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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有那种特别厉害的学生的话,校方高层便会劝他进行一次高考,去争夺一个状元,为自己的学校争光,外国语高中这些年已经很少出状元了,大多数优秀学生都直接选择了保送大学或者直接出国留学,倒是省师大附中一直垄断着文、理科的状元。
不过由于高一时还没有分文理科,所以三门考试都是分别是160、160、120,总分是440分,其余的考试则是等级制,满分100分,95分以上a+,90分以上a,依此类推。
当然,在真正的高考中,等级是按人数的百分比来划分的。
赵泽南虽然是个学霸,但在每次老师发卷子时,都会觉得莫名地紧张。心跳都微微加速,还好这外国语高中的老师从来不会在课上报成绩,让学生上去领,而是直接发下来,最终将成绩排名打印出来贴在前面课程表下面的位置。
这次算是最后一门语文成绩出来了,前面他数学考了158分。英语考了108分,高中英语可与初中英语不同,能考个105分左右那已经算很高了,而英语并非赵泽南的强项,所以能考108分,他自己已经很满意了。
他这两门的成绩按理来说都不错,放到其他班中,基本上都能位列第一了,可惜他遇到了吴笛……
犹记得当时他这数学试卷一发下来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啊,这高中时的数学可与初中时的不同了,往往最后一大题的最后一小问都是很难解答的,强如赵泽南,也在上面被扣去了两分。
赵泽南觉得自己已经做得非常完美了,他这人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和别人攀比成绩,他找了几个同为优等生的学生比较了一下。这个优越感顿时油然而生,他们最高的才149分。
直到赵泽南找到吴笛。向吴笛问道:“这次你数学考了多少分啊?”
还没等吴笛答话,他又自顾自地说道:“这数学的最后一题的那个问题太变态了,我本来以为我做出来了,没想到居然漏解了……”
吴笛的同桌苏暖却直接说道:“她考了满分啊,全校唯一一个,厉害不?”
“呃……”赵泽南一下子顿住了。感觉实在没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良久他才深吸一口气,“吴笛你把你的卷子给我看一下怎么样?”
吴笛当然不会拒绝同学的正当请求,虽然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学习挺认真的男生是什么名字,反正也只是无关紧要的路人而已。她记得的唯一一个同龄男生的名字,就只有吴迪了,这显然也是废话,因为她自己名字的读音就是“无敌”。
赵泽南把卷子拿到自己的座位上仔细欣赏起来,看到上面那堪比书法家笔下的字体时,忍不住看了看后面得了一等奖的黑板报,他发现这个女孩简直让他生不起对抗之心。
想来那些阅卷老师看到这样工工整整、字迹美妙的卷子时,也不忍心扣分吧?
早就说过,吴笛是个有完美强迫症的人,她在答每一道题之前,都会规划好自己的答案部署,就好比出黑板报一样,她会说她就是将试卷当作黑板报来做的吗,对她而言,不仅要保证做对所有的题目,还要让试卷像艺术品一样美观……这种想法若是让老师与学生们知道,肯定脑中会蹦出四个字丧心病狂。
再看吴笛的那些比标准答案都要规范的解题步骤时,赵泽南只能表示叹服了,他觉得自己解题已经很讲究规范了,可与吴笛一比,却又差了一些。
赵泽南心中感觉莫名地悲凉,看来在这个高中也没法摆脱“千年老二”的称号了?
在赵泽南知道吴笛的英语成绩时,那是真的彻底死了心,119分,就作文扣了一分,后来原因传出去后,让全校学生都一片哗然,居然是因为阅卷老师不知道吴笛那英语作文中的一个词汇的用法,而扣了分……
那位阅卷老师在前面实在找不到扣分的地方,而英语这种文科总觉得给满分实在是太刺眼了,于是她终于在作文中自以为是地找到了一个错误,最终却证明是她自己孤陋寡闻。
吴笛的英语已经好到了像使用中文那样的程度,对她而言,做英语卷子和做中文卷子没什么区别。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对别人来说比较困难的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之类,对她来说就好比做中文填词题,而由于她平日里很注重使用英语,非常喜欢和那些外教交流,所以这英语听力对她来说自然毫无压力。
赵泽南这时拿到语文卷子一看,发现是128分,不由心中一定,只觉得自己全校第二应该稳了,他现在的总分是394分,绝对已经算很高了。
就算是吴笛,这次语文也只是131分而已,语文在阅读理解与这作文上,定然是要扣分的,吴笛在写作文时,从来不会去剑走偏锋,那种写吸引人眼球的文章去搏满分作文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吴笛这次的总分是410分,以绝对的优势将全校第一揽入怀中,赵泽南的想要得到全校第二的梦想都没有实现,因为第二名,也是一个发音为“无敌”的男生,他的名字叫做吴迪,总分为396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畏竞争(第二更)()
吴迪获得外国语高中全校第二的成绩,可以说让一些人大跌眼镜,尤其是教他们班的老师,本来对吴迪基本上是投以鄙视的目光,结果吴迪考出来的成绩,却让他们班的老师无话可说。
吴迪这厮的经历堪比一些某点小说中的主角,屡遭老师、同学鄙视,然后他当然是扮猪吃虎、装逼打脸,如果根据他的经历写一部都市暧昧流小说之类的话,那肯定是大火的节奏。
吴迪在得知自己月考全校第二,而第一自然是那个少女后,只是洒然一笑,果然自己依然是最接近她的人。
由于少女的缘故,他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变得非常多,也挺愿意认真地去学,渐渐地,他已经放弃了好多娱乐之事,此时在他自己看来,最让他感觉快乐的事情,无疑便是越来越靠近他倾慕的少女。
他现在就已经开始跟着他的父亲到处走动,学习一些政界的事情,也越来越懂得算计人心。
而不知为何,他唯一没有放弃的一项运动,便是篮球,即使那个李浩乾已经完全没有资格再和他争夺那个少女了,可他依然在心里认为,少女肯定喜欢看到他打篮球的样子。
吴迪不曾忘记的是,少女在见到他居然能够将篮球打得那么好后,眼中露出的惊讶,这种让出乎少女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总是非常乐意去做。
而少女让他做的,比如说注意保养皮肤,祛除青hun痘什么的,他更是将其当作很大的事情来对待,直觉告诉他,少女在将他养成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
吴迪觉得让自己变得完美,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否则如何可以配得上少女?哪怕在很多人面前,他是个高高在上的名门公子,身份显赫,但他在少女面前,就是一条甘愿奉献自己一切的忠犬而已,少女永远值得他去奉献自己。
与秋季运动会一起开始的,是学校班级间的篮球比赛,校篮球队会在高一的班级篮球比赛中选拔一些好苗子,怎么说现在高中篮球联赛也是举办得如火如荼。
吴迪当然成了七班篮球队的一员,他在体育课上,玩起篮球来,简直就是他在哪个队,哪个队就肯定赢,他现在都很少玩初中时喜欢的花式动作与突破上篮了,不是因为生疏,而是因为毫无必要。
他只需接球,轻松拔起,微微带着后仰,以一种优美如画的姿势将球投出去,便听到唰得一声,空心入网,发育很快的他,无论是身高还是力量,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
他现在很喜欢用远投解决战斗,因为这种“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进球方式真的很潇洒,他很讨厌身体对抗,却一点也不惧怕身体对抗。
其实他的那些街球动作玩得很顺溜,戏耍起人来,绝对可以让人眼花缭乱,即使是当初教过吴迪打篮球的王恒,现在都常常被吴迪戏耍。
七班之中真正会打篮球,并且打得很好的人没几个,让吴迪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七班结交的好友曹无忧,却意外的是个篮球好手……
“你这样的游戏宅难道不应该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窝在暗无天日的家中开启四台电脑玩个天昏地暗?为什么打篮球还有那么两把刷子……”吴迪是这样对曹无忧说的。
“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你开挂了吧?嘴还是这么毒!”曹无忧很随意地在三分线外投进一个三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