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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是猎人,我也想跟他们交换些东西。虽然我功夫不错,可是赤手空拳的在这种地方遛达,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丛林中的动物不少,沿途之中,我瞧见了一只梅花鹿,以及两只狐狸,甚至还有好几只蠢笨的刺猥。更多的是各种蛇,简直无处不在,实在太可怕了。
接近了那里,我将身子藏在灌木丛后面。
居高临下的望去,居然让我瞧见了一队老外。
这些人的装备很专业,穿着很适合在原始丛林里行动的衣裤,每人都背着大包,还有皮肤黝黑的本地向导带领。
同时,我也发现,他们手里提着摄像器材,标志非常眼熟,赫然是“国家地理”。
这应该是个摄制组,为了拍摄某些专题,而冒险深入丛林里。
最引人注意的,是其中的一个亚裔美女。她的脸庞象是苏媚和馨语的结合,身材十分健美,大约是常年的锻炼和野外工作所致。她的头发也乌黑卷曲,整个人显得很阳光,很健康,也带着些许野性。
我听说,国外的女子大多都很能干和独立,和华夏的女人完全是两个极端。人家明明脸蛋秒杀国内的所谓女神,可是却象男子汉一样,可以自己动手给私家车换轮胎。
眼前这位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精明干练的精英。
我看了半分钟,感觉他们应该是发现了某种丛林凶兽,进而鸣枪想吓跑它。
这些人,可都是媒体行业的。
我还是不露面的为妙,万一被他们拍下来,记录在胶卷里,估计我的行踪就要败露。
想了想,我叹了口气,将身子藏到了某株参天大树后面。
没料到,我正打算离开的时候,这些人突然出事了。
某一刻,丛林里蹿出一条花豹,猛的扑倒了一个金发老外。
这头凶兽的动作太快,人家甚至没来得及反应,颈上就被挠了一下,鲜血横流。
“法克!上帝啊!”众人惊叫起来。
在他们震惊的同时,被袭击者已经被咬断了喉咙。
我听到响动,回头去看,也被这一幕震住。
按理说,丛林里很多食物,花豹用不着袭击人类。
可是谁知道呢?
我曾经看过相关新闻,有只成年的雄性花豹在阿三国的村庄里,连续袭击了13人。尼伯尔那边,也有类似的事情,伤了十人左右。
这种凶兽十分敏捷,爪子也可以象猫一样,收回肉垫里,它的咬合力更是惊人,随意就能咬穿骨头。
摄制组顿时乱了,距离太近,他们不敢乱开枪,以免误伤同伴。
但是,花豹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凶暴,瞬间又扑倒第二个。
亚裔美女十分彪悍,陡然拔出一把开山刀,朝花豹背后砍去。
谁料到,它居然在此时,狠狠的咬住第二个被袭击者,猛的往树上拖去。
亚裔美女这一招,立即砍在空处,险些伤了她的同事。
我无计可施,只得迅速现身。
“嗨!”我猛的叫了一声,抄起一个石块砸过去。
砰!花豹脑袋顿时被开了瓢,血花溅起的同时,身子也开始无力的摇晃。
“行啊,居然没死!”我很诧异。看来,我受伤之后,实力减弱了太多。
趁着它松开口,打算拼死逃窜的时候,我已经一个虎形跃近,一脚踢在它的腰间。
闷响声中,花豹顿时毙命。
那些老外全都震惊了,诧异的打量着我。
“谢谢你!”亚裔美女乐坏了,冲我挑起大拇指,她说的是地道的美式英语。
那个本地导游,也眼神古怪的瞧着我。因为,我长得不象本地人,个头比他们高得多,五官也不象他们那般扁平。而且我此时的打扮,有点不伦不类的。不象猎人,也不象游客,倒有点象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兵。
我微微一笑,也不去看他们,而是朝花豹走去。
在寒冷的夜晚,我或许需要这样一张皮来暖身。
那些人也忙着救治他们的同伴。
带队的老外,长着栗色的头发和眼睛,脸上有不少雀班。
此人跟亚裔美女商量了一会儿,居然掏出了一迭美金递给我。
我瞟了一眼,约莫有一千多这样。
倘若在从前,我看都不会看。可我现在身无分文,这笔钱不算小数目了。
接过了钱,我又搜肠刮肚的,用英文向他们索要刀、地图、指南针、火机和盐巴。
这几样东西,平时不值钱,可在丛林里有大用处。
我的英文不给力,连比带划的,才达到目的。
这些人挺和善,甚至还多给了我两个午餐肉罐头,以及几块巧克力。这些都是可以充饥,补充热量的好东西。
我发现,他们此时并未打开摄像机,也就趁着乱,扛着花豹离开了。
果然是好人有好报啊,我正发愁去哪找这些小物件,立即有人送上门来。
……
第564章 两只笨熊()
一条宽阔的小河边。
我扒了豹皮,将它吊在树上晾晒。
同时,也尽快升起火来,烤豹肉吃。
至于之前的那条无头蝰蛇,谁还管它。
这豹肉完全没有怪味,烤的时候很香。
因为花豹常年爬树,精力十分旺盛,所以它体内的脂肪含量极少,看上去完全没有肥肉。
吃起来的话,口感有一丁点象牛肉,香味却不同。
填饱了肚子,我打量着河水,心中有些触动。
受训的时候,我就晓得,河水是森林里的高速路,想出去的话沿着它走最快,最安全。
只要做一只筏子,我估计可以迅速离开这里。
可我现在,完全没这个念头。
还是先低调一些,在森林里躲一阵子。
研究着满是英文标注的地图,我再配合着指南针,迅速确定了自己原大概方位。
这里还真是缅北,缘份啊!
以前的“杀神训练营”,就在这片森林的边缘,怪不得我说感觉挺熟悉的。
而且森林占地十分广阔,比我原来住的城市要大十倍。就算“炎帝”亲至,也未必能立即找到我。
倘若我现在出去,肯定能找到外面的城镇。
可是我不懂本地语言,形象也和本地土著大相径庭,很容易引起怀疑,被发现。
看了看天色,大约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我得迅速找个地方安营扎寨,否则天黑就不好办。
这里蛇多,蚊虫多,还有凶兽出没,树上搭树屋也危险,能爬树的东西太多了。
还是找个山洞比较稳妥。
而我得到的地图不一般,恰好就是卫星拍摄的原图,加以放大和标注,所以哪里有山,哪里有什么一清二楚。
找了一张野生芭蕉的叶子,我包起了部分豹肉,然后朝离我最近的一座山峰赶去。
沿途中,我甚至发现了一小群野猪。
为首的,是一头几乎有三百多斤的红毛野猪,獠牙特别长,目露凶光。
实际上,这种野猪不好惹。
它身上的红色,实际上是蹭着松树上的松油,结了厚厚的一层,又在地上打滚,裹满了沙石,相当于一层厚厚的铠甲。
所以老辈猎人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是森林里最危险的,因为它纯粹是二货,愣头青,速度还快。人遇到它,还没怎么样,它就急了,不要命的冲过来伤人。
如果按战斗力来排,野猪没那么高的排名。
我的实力没完全恢复,也不想跟它们硬拼,识趣的爬上高处。
那群野猪撞了撞树根,守了片刻,也就哼哼叽叽的离开了。
我跳下大树,继续在原始丛林里开路。
这里的树实在太多,太高大,树荫遮蔽了天空,光线很难穿透下来。
所以林间其实光线很暗,而且充斥着未知的危险。
连我这种实力,都有些心惊胆颤,生怕突然被什么东西偷袭。
好不容易,我来到了山边。
沿着山脚走了个把钟头,居然真的让我找到了一个小山洞。
可问题是,这个小山洞是有主人的。
我探头探脑的往里望,一个毛茸茸,样子憨憨傻傻的东西,也好奇的往外看。
“马来熊?!”我简直无语。
山洞的主人,恰好就是这货。
马来熊是熊科动物中最小的成员,成年体长也不过一米多,比起它们的亲戚北极熊来,简直是个幼稚园的小盆友。它全身长着乌黑的毛发,体胖颈短,头部短圆,胸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