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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尘肯定又是新歌,真好啊,先是最佳创意奖,嗯,是今晚的第三个提名,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霍克茨…卢比一定会给陆尘致命一击的,机械舞大师霍克茨…卢比的舞蹈比陆尘的好看多了,我爱霍克茨…卢比。”
“撸b,撸b,这名字就不咋的,我们陆尘陆尘,一骑绝尘,这境界就差远了问哥们你手上起老茧了没?”
“找事呢吧,我从华夏大老远来看霍克茨…卢比跳舞,你竟然敢侮辱我偶像,我是除尘会一员,陆尘肯定拿不到奖。”
“我就是侮辱你偶像,咬我啊,我们尘多,我们人多欺负你们人少,你咬我啊,切,你们不过就那几个人,别丢人现眼了,”
“……”
陆尘并不知道体育馆外面的叫骂,格来美已经开始,主持人正在台上噼里啪啦的说着一些今天的安排和调动气氛的话,这些开场白都是官方式,陆尘的英语也不怎么样,他也懒得看大屏幕上的翻译,所以干脆耷拉着脑袋,眯上一会儿。
然而,这一幕却是被远在万里之遥的华夏观众看到了。
……
大电视屏幕上,陆尘低头闭上眼睛,打盹儿的大特写呈现出来许多期待着格来美的人们愣了愣神。
刘威就是其中一个,他准备好了许多零食,搂着媳妇斜靠在沙发上看节目,格来美什么的,他根本不喜欢,他是刺激。
这种刺激只有陆尘才能带给他,因为其他歌手不能保证每一次出场都能写出劲爆的新歌,然而,陆尘能!
每次陆尘都是以鲜的姿态出现,每一首歌,尤其是名气越来越大之后,他的歌的质量也是越来越高,足以风靡全球的作品是信手拈来,这看得刘威大快朵颐。
可是,预料了陆尘许多新状况,比如再来一首粤语歌,或者是干脆来一首华语歌的预料在此刻却是被陆尘的表现给冲的四分五裂。
他竟然打盹儿……
看看其他的提名者,他们可都是要么紧张的难以呼吸,要么就是做着深呼吸,要么就是还在练习啊,陆尘竟然闭上眼睛偷懒。
这是什么节奏?
刘威一时之间没有搞懂。
一边的妻子愣了一会儿道:“他会不会是准备好了啊,这是要藐视群雄的节奏?”
“倒是有这么点感觉,就像是那些绝世高手,不起眼,但是很厉害,不过不会是坑吧,陆尘可不能输啊,你是我的精神偶像啊,每一首歌都那么新鲜,那么好听。”
刘威有些紧张,在他看来,陆尘输不起啊,他的不败神话好不容易累积到现在,他在音乐圈也有着超然的地位,要是输了的话,那可就是千年道行一朝丧啊。
“我觉得不会,陆尘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咦,这个人唱的什么,这歌真心不好听,要旋律没旋律,要歌词没歌词,唱的什么玩意,这也能拿奖?”
刘威看着妻子的抱怨,微微摇头,看来妻子心里也是没底,否则不会这么焦躁。
深吸了口气,耐心的看了下去,第三个奖项就是陆尘有关的最佳创意奖了。
顶住啊。
刘威攥紧了拳头,妻子一直在一边念念叨叨的,刘威只能充耳不闻,不过前面两个奖项,十个人差不多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搞定,这让刘威紧张得差点虚脱了。
但是好在,陆尘要上场了,刘威赶紧喝了口水,做足一切准备工作,着大戏上演。(。。)
第三百四十一章 《beat…it》!()
一个小时的,对于不喜欢这期间表演的人来说,不可谓说不是一种折磨。
终于看到陆尘随着其他几个老外一起走上台,刘威的心都提到了嗓眼。
霍克茨…卢比,米法混血儿,这个舞蹈方面其强悍的大明星,尽管只是比陆尘大了两岁,可是却在歌坛中混迹了十来年,从七岁便开始,用其稚嫩的嗓音,飙海豚音飙出天籁之声,从那一开始便名扬天下。
被人称之为音乐神童。
后来,许多人以为他会随着年月,以及年少成名的孤傲逐渐走向末,可是这家伙却一直凭借出色的嗓音,循序渐进,而且其形象十分之好,尽管看上去有着些许的阴戾之气,可是总的来说,整个人还是挺有型的。
歌好,声音不错,加上外形出众,想不红都难。
刘威有些紧张,这个霍克茨…卢比的是很接近九星歌手的一批人,尽管歌曲都不是他原创,但是他的音乐方面的才华很强,他的很多歌的旋律和歌词,都有着他自己的独到见解。
也可以说,他的歌有一大部分的一半是他自己创作的。
尤其是他的成名曲……《海边》,更是一其成功的舞曲,他整个人如同是稻草人似的在海滩上艰难的漫步,加上故事也是描写的两个稻草人之间的浪漫爱情故事,深受许多女歌迷的喜爱。
虽说他的歌迷没有陆尘那么多,但是在米国来说,相比霍克茨的歌迷。那就真不够看了。
陆尘的米国歌迷数量撑死就才六星歌手的样,而霍克茨是米国的土著人。他本就是在米国起的家,所以。他的粉丝大多都是米国本地人。
六星对接近九星的歌手,压力好大。
刘威擦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现在是主持人的唠叨环节,他还稍微可以喘息一下,看到电视的镜头偶尔到面无表情的陆尘脸上时,刘威心中的紧张感稍微少了一些。
不过,他依然站着,坐不安心。
……
奥米拉双手环抱着靠在椅上,很是舒坦。这次他觉得自己算是找对人了,上次的安妮…洛莉并非是米国土著,她是一个德国人,尽管作在米国大卖,但是始终是外国人,这和霍克茨不同。
霍克茨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安妮…洛莉根本就比不了,所以,这次的最佳创意奖。非霍克茨莫属。
毕竟稻草人舞在全世界也出现得不多,跳得好的没几个,像霍克茨这样具备了神韵的,更是屈指可数。这就和陆尘的《billie…jean》舞蹈一样,很多人模仿,但是却没什么人能跳得比他更有味道。
这是一个人的和气质。还有一些特殊气场造成的,是与生俱来的。根本无法模仿。
根据陆尘的惯例,他是肯定会唱新歌的。这都是默认的了,如果他不唱新歌,也算是不败神话的破灭,他的位置摆在那里,不能有一丝的破绽,高收益和高风险,往往都是并存的。
现在可以说,他是流行音乐歌坛的第一人也不为过,可是,只要他的作稍微出点纰漏,肯定会对他的事业有着巨大的打击,至少,再也无法如同现在这样,振臂一户,万千粉丝跟随其后了。
不败,是一个很能凝聚人心的东西,一旦失败,气势便没有了,就好像过去的遗憾一般,时间过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只能在回忆时,付之一叹。
奥米拉喝了一大口红酒,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他给装在了饮料瓶里,他有个习惯,那就是心情非常好的时候,会开一瓶红酒来助兴,不过现在是直播,只能将就着了。
装在饮料瓶里的红酒味道已经不是那么的对劲了,不过没关系,心情好,喝什么都是甜的。
看到陆尘那面无表情的脸庞,奥米拉忍不住就想大笑声,以前陆尘可都是喜欢淡笑的,现在怕了?
……
陆尘轻轻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台下的喊声在耳边飘荡,他走到现在,已经能自动过滤掉那些不好听的话语了,而那些属于他的称赞与期待,则是尽数听了进去。
不过,他没有去过多的回应。
因为他还在想着到底用什么歌来突出一个创新二字。
别的歌手他不管,他要做的,就是选择最为恰当的歌曲来将歌曲包装成顶级曲,到时候人们只要一想到某个出境或者是环境就能想到这歌曲,触景生情。
一好歌,是要流传几十年的。《加州旅馆》便是如此,几十年后依然耳熟能详。
倘若没发生歧视的事件,他或许不会这么认真,但是现在不一样,他要选择最适合的歌来让歌能够流传下去不说,还要给对手、格来美以及全世界的人们一个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对手和格来美,要让这些人自惭形秽!
不过,选择什么歌呢?
舞曲的话,只有mj的才能镇住场,其他的不行,但是mj的舞曲可不止是一,到底哪一呢?他倒是把舞曲涉及到的服装都给准备好了,舞台也都大概的排练过。
乐队方面,格来美这里都是世界级的乐队,临时一下,也没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