝廷与藩镇的战争接连不断,为了增加民赋以供军,朝廷大幅度提高盐价,使江淮海盐与河中两池(安邑、解县)的榷价都达到每斗370钱。同时由于战乱,唐朝对于专卖的管理放松了,商人也趁机抬高物价,私盐充斥市场,“官收不能过半”。百姓困于盐价之高,只好淡食。以后军费日增,盐价也愈贵,民间甚至有用数斗谷换一斗盐。尽管朝廷派出了更多的巡史以缉捕私盐,但犯法者却越来越多。贞元末盐铁使李琦将盐利“尽入私室”,并用作对皇帝的贡献,使榷盐法遭到更大的破坏。顺宗即位至宪宗元和初期(805—808年)杜佑和李巽相继任使,对于盐法进行了大规模整顿。将江淮盐价减到每斗350钱,河中两池盐价,减到每斗300钱。并恢复了各地的常平盐仓,取消藩镇私自向过往盐商征税的堰埭,并对私盐加以惩治,还规定盐利归于度支。盐铁歙上报盐利必须以实估等。经过这次整顿,盐法重新得到贯彻,盐利也连续数年达到或超过了刘晏时期的水平。此外元和中宪宗平定河北藩镇,也曾一度在其地置榷盐使及榷盐院,实行榷盐,但随着藩镇割据势力的恢复,榷盐也很快被取消。
唐代后期,唐朝廷与藩镇的矛盾斗争日益激化,盐专卖的实施也受到日益严重的影响。一方面朝廷由于对藩镇作战之需,致使盐价不断上涨,私盐由此日益猖獗。尽管朝廷为此制定了愈来愈严酷的刑法,仍无法阻止盐户与商人的私籴犯法活动。同时商人或仰仗藩镇,或勾结官府,“少纳榷价,多得羡物”,成为朝廷盐政收入不断减少的一个原因。为此,穆宗长庆二年(822年)户部侍郎、判度支张平叔曾建议改行官销,由州县主持卖盐,但遭到韦外厚等人驳斥,商销法才得以继续实行。另一方面,藩镇势力日益发展,利用各种方式截留盐税,与朝廷争夺对于专卖的经营权。随着中央集权不断削弱,中央政府的能控制的地区逐渐减少,盐税收入大部分入藩镇之手。宣宗大中末至懿宗咸通中(857年以后),由于对南诏作战及镇压庞勋起义,唐朝已丧失了江淮的大部地区,能够控制的产盐地唯有两池,但僖宗中和元年(881年)以后,两池也为河中节度使王重荣所据,仅“岁贡盐三千车”,表明中央政府对与京师附近地区的专卖经营权也不能控制。不久朱全忠攻入关中,天三年(906年),他被唐廷授以“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之职,标志着唐政府专卖主权已彻底丧失,专卖活动也已彻底结束,盐铁处权已完全转移到五代军阀的手中。
二帝四王之乱
建中二年(781年)正月,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死。李宝臣在世时,曾与李正己、田承嗣、粱崇义结好,并商定,欲将士地传给子孙。田承嗣死时,李宝臣向代宗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