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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另一面-第7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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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坚持认为,我的第一人格过于理性,缺乏情感,没有同情心,俗称冷血动物。但我认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很好,我对父母有感情,对跟在我身边多年的兄弟有感情,这就足够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有爱情?就因为爱情可以让一个穷鬼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钱的生命?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甘心情愿与一个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财产?还是因为爱情可以让我为一段无法创造任何价值的约会而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我为什么要同情?因为同情可以让我愿意把自己的钱分给那些要么蠢、要么懒、要么奸诈的穷鬼?还是把眼泪分给那些蠢毙了,永远听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认同医生的话,我觉得我把这些渣滓都扔给了第二人格,就让他蠢萌地去爱吧,我总会消灭他。

    天都黑了,那蠢货才从这房间里走了出来。

    一感觉他离开了那栋房子,我就连忙钻出来。

    果然还在校园里,脑后传来一种让人发毛的直觉,我扭过头去,发现二楼的栏杆上趴着一个人。她穿着绿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纤细精美。她趴在栏杆上摊开手心朝我飞吻。

    快到校门口时,一辆汽车停下副驾驶的车窗放下,美丽知性的中年女性盘子她金色的长发:“年轻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吗?”

    这天晚上我带这个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虽不再年轻但胜在妩媚温柔。

    那几天我始终跟她在一起,感受着这个而立之年女人的旺盛的精力。她总问我为什么会到那里,说着说着就告诉我,那附近住着她很喜欢的女学生。她长得漂亮,又努力刻苦。

    amelie的忌日这天,我去扫墓。星星一早就打来电话,问我可不可以带上她。

    我拒绝了。

    每一个试图治疗我的医生,都会要我去形容amelie,仿佛她是我病情的根源。

    我却从来都不曾形容出。

    我记不得许多事,在这“许多事”中,一大部分是关于amelie,她是我印象中的一个影子。我只知道她很好,她是个“完美”的女人,她让我感觉不到瑕疵。

    这些年我找过许多女人,她们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可amelie是完美的,我想不到她的任何缺点。

    墓地里有amelie的相片,但这照片却让我觉得陌生。每年过来,我都要重温一次“她并不漂亮”这个事实,这大概是amelie唯一的短处,但奇怪的是,每当医生问我时,我从来都答不上来。

    如果我曾爱过什么人,那就一定是她。

    随着白痴越来越频繁地占用我的身体,我爸爸开始跟我商量,说:“那个小女孩口碑蛮好的,应该是正经人家的孩子。”

    我不想答话。

    “你见过她么?”

    我摇头。

    但我得承认,如果不是因为白痴总抢我的身体去约会,我现在肯定已经不记得她这个人。

    “我觉得,你可以考虑跟她认识一下。”爸爸说:“我看她身体也不错,你还没有儿子呢。”

    我问:“你跟他商量过了吗?”

    “他?”他笑了一下,道:“他毕竟是个小孩子,给他个女人他也不会玩,你喜欢就留着,不喜欢我就打发了,他最近已经跟我商量了,说想娶,我还没答应。”

    在遥远的曾经,我和白痴之间其实保持着合作的关系。当他受到欺负时,会自动回避,然后让我出来报仇。而后,我慢慢开始不满足这样的事情,毕竟我才是那个“第一”,就连医生也认为我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格。

    我开始想办法撵走白痴。我开始看医生,寻求各种方式。

    而白痴一直都没什么反应,当初他只是一直都不出来罢了,我还以为那真的只是凑巧。

    直到他终于出手了。

    那天我去见amelie,她把刚出生的孩子交给我,让我抱着。我抱着她,那时小家伙还挺丑,还会抽着小鼻子假装哭泣。

    中午时,我陪她一起吃了点东西,之后忽然觉得有点累。

    当我醒来时,孩子已经死了脸孔青紫,一如刚刚出生。

    我无法相信白痴做得出这种事,但总不可能是amelie掐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不久后,我的这双手,又掐死了amelie。

    我知道这一切肯定是白痴干的,因为这些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我的另一半不会是善良的小孩,当涉及到生存问题时,他做得出任何事,因为这是活着的根本。

    我还知道,我与他终究都是精神,我们需要让彼此崩溃,来达到让对方消失的目的。

    我亦知道,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就是他对我做的那些,让他家破人亡。

【繁音】4() 
罗嫚来了,最近因为小萝莉的事,她常常需要过来。她这样的女人自然会选择紧紧抓住这个机会,所以她很卖力。

    我知道她这几年主要是在周旋于那些老头子政治家的身边,她想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既不是散发着腐朽气味的老头子,也不是内心腐烂的政治家,更不是腐烂又腐朽偏偏又西装革履的政治家。

    我是个疯子。

    但她不知道。

    此刻我正握着那个与定时炸弹遥控器有九分相似小东西,而她趴在我面前的地板上,躁动不安的身体活像一条肉呼呼的蚯蚓。

    她嘴角流着涎水,那德行像极了母。狗,她剧。烈地喘着,一边说:“他们要结婚了,邀请我去做伴娘。”

    我按着它,观察着这条狗的反应,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严谨的科学家。

    她颤抖着声音问:“您希望我去吗?”

    “为什么不去?”

    “您不是想要她?她很喜欢那个男人,他和您长得这么像,又比他有魅力得多,她一定也会沉迷于您的。”

    在我看来,婚姻制度,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存在,从根本上就违反人性。人本就是得陇望蜀的生物,总是不知满足,想要拥有更多,这山望着那山高。所以人类发明出无数的比较方式:考试、游戏、竞赛、炫富……比较之后的强者总是能够得到最多,最多的资源,最多的机会,最多的女人,最多且最优秀的后代……

    当然,人类也同情弱者,人类宣扬人人平等,因为弱者终究是大多数,而强者需要有人陪跑。

    游戏总要继续玩下去。

    而婚姻,不过是两个穷人假爱之名待在一起,实则为繁衍后代做出准备。或者是,无能的男人用他少得可怜的财富换取一个肯为他冒死延续后代的女人,贫穷的女人用忠贞来换取一个与她共同哺育后代的男人;亦或者是,贫穷的男女利用婚姻实现自身等级的提升,而等级高的那一方获得了一个自己“理想”的伴侣。

    婚姻在我眼里就是如此肮脏的存在。

    如果不是为了收拾掉白痴,我才不要娶一个空有美色的穷鬼,与她分享我出生入死才获得的财富。

    我将那个遥控器砸到了她那张美丽、天然但终究不过是庸脂俗粉的脸上,“我看你近来是闲出病来了!”

    她幡然醒悟,“对不起,先生,我……”

    “滚!”我踹开她。

    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啰嗦。

    蒲蓝那个人总是喜欢假装成一个绅士,标榜自己温柔体贴,绝不对女人动粗,其实那是非常可笑的事。他从女表子的肚子里爬出来,连他老爸的小老婆都不放过,背地里逼。良家妇女陪他过。夜时手段比谁都恶心,却总是假装成好像无知少女的性。幻。想对象那样的优雅男人。

    我与他不同,我不介意打女人,因为女人不全是女人,有的女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母。狗。

    虽然无聊的动物保护人士不这么认为,可是训狗,就是要用打的。

    老头儿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忙着跟我新搞到的美人享受悠闲的海滩下午。

    老头儿在电话那边笑嘻嘻地问:“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戒指?”

    “你怎么不问我喜欢什么样式的手铐?”

    “她又拷不住你。”他猥琐地就像一个不务正业的老骗子:“明天你得回来了,说好陪你的小美人选戒指。”

    “我怎么觉得你有点想扒。灰啊?”

    “扒。灰是什么说法?”这个老家伙的中文很有限。

    “没什么,”他可是会杀人的,“我真奇怪你怎么这么积极?”

    “毕竟你终于要结婚了嘛,而且新娘子这么漂亮,身材又那么好,英姿勃勃的,像你妈妈年轻时候的样子。”

    “她可比我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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