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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警察-第4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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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里,也是类似的情形。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很懒散,不可能开车到其他地方作案,所以肖恩做了个比莫宁教授,更加大胆妄为的推断,那就是凶手很可能便住在被害人附近,犯下这桩残忍暴行之后直接便回到了家里。

    而且,肖恩还推断,这个小子很有可能是步行到达的犯罪现场,作案后又步行回家的。最后,肖恩近乎妖孽般的更加大胆的推断,凶手在一年之内,非常可能曾经去过精神病院。这些可都是莫宁这个心理学家的心理测写中,没有推断出来的。

    不过现在肖恩要做的是往下看着这件案子的详细卷宗和发展过程,于是他叼着雪茄,再次往下细细看去!

    鲁斯警探当时拿着莫宁教授做的,这些凶手的描述到附近的各处警局,让他们根据这些线索寻找嫌犯。而很多警察非常热心的提供线索,那可比现在的这帮警察的正义感强多了!而之后媒体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也渐渐升高,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谁杀了这个年轻的妇女?也就是乔治太太;还有一个就是更加难以解释的,为什么要杀她呢?

    而在这之后的,案发四十八小时之内,各种线索不断出现。由于萨克拉门托是加州首府,而乔治太太一直在州政府工作,在案发当天,也就是星期一的上午,她没有上班,曾从家里步行到一家购物中心买东西,而且用支票付款后。再步行回了家。而凶手大概就在这时候瞄上了她,并尾随她到了家里,然后伺机犯下了罪行。这就跟肖恩的推断简直一摸一样了。

    死者的母亲在案发当天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给死者家打了一个电话

    。但当时是无人接听的状态,而过后的验尸官指出,死者乔治太太那时候已经死去多时。这时候,肖恩看向了验尸官的报告,说死者在死亡前。就曾惨遭多处刀伤的折磨。当然,这些情况都对新闻界隐瞒了起来。另外,当时负责侦办的警官,在新闻媒体上对公众发表声明说,凶手的衣服上,可能沾有死者的血迹,呼吁民众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刻打电话报告警局。肖恩看到这里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他的预感很不妙!

    仿佛是为了证明肖恩的是对的,卷宗接下来。到了星期四这天,也就是案发的第三天,萨克拉门托则迎来了一个大爆发!在北部地区,接连发生了几桩恐怖的谋杀,并被广泛报道。

    这天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就是距离乔治太太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又发生凶案了,一个邻居发现了躺在那里的三具尸体,分别是三十六岁的艾达#霍尔太太、和她年仅六岁的儿子巴顿,还有艾达太太三十二岁的朋友。桑姆!

    另外,艾达太太二十二个月大的侄子德克巴里也失踪了,卷宗上的分析是,很可能被凶手绑架了。所有的被害人都是被枪杀的。但艾达太太身上还有多处刀伤,这与乔治太太的情形便有些相似了。死者红色的厢型车明显被凶手偷走了,不久后,这辆车就被发现弃置在距离现场不远的地方。这同样是一起找不出作案动机的凶杀案,死者的家里并没有丢失财物,死者艾达太太则是一个离异女人。育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由前夫抚养,另外一个在案发时正在学校上课,因此两人逃过一劫。

    当时查案的警长,俄赛尔,被报社记者们穷追不舍,最终他对媒体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做了二十八年的警察,这是我所见过最奇怪、最荒谬、最没有道理的凶杀案。”;肖恩认为,显然这件惨案正“严重困扰”着他。

    卷宗的死者资料上显示,艾达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顾过附近很多孩子,邻居小孩和他们的母亲都说她是个好人。而艾达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学时经常照顾另一个六岁的男孩,大家都对她惨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达太太很亲近的邻居,对记者说她非常难过,欲哭无泪,“但同时我也吓坏了”。当地的居民从电视新闻里知道了命案的详情,大家聚集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而那天夜里起了大雾,待命的巡警车辆和急救车到处都是,再加上凶案的新闻被人们添油加醋地传播,很多人在这种紧张气氛下感觉非常恐惧。这有点像当时华国某市传言的猫脸老太!让学生们惊慌不已!更奇怪的是,虽然报道中死者都死于枪击,但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声称听到过枪声。

    而警方担心凶杀案会引起恐慌,原想封锁消息,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人都吓坏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门,都加了两道锁以上,窗帘也全部拉起来,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车、旅行车、小卡车上装东西,准备外出躲避。这在当时可谓是超级轰动。

    肖恩再往下看,鲁斯警探知道又有命案发生后,立刻给莫宁教授打了电话,尽管这两个人同样震惊,但身为专业人员,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恐惧和迷惑抛开。从命案现场来分析,这桩新案子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证实了他们对凶手的一些推测。

    当然,这个案子里还是有些细节没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写得很清楚,那就是另两位男性死者,没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达太太那个三十二岁的朋友,他的车锁匙和皮包被凶手取走了,但艾达太太却惨遭凶手的暴行,这比乔治太太还要凄惨。

    艾达太太被脱得赤*裸*裸地倒在床边,一颗子弹从头部穿了过去,下腹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一部分内脏被掏出来砍碎。全身还有多处刀伤,包括面部及肛门都有刀伤,直肠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绑架男婴的围栏上有一个浸满鲜血的枕头和一颗弹头;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红了,还留有脑浆与排泄物

    。显然凶手也在这里喝下了死者的鲜血。其他重要的线索,还有在现场不远处发现的厢型车没有熄火,婴儿已经失踪。警方从围栏上的血迹判断,这无辜的孩子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肖恩发现,莫宁两个人还是非常负责任的。接下来卷宗上写着,他们搜集的新资料,鲁斯和莫宁更加确定凶手一定会再次行凶,而且很快就会发生,若不抓住这个家伙,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莫宁参照上一桩惨案的线索,为凶手做了更详细的心理侧写。犯罪和性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明显,而且每桩案件里的被害者人数都在陆续增加,从现场的暴行看,莫宁更加确信凶手是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年轻人。他是步行来到命案现场的,行凶后开着那辆厢型车离开。

    一边看着卷宗,一边分析的肖恩,在看到这里时他已经飞快的修正了凶手可能是“单身,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不到一英里的。”;这样的推测。而卷宗上莫宁也认为凶手的生活如此混乱,毫无章法可言,他不会想到隐藏线索之类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丢下了这辆车。另外莫宁也开始肯定凶手是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家伙,当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乱不堪。

    莫宁还是很厉害的。用肖恩的话讲,叫有两下子!他告诉鲁斯警探,凶手应该有恋物癖,他曾经在附近偷窃过女士内衣之类的东西。如果抓住了他,他们就能发现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发现他童年时期一定遭受过不幸。因为他这种恋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宝首饰之类的财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为了借助这些东西手yin来达到性满足。

    按照这份新的心理侧写。超过进七十名的警力进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弃置车辆方圆半英里的郊区范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是住在自己家里,还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边行人都被盘问,看他们有没有见过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离弃置车辆不远处的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又发现一条狗中弹而亡,身体也被人取出了肠子,因此搜索范围又缩小了。

    卷宗显示,经过排查,警方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两个人好像看到了那辆厢型车,在自家附近急速驶过,但他们只能记起开车的是一个白人男子。后来又有一名近三十岁的妇女,向警方报告,就在乔治太太被害前的一两个小时左右,她在购物中心,看到了一个从高中就认识的男青年,而这家购物中心,正是乔治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这名妇女说她被这个高中同学的外貌吓呆了: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满了血迹,嘴角布满黄色的痂,双眼塌陷。。。。。。那个男子抓住乔治太太的车门想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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