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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了半个多钟头,屋中的气氛渐渐暧昧起来。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似跟关芝琳、温碧暇她们在一起,康剑飞还要又哄又骗的。自潘映紫答应康剑飞在家里吃饭那一刻。双方就已经心照不宣了。
潘映紫并不是真的爱上康剑飞。最多只是觉得他很优秀。很欣赏甚至崇拜而已。之所以会答应与康剑飞一起回家,更多的是她自认为能力不足以长期胜任公司影视副总裁的位置,但眼看着东方梦工厂越做越大。潘映紫对这个位子无法舍弃,所以才会想到做康剑飞的情人。
这对于潘映紫来说是一举多得。反正她是个离过婚的女人,而且已经决定一辈子不会再结婚。跟康剑飞在一起之后,即可以保住现在的职位,而且还能填补她心理和生理上的空虚寂寞,毕竟康剑飞又英俊又有钱,是最为理想的情人选择对象。
当然,潘映紫也不是那种可以拉下脸什么事都做得出的女人,所以才会故意喝酒,喝成半醉状态来掩饰尴尬。
潘映紫揉着额头站起来,迷迷糊糊地说:“阿飞,我有点不舒服,想去趟一会儿。”
康剑飞立即从旁边扶住,拉着她的手说:“是不是喝多了头晕?我送你去卧室睡一觉吧。”
潘映紫的玉手被康剑飞捉住,身子也被他揽在怀里,半推半就之下就被扶到卧房里。
当康剑飞将潘映紫扶上床的时候,他自己也顺势倒了下去,正巧压在她的身上。
潘映紫的娇躯很柔软,这让压在她身上的康剑飞颇为享受。低头吻在那红唇之上,鼻息之间是一种红酒混合着少妇体香的味道,似乎还有着催情的作用,让康剑飞一下子就兴奋起来。
“不要,阿飞别这样”潘映紫像是个被侵犯的少女一般,好无力道的反抗挣扎着,一张俏脸娇羞无限。
康剑飞迷恋地在潘映紫的脸上亲吻着,仅凭眼睛来看,实在让人无法相信这女人已经32岁了,脸上的肌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比十五六岁的少女脸蛋还要细嫩。
潘映紫的衣服被渐渐扒开,在康剑飞的爱抚亲热之下,她终于也放下矜持,全身心地投入到男女欢爱当中。
“好大啊!”两人已然赤/裸相见,潘映紫抓着康剑飞的小伙伴惊讶的说道。倒不是她刻意恭维,而是康剑飞的尺寸确实让她吓了一跳。
康剑飞得意地笑起来,掰开她一双修长**,在那桃源之地摩擦片刻后,突然挺身而入。
“嗯阿飞,轻点。”潘映紫皱起眉头呻吟着,脸上的表情似迷醉又是痛苦,两条腿却将康剑飞紧紧缠住。
潘映紫明明长着一张少女萝莉的脸蛋,偏偏生着一对勾魂的桃花眼,而身体又是如同熟透的蜜桃一般的熟。女娇躯。这一番特征组合在一起,带给康剑飞一种别样的享受,跟赵雅之比起来各有千秋。
难得遇到这么一个尤物,康剑飞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不到片刻潘映紫就被杀得丢盔卸甲。在康剑飞的无理要求之下,潘映紫明明比他大了12岁,却不停地喊着“哥哥”求饶,那种年龄与称呼的反差让她感觉格外的刺激。
两人昏天黑地玩了半下午,几番**之后拿过床头的闹钟一看,却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
潘映紫趴在康剑飞怀里不肯起来,或者说她早被折腾得浑身发软没了力气,此时小手摸着康剑飞的脸颊,充满爱意地说道:“阿飞,你真厉害。”
康剑飞大手揉着尤物酥胸,笑问道:“怎么又叫阿飞,先前你叫的我什么?”
潘映紫张嘴在他下巴上咬了一口,如同少女般娇羞地笑道:“飞哥哥。”
康剑飞取笑道:“一把年纪了不害臊,居然装嫩叫我哥哥。”
“人家就喜欢做你的小妹妹嘛。”潘映紫仿佛真的回到了少女时代一样,连说话的语气都带着撒娇的味道。
康剑飞抚摸着潘映紫光滑的腰背肌肤说道:“待会儿你自己去卖点事后药来吃,免得出现什么意外。”
潘映紫脸色突地黯然下来,说道:“没事,医生说我怀孕的几率很小,几乎相当于不孕。我跟陈洪烈离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
作为一个女人,没有生育能力确实是比较惨的事情,康剑飞拍拍她的香肩安慰道:“这种事别去想它了,以后自己过得愉快就好。”
潘映紫按下心中的惆怅,展露笑颜道:“这样正好啊,可以跟飞哥哥在一起。”
得,这女人叫哥哥还真叫上瘾了。
康剑飞坐起来穿衣服,潘映紫突然从背后抱住他,表露心迹道:“阿飞,以后我做你的情人好不好?”
有个尤物做情妇,这种好事康剑飞当然不会拒绝,转头在她的娃娃脸上亲了一下,说道:“你以后如果要交男朋友结婚,我也不会拦你。不过最好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不喜欢自己的女人还同时跟别的男人纠缠在一起。”
潘映紫笑着说道:“放心吧,我早打算不结婚了,还不如跟你在一起快活。”
“那样最好。”康剑飞说。
时间已经不早了,两人拥吻一番才分别开来。
一直到康剑飞离开,潘映紫才叹口气躺在床头,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她可以说是为了金钱和职位才做康剑飞的情妇的,这种身份实在是让人不齿,可真正跟了康剑飞之后,她却对这种关系一点都不排斥,反而颇为迷恋跟康剑飞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214【天后的卖身契】()
“似是欢笑似是苦困,
怎可分开假与真。
恩怨不分爱亦有恨,
明亮背影有黑暗。
往事不记往事不理,
一生几多苦与甘。
珍惜今朝盼望以后,
同渡困苦与厄困
”
香港上环,仙林歌舞厅。
舞台上的女孩子手捧着麦克风,身体轻轻扭动,深情演唱着徐小凤的风雨同路。台下的舞池里,客人们搂搂抱抱跳着舞,根本没人理会舞台上歌手唱的是什么。
连唱数首歌后,梅艳芳退到后台,准备卸妆回家。
梅艳芳四岁的时候父亲就病逝,母亲靠经营一家破烂的歌舞厅维持生计,用以养活四个未满10岁的孩子。
在父亲死后不到一个月,梅艳芳就跟着母亲和姐姐登台演出,没有演出的时候则帮着打扫卫生。一直到梅艳芳十三岁的时候,家里的歌舞厅发生意外火灾,全家再次回到一贫如洗的状态。从此以后,梅艳芳就不得不辍学,整日奔波于各个舞厅和夜总会演唱赚钱,除了养活全家外,还要供两个哥哥读书。
“依华,有人找!”歌舞厅经理在后台门口喊道。
依华是梅艳芳做歌女的艺名,她和姐姐小时候经常因为卖唱而受尽老师和同学的嘲讽。
梅艳芳随便收拾了一下,提着包包过去,却看到她母亲和姐姐过来了,惊讶地问道:“妈,姐,你们怎么来了?”
梅艳芳的母亲年纪大了,已经渐渐唱不动,或者说是客人不喜欢听老女人唱歌。所以平时她都是帮两个女儿联系场子谈价钱。算是女儿的“经纪人”兼保姆。
姐姐梅爱芳欢喜地过来拉住梅艳芳,指着后面的邓益民说:“这是风行唱片公司的总经理邓先生,邓先生今天亲自到家里来,说是要帮你出唱片。”
“帮我出唱片?”梅艳芳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前段时间,梅艳芳看到tvb和华星公司举办第一届华人新秀歌唱大赛的宣传广告,自认为唱歌还不错的她,立即跑去为自己和姐姐报了名。可结果让梅艳芳非常失望,她在淘汰赛时便被刷了下来。而她姐姐连淘汰赛都没入。
风行唱片公司是家老牌公司,不到10岁就能唱几百首歌的梅艳芳,小时候就经常看到唱片上写着风行唱片几个字。
邓益民仔细打量了一下梅艳芳,发现这个女孩子比在舞台上的形象要逊色一些,仅仅只能说是清秀。略微有一点点失望。相比之下,反倒是她姐姐梅爱芳长得要漂亮一些。
不过康剑飞吩咐下来的任务,邓益民也无法拒绝,同时他心中还有那么些疑惑,想知道康剑飞为什么会看上这个女孩子。
“我们找个说话的地方吧。”邓益民说道。
梅艳芳还能说什么?她现在还云里雾里的飘着,只能不停地点头。
找了一家咖啡馆坐下,邓益民开口说道:“阿梅在歌唱大赛上的表现我也看到了。说实话,唱得有些问题”
梅爱芳突然插嘴道:“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