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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伊和阿三呵呵的看着,今天他们能来也都是有原因的,除了想支持阿米尔辉,另一方面洛伊快要离开孟买,跟随母亲远走老娘家,再见时也不知道什么年月了。
而阿三在阿米尔辉的案子这方面可是出了大力气的,前面说了,他老爸是孟买一区的警局局长,在整个邦的首府虽算不上什么大官,但对最高法院略微施压,还是有些作用的。
律师最后提醒了一句,大家总算进入了法院大门。
嘎吱——
嘭——
声音过后,庭审开始。
·······
外面的人,只觉得时间流淌得是如此之慢,每一秒钟都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
一小时后,“怎么还没出来呢?结果是什么啊?”“急什么,按照法院和律师平日的尿性,这场官司没一两小时是别想结束;哪怕前面已经打了两个礼拜官司了。”
“唉。。。。。。”
·······
二小时后,“还没结果吗?”“呃,快了快了,再等等吧。。。”
·······
三小时后,“现在怎么说呢”“…或许,应该,大概快了吧”
·······
五小时后,“呃,好饱,午餐都吃完了”“。。。。。。”
·······
直到傍晚。
就算是再好脾气的印度人,也不知吐槽起来。
外界。
第一手的消息第一时间传了出来!
……
阿米尔辉家。
辉爸辉妈正在焦急等待结果,玉爸,玉妈,连家里养的招财、进宝都在厅里吐着舌头,安静蹲着,尾巴都一动不动的安静极了。
“开庭多长时间了!”
“有五个小时了。”
“小辉不是说有结果会打电话给我们吗?怎么还没回声?!”
“可愁死我了!”
“那些遭天杀的就知道诬陷人,见不得人好!”
“放心吧,嫂子,小辉一定会赢的。”
忽然,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当挂下电话后,辉妈不禁激动地转过头,对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大家,大声道:“哈!小辉胜诉了!小辉他被证明了。”
“好啊赢了”玉母原本心里面也也急得犹如一口气吞了二十五只小猫,百爪挠心的,现在终于听到了好消息,激动的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好姐妹。
玉父听得嘴巴都合不拢,口中的香烟跌在了自己的衣服上,将衣服烫出好大一个窟窿都没有发觉,激动的一拍桌子喊道:“哈!我就知道我们老雷家的都是好样的!”
辉爸虽然没说话,但脸上激动的神情,和颤动的手是最真实的内心写照。
……
……
孟买电视台。
新闻栏目,一组。
比阿米尔辉家稍慢一步接到消息的组长,张口结舌,吃吃的说道:“什,什么?那个小子赢了?你,你快给我继续采访去,拿到第一手消息回来我给你们加工资?”
94【海阔天空】2更!谢推荐谢收藏!()
此章为第一位婆罗门圜创悲伤加更······明天第2新章开始,彻底过渡新剧情,敬请期待
“啊好,您放心”电话里,现场的记者激动说。
说完,那名组长对办公室惊讶的诸人,笑吟吟的说道:“你们也一样,谁先一步赶好稿,谁就有奖金。”
这些记者们一听到钱,立刻兴奋了起来,齐声应诺,一个个热火朝天,干劲十足。
内心都在感激着某人,直感叹这人。。。太可爱了,每次都给我们好差事啊!
……
红鹿出版社。
很多员工都心不在焉的待在自己岗位上,一个个,静静在等现场的消息。
这时。
一名高管接到了法院传来的电话,“怎么样?我们赢了?”
本来就心不在焉的大家,霎时间竖起耳朵,偷听着。
“我们赢了对不对?”
那边哑然一阵,最后颓然道,“赢了,不过赢的不是我们,是那小子。”
“。。。。。。”
整个出版社和编辑部的人︾,,一片死寂。
全都没想到,一家大名鼎鼎的出版社,竟然输给了一个毛头小子。
这时候,有些人,像看一个天外来客一样看着电视上的阿米尔辉,眼睛瞪得大大的,目光复杂,既有震惊,又有些佩服:“这人。。。。。。有点厉害啊”
然后又有些埋怨,恼怒起他们的主编有眼无珠、嫉妒贤能,逼走了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不说,还作死的跟人家作对抹黑人家,现在惹得一身骚,外面的同行和读者都不知道怎么看笑话呢。
恐怕下一批出版书和报纸的销量都会有影响了。
果不其然,只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来得那么快:
“喂,是红鹿社的吗?下一批报纸我们不定了”
“啊,固特经销商,怎么会?”
“嘟嘟嘟嘟。。。。。。”
“喂,红鹿社?下笔订单减一半”
“。。。”
“责编嘛?我的书找到下家了,就不在贵出版社出版了,就这样。”
“。。。”
让红鹿社的人,应接不暇的报应,接踵而来,所有人都知道,这回红鹿社栽了,不仅输了官司,还输了声誉和前程,以后红鹿社还存不存在有点夸张,但没有如今那么辉煌是铁板钉钉的了。
斯瓦米纳坦大主编也成为行业里最大的笑柄!为人所耻笑。
……
不过失败者被嘲笑过后,最后的结果只能泯然于世,你说,有谁会对第二名的人关注么?更遑论一个彻头彻尾,从各方面都输了的失败者。
至于阿米尔辉这个——最大赢家!
毫无疑问,又一次成为新的风暴中心。。。。。。
法院外。
“走开”“让开”红鹿出版社的人神色匆匆,面色铁青粗鲁的推搡开记者,在记者们暗恨的目光中,灰溜溜得走了!
“出来了”
“他出来了”
“阿米尔辉!”
“阿米尔辉请接收我的采访!”
“阿米尔辉能问你个问题吗?”
“恭喜您赢了,也为自己官方正名,现在你有什么想对观众和读者们说的吗?”
“请问。。。”
一瞬间,媒体全部冲上来,队伍就好像潮水一般往这次的赢家涌去所有摄像机都对准了他!今天的阿米尔辉身穿了一件单薄的珍珠白的“尼赫鲁服”。这种服装是印度民族独立运动时期象征印度民族精神的服装,即“民族服装”,有点类似于中华的“中山装”,只不过上身稍长一些,扣子也多出几排。
干练之中带着优雅,和特别裁剪的西裤搭配起来将阿米尔辉整个人的气质完全衬托了出来。
中印混血的俊美面孔,好像天使,又好像魔鬼一般的男人,步伐轻松而惬意地走下法院的高台阶。
那一个个步伐,带着无限的魅力,每一次移动,都可以带去一片呼吸,然后再带来一片几个小时内慕名赶来的市民,很多都是《失去之遗传》的忠实粉丝。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记者,也很难想起,阿米尔辉创造了历史,第一次有人斗胆告出版社,最后还赢了!
想想,真是惊人。
阿米尔辉,就是天生的焦点。
洛伊、迪克西特、阿三、阿米尔玉这四个年轻人,也不在说话,只是静静地往前移动着,心跳的声音夹杂在一片脚步声、低吼声中格外清晰,连带着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阿米尔辉就好像是一个喷火枪,走到哪哪就爆发,整条高阶倒像是火山喷发一般,从头爆到了尾。
一五大三粗的记者用身体冲开一条道路,道:“阿米尔辉你对于红鹿社对你造成的诽谤有什么想说的吗?!”
阿米尔辉眨眨眼道:“他们已经遭受到应有的惩罚,法院勒令他们赔偿我1000元损失费,虽然这远并不足以补偿我的损失,但他们也被要求在红鹿报的头版头条上,对于我本人造成的诽谤给予一个礼拜的诚挚道歉。”
“嗯,虽然我还是不是太满意,但最后的结果还算令人欢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说明我们的法院是公正的!严明的!是能为我们老百姓伸冤的正义,所以这是我最满意的地方。”面对镜头,阿米尔辉如是说道。
记者们团团围住了他,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砸了过来。
一孟买电视台的女记者,大喊道:“那么,您现在想对大家说点什么吗?”
······
“这是属于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