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都市之洞天仙境-第1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在这里,有了房、有了地,有了自己的根基,也有了婆娘。

    不对,他那婆娘也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看起来靓丽多情,就是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破坏了样貌;即便如此,前凸后翘的。如雪一样白皙细嫩的肌肤,也让镇上不少男人心生“觊觎”。

    当然,也就“觊觎”而已。

    鱼伯从外面带了一些钱过来,在当地买了块地。又建了栋土木屋;屋前挖了眼池塘,专门放养鱼龟一类,还养了些莲藕;屋前屋后,全都是各种花草,最多的。要数绣球花。

    每到夏日,满满的一地圆球球的白色、粉色、淡蓝色、紫色、橙红色的各色大大小小的花球儿,将整个房屋、整个池塘、整个人都簇拥在其中。

    周易小学上下学的时候,总是路过他们门前那条小径,总被那满园的花儿耀花了眼。

    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也喜欢在家里养两盆花儿、养几尾小鱼儿看顾着。

    鱼伯喜欢钓鱼,几乎日日都钓鱼。他从自家池塘钓,总是在周边山水转悠着,转到连当地人都寻常不去的偏僻地方,一个人悠游自在。而且总是收获颇多,也喜欢与人分享。

    当然,他也是个喜欢吃鱼虾的人,也并不总是分享的。有好东西,自然要先就着自个儿。

    眼见着周围河溪尽恶、鱼虾绝迹,难得的有一日,他发现山里面的一个小沟渠里,在一次大雨之后,冲出无数的两个指节长短的青色小虾他欣喜若狂。当即拿了架势,捞了整整一大碗青虾回家。

    这青虾,是山溪里面的虾,能长这么大。还能捞出整整一碗,实在不容易。

    被人瞧见了,都想要分润一份。但平日里大方的小老头儿,还炫耀着的老头儿,立马变了脸色,像躲什么似的躲到家里。一个人和个老婆子躲起来吃了个爽快。

    当然,这个爽快,都是别人想象的。因为,他躲起来了,谁也没见着他吃;即便到吃晚饭的时候,特意去他家蹭菜,也没人蹭到这一口吃的。

    随着小镇的日益发展,车越来越多了,市场里的大喇叭、每日里杀猪的叫声,几乎小半个镇都听得见。

    小老头儿家虽然住得偏僻一些,但偏偏就在离市场不太远的地方,日日夜夜各种声响他烦不胜烦。

    正好周易那葡萄沟的建设,给了老头儿一个机会。

    老头儿跟老伴儿商量着,两人一同决定将老房子连同周围的地,一齐卖给周易。而后借着得来的钱,以及多年的积蓄,从那葡萄沟里,拿下一片土地。

    这次他不用挖池塘了,因为旁边就是烟溪。虽然是溪,浅的地方在石上走,但深的地方亦有三五米深;窄得地方,湍流如白线,而阔的地方,竟不比寻常河流逊色,清碧碧、绿油油的,看得人好生欢喜。

    鱼伯选了个宽敞幽深的水段,将新的木屋一半建到了水面上,另一半连接陆地。这下,连挖池塘的功夫都省下了。

    近浅滩的几个水湾里,他将家里的一些荷种移了过来,种了下去。又在水畔、屋旁,种了几颗柳树,还夹夹杂杂的,将无数谁也叫不出名姓的、从老屋移来的花树种下。

    当然,还有那数不尽的绣球花。

    那一片,葡萄,才占了他承包的那片土地的一小半,这反倒显出他的特色来。

    正是夏秋之际。

    平常这时候,绣球花已经花落而球散,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这片山水好的缘故,又或许,是周易倒出的灵水,被一再稀释,随湖水而下,顺入烟溪之中,滋润了这片土地,也滋润了这些虬茎黄皮的绣球花——一到这里,就长出了芽、发出了比人头还要大上一圈的圆滚滚的球花,一直的立在枝头,生机盎然、丰润娇人人欢喜,看之不够。

    鱼伯的这个新家,也成了整个葡萄沟最特殊的一处。无数前来的游人,看着这些洒落圆胖的球花,还有其他各色花朵,都不由驻足。

    还有不少人,免不得往花丛里走上一走,往花丛簇拥出来的房屋里坐上一坐,享受那万花娇艳、一水碧透。

    擂茶,作为清山镇的特产,早已不可缺少。

    几人围坐一桌,中间放上一些炒制的小吃,或者蒸熟、煎炸出来的红薯块,又或是酸泡的萝卜黄瓜,一下午好过。

    当然,鱼伯还是有一些特色的。

    事实上,他除了每天钓鱼之外,还有一门手艺,在清山镇有不小的名气。这些年,他之所以能悠闲垂钓、没有坐吃山空,都全靠了他那一手的活计。(。)

第一百一十二章 俩口人() 
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dǐng▲≡diǎn▲≡小▲≡说,。↖。o±s_;

    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没人不知道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diǎn,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