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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几年不见,面对他,竟一点不觉生疏,拽着他下了座椅,拉着他往酒吧外跑,“北京女孩,什么时候这么主动了?”,二十九岁的梁仲霆,玩起来也是个不羁的浪子,圈住她的腰,唇凑近她的脸颊,嘟囔着,*地问。
他一手圈着她纤细的腰,一手撑着酒吧外的墙壁,低垂着头,一身酒气和烟味,滚烫的唇擦着她的鼻头,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单纯的她,被他蛊惑地心悸,心跳加快,两人亲密地站在酒吧门口的画面,正被训练有素,可以安排的狗仔拍个正着。
〃小妹妹,这里,不适合你,回家去……〃;在她脸红心跳地不知所措时,他说了句,松开她,又要走,“梁仲霆!我是董京梦!”,她懊恼,抓着他的手臂不让他走。
彼时,戴着墨镜的她就站在酒吧门口,看着酒吧的一隅,莞尔,然后,转身,拉着行李箱离开。
那晚,她送他去了酒店,喝醉的梁仲霆把她压在了身下,几乎把她的衣服剥光了,她动弹不得,也差点被吓哭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他太醉了,趴在她近乎裸~体的身上睡着了。但是第二天,他们在酒吧外的照片以及去酒店开。房的照片就登上了学校的论坛,以及一些网站和报纸,因为她是乔氏董事长的外孙女,梁仲霆则是轰动硅谷一时的it奇才。
舆。论的压力,使得董京梦在学校成了一个风云人物,这对她的影响很不好,一向都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乔玉芬在梁仲霆面前无助地哭哭啼啼,说是女儿的名誉被毁了,对不起九泉之下的丈夫。最后,提出让梁仲霆娶她,出于责任,以及对爱情的绝望,他答应了。
他其实是跟夏依分手才回国的,在酒吧买醉才遇到了她。
她打车去了东城,看望前婆婆,梁仲霆的母亲。
大一的时候,她就常去找她,婆婆挺喜欢她的,婚后跟她的关系比和亲儿子要好太多了。
见她来,老人挺意外,激动地流着泪,捉着她的手,说个不停,也怨她这几年没来看她。
〃妈……〃;她脱口而出,又哽咽著,眼眶泛红,“伯母,我,我,挺忙的,来这边出差的,都没给您带礼物。”,她尴尬地说,被梁母拉着在沙发上坐下。
〃你人来了就好,乖。〃;梁母欣慰地说,她比她亲妈要老多了,头发都花白了。
两人聊了一会,听她说,梁仲霆现在常回来,很少说话,这几年也憔悴多了,说是被夏依闹的。她才知道一点夏依的情况。
后来,她去了医院,经护士的带领,在医院的小广场上见到了他们,夕阳下,夏依坐在轮椅上,梁仲霆推着轮椅。
都病成这样的人了,他还不离不弃地守着,是有多深的爱啊?
她也不怨了,她应该祝福这样的爱情的。
苦涩地笑笑,转了身。
梁仲霆推着夏依也转了身,不经意的瞬间,好像看到她的身影了,定睛,什么都没有,错觉而已。
明明守着的是夏依,心里牵挂的,爱的,却是董京梦。
8月8号,还有五天,他在昨天收到了请帖,而且是结婚请帖,订婚宴变成了婚宴。
他们以前的家还在,那栋房子,他没卖,董京梦乘电梯上来了,在16#01室门口,她无聊地,从包里掏出那把大门钥匙,转了两下,居然开了。
她知道,他不在,听说他晚上都在医院住,她悄悄地潜入,意外的是,这里还跟五年前一模一样,连家具都没换过,地板是干净整洁的,没有一点尘埃。
〃梦梦,房子不大,等以后有条件了,再换大点的。〃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算是猪窝,只要有你,我都喜欢!〃
她站在玄关口,脑子里浮现起当年的画面,就是她现在站的这个位置,那个二十岁的自己,从梁仲霆的身后,抱住他的腰,无比激动地说。
〃梁仲霆!我爱你!第一次见到你时,就爱上了!真的!〃;她的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勇敢直率地说出自己的心底话。
那一瞬,他是震惊的,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她爸爸的灵堂上。他不过是看她很难过,好心地安慰,开导了她,却不想,他就那么在她心上扎了根。
【寡情前夫,你好!】14:你是我的!()
旧爱契约,首席的夺爱新娘;【寡情前夫,你好!】14:你是我的!
天暗了,她开了灯,一室凄清。樊緈有晓
客厅的茶几上没有摆放任何鲜花及装饰品,以前她在的时候,每天都要买束鲜花回来摆上,还会养一些可爱的小盆栽,尽量将这个只有两个人的家装点地温馨些,生机勃勃些。
她也喜欢做这些事。
客厅,餐厅,虽然和以前一样的摆设,但明显少了生气和活力。不知他住不住这里,他现在的身价比以前不知翻了多少倍,应该不会住这地段不是太好,普通的只有130平的三居室。
可为什么打扫地这么干净?
婆婆说,他过得并不好。
也是,夏依病成那样,他们的日子肯定挺苦。
其实呢,在她看来,只要两个人是相爱的,无论生老病死,都是幸福的。
厨房也是干净整洁的,整体橱柜被擦拭地干干净净,打开柜门,里面的餐具还是她以前在的时候买的。以前逛超市的时候,就喜欢逛厨品区,看到好看的碗碟就买回来。
她好奇地打开冰箱,灯亮了,空空的冷藏室,只放着几捆挂面,还有一盒鸡蛋和几根火腿。
冷冻室什么都没有。
她挑眉,意识到他是住这里的,可能吃的就是这些,心,倏地就疼了。
结婚前,她也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结婚后,她开始学做饭,梁仲霆请的保姆,她只用了一个月,后来辞掉了,因为一个月的时间,她就学会做些饭菜了。
那时候,特别爱下厨房,钻研菜谱比钻研课本要认真多了。
他很忙,晚上下班都很晚,她不是单纯的小白兔,虽然年纪小,该盯着的她都盯过,确定他是真的忙。 那时候他从硅谷才回来,一切的资源都留在了美国,在京城没什么可利用的资源,只能靠自己的技术和努力去拼搏。
她曾不止一两次猫在他办公室门口,偷偷地看着他在办公室里加班的样子,是真的忙,不是在外面花天酒地的那种应酬。
后来他公司有起色了,他的应酬渐渐地多了,她也跟踪过,有次他和几个老板在夜总会,她亲眼看到别的女人喂他喝酒,她忍住没有在现场给他难堪。
他回到家时,她心平气和地跟他谈了一次。
他说:“我以前虽然不算个老实本分的男人,但是,董京梦,你给我记住,我不是那种没有原则的男人,既然结婚了,我就会尊重这段婚姻!”
那次,她印象很深刻,他说的话像给她吃了颗定心丸,以后再也没怀疑过他,他也真没*过。
可他这种心里一直驻着前任的人,算不算精神*?
她不知道,他们在*上热情如火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人会不会也是夏依。每每想起这个,便有一股恶心涌上。
卧室,也是老样子,肯定是没有新的女主人住过的,对方不会接受这样的委屈。
手机响了,是黄埔圣打来的,问她是不是到酒店了,她撒谎说在,聊了几句后就挂了。
看着那张双人*,她暗自失神,以前她很依赖他,他出差不回来的话,她肯定会失眠的。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四,去他公司实习,他出差,她就跟着,形影不离,就是爱得那么浓烈。
现在呢,她独立地可以一个人撑起一间小公司,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帮乔氏这样的大集团度过公关危机。 她是女强人,独立的,坚强的,自强的,不依靠任何男人。
可心也空了五年了。
不快乐,一点不快乐。
现在发现,其实爱一个人,总比不爱任何人幸福。
心甘情愿地付出,也是一种快乐。
可惜,后来这种资格都被剥夺了。
书房,和以前也一样,站在门口,居然能清晰地记得他给她讲题时的画面,那时候,她喜欢肉麻地坐在他的大腿上,要他讲解根本就会的习题。
因为他这人比较深沉,有时跟她还有代沟,都是她在主动制造两人相处的机会,那时候用过不少小点子,煞费苦心地经营这段婚姻,变着法子想一些新鲜的刺激的花样来吸引他。
她感觉她的那些小花招,他是很受用的。
但事实证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