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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妍看着她们笑了笑说道:
“这是一首英文摇滚,非常好听,尤其歌词,简直和诗一样,美极了,和之前秦风配乐朗诵的《时光慢慢流逝》是一个水准的“
“哇——!太棒了“
韩茹直接就是一声尖叫,吓了刘妍一跳。
她看着菲姐和韩茹兴奋的状态,不禁有点疑惑。
“不就一首英文摇滚吗!至于惊喜成这样吗?“
刘妍哪里明白《Letitbe》在音乐圈造成的轰动,又哪里明白国内流行音乐圈只能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穷横的憋屈劲。
哪一位国内流行歌手没有扬名国际的想法?
而目前最有可能做到的,似乎只有秦风,主要就是因为他的作品质量太高了,即使放到欧美流行音乐圈,也是顶尖水准的作品。
“好!非常不错,希望秦风这首歌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菲姐看着舞台上的秦风,兴奋地说道。
……
高老师和于老师同样开始紧张、兴奋起来。
《Letitbe》造成的轰动可不仅仅是局限在流行音乐圈,它取得的杰出成绩给国内几乎每个搞音乐的人都带来了冲击。
现代音乐,尤其流行音乐,中国的水准一直不怎么高,在国际乐坛成名的作品并不多。
毕竟现代流行音乐发源于西方,表达方式更符合西方人的特点,中国人因为文化上的因素,以及语言上的巨大差别,流行作品很少被西方音乐圈接受。
中国人在西方音乐界出名都是在乐器演奏上,唱歌的几乎没有。
秦风的《Letitbe》可以算成绩最好的作品了,现在再次看到他拿出英文作品,两位老师怎能不兴奋呢?
说不定自己这个学生真能实现从未有过的壮举呢!他带给大家的惊喜可太多了,再多一个也无妨!
……
而除了音乐圈,很多大学生看到这首歌名,立刻也变得兴奋起来。
很多大学生平常都会听些英文歌,也会关注英美流行音乐排行榜。
在这些榜单上几乎很少看到来自华语乐坛的歌曲,《Letitbe》前段时间的成绩确实让大家惊艳不已,也有股扬眉吐气的感觉。
这首歌在大学校园里非常流行,拥趸极多,此时看到秦风又拿出一首英文摇滚来,大家自然兴奋异常。
“太棒了,秦风又要唱英文摇滚了,哥们一直等着呢“
“是啊,《Letitbe》成绩好到简直亮瞎我的钛合金狗眼,没想到这么快又是一首新作,要是同样水准,那可太牛*逼了“
“放心吧,肯定差不了,哥们非常喜欢《Letitbe》,摇滚还是听英文原汁原味的更好,毕竟这是人家创造出来的东西,用英文表达显然更合适“
“秦风今天准备够充分的,相声、诗、中文摇滚、民谣、再加上现在的英文摇滚,简直玩出花了“
“这直播太有看头了,真羡慕现场观众“
“谁让你不是秦风的同学呢!有直播就不错了,十块钱还想看到什么,怎么算都非常超值“
“确实如此,快点开始吧,哥们都等不及了“
……
文学界也比较关注秦风的作品。
他的几首歌文学性都很强,其中更有几首完全就是诗歌的水准,而英文歌因为行文语法的关系,只要写好了,几乎就是一首现代诗,所以大家都期待着秦风这首歌正式唱响,看它是不是和大家期望的一样高水准。
……
当然有不喜欢的,秦风的几个弟弟妹妹就不怎么喜欢。
他们的英文还不足以用来听歌,对话都磕磕绊绊的,此时看到屏幕上的歌名,立刻就开始吐槽了。
“真是的,哥哥怎么想起唱英文歌,谁听得懂啊?“
“就是,还不如再唱一首民谣呢!我就喜欢《天空之城》、《那些花儿》一样的歌曲,英文歌真没劲“
“还是来首摇滚好,我喜欢《故乡》和《北**京、北**京》“
“你们这帮小家伙懂什么呀!都闭嘴边待着去,听你们哥哥唱歌“
姑姑打断了弟弟妹妹们的抱怨,直接就让他们闭嘴了。
她可是非常喜欢《Letitbe》的,自然希望再听一首这样的经典。
姑父也是一样的表情,他也喜欢听英文歌。
老爸老妈则完全不懂英文,不过自己儿子唱的歌,当然唱什么都好听。
……
“三、二、一|
返听耳机里最后数秒结束,表演正式开始。
“大家好,这首《LoveSick》,是首英文原创摇滚,希望大家喜欢,在演唱的同时,为了更方便欣赏,大屏幕和直播端都会打出中英文歌词对照,这样大家对歌词内容就会一目了然,接下来就请大家欣赏这首动听的英文摇滚“
说完,秦风就朝乐队几位哥们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铮——,铮——,铮——”
一阵键盘弹出的金属质感极强的单调声音传出。
声音如同利剑一般,直接刺穿了每个人的听觉神经,让所有人都有种汗毛倒立、浑身酥麻的感觉。
“哇——哦!”
如此特别的前奏让现场和直播端所有观众都惊呼不已。(。)
第一百五十九章 无比炫酷的表演()
“这前奏太特别,太有味道了!”
胡志军感慨地对身边朋友说道。
“确实别出心裁,真没听过这样的,天马行空呀!”
洪飞也啧啧称奇。
不但他们感到惊讶,其余所有观众也都被这特别的编曲惊到了。
高老师和于老师听的更是两眼直放光。
“这小子总能让人感到惊艳不已!前奏都如此与众不同,真不错!”
舞台上。
秦风抱着电吉他走近麦克风,随着拨片轻扫琴弦,他用特意压低、变粗的声音,带着少许鼻音开始了演唱。
“I';mwalkin';throughstreetsthataredead”
(我游荡在死寂的街道)
这种改变了的声音一出来,顿时让每个人都为之眼睛一亮,一种沧桑感扑面而来。
“他竟然会玩这一手?真棒!”
听到这第一句,几乎所有人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这是秦风刻意为之。
自己没有迪伦悲凉的唱腔,也很难唱出他那种味道,但他自信这种表现方式并不差,一样能完美地诠释这首歌曲。
毕竟这个世界没有迪伦,自然就没有对比。
音乐依旧是秦风手中的电吉他和键盘的声音,节奏简单明快,充满动感,让人忍不住就想跟着一起舞动。
随着他的演唱,后续歌词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Walkin';,walkin';withyouinmyhead“
(游荡,你游荡在我的脑海)
贝斯、鼓,其余两把吉他相继加入了演奏,音乐变得更加丰满,但键盘发出的“铮——,铮——,“的强音依旧非常清晰。
“Myfeetaresotired“
(我的双脚疲惫)
“Mybrainissowired“
(我的头脑混乱)
“Andthecloudsareweepin“
(积云在落泪哭泣)
唱完这句,秦风向后退了一步,用心地弹着吉他。
同时他看了看主音吉他徐海鹏和贝斯马克,两人也冲他点了点头。
“喔——哦!这首歌太牛X了,绝对能横扫榜单!”
听完这一段,胡志军已经彻底爱上了这首歌,他就是玩摇滚的,再明白不过这首歌的好坏了。
这是一首神作!怎么可能不疯狂喜爱呢。
“毫无疑问,又是首摇滚经典,而且是世界范围的,秦风写歌的能力真是太恐怖了!”
所有音乐人听完第一小段,就已经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高老师和于老师此时都快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这个徒弟实在太棒了!这首歌绝对能冲击歌曲排行榜冠军,无论任何国家的歌曲排行榜!
现场和直播端的其余观众可能给不出专业评断,但好听就是王道!这首歌无疑非常动听。
仅仅这一段就足以让所有人疯狂地爱上这首歌了,每个人都非常专注,根本舍不得错过哪怕一个小小音符。
现场的同学们已经开始随着音乐舞动双臂,每个人都是一脸陶醉的表情。
观众席再次变成了荧光闪闪的手臂丛林。
文学界人士除了感觉这首歌非常动听之外,还很关心歌词内容。
不出大家所料,这就是一首现代诗。
当然了,很多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