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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幸存者-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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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现在的李默就可以通过超脑虫,解封那些被封存了的久远记忆。

    人类的记忆,实际就是智慧脑磁波的一种特殊体现,存在于脑磁波中。

    只不过在人类活着的时候,智慧脑磁波会受到大脑的限制。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比较久远的记忆,便会被封存在大脑的角落中。

    但是现在,李默却可以通过超脑虫,解封自己的全部记忆。同时他还可以利用超脑虫,做到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并不是说李默的记忆力提升了,而是把自己看到的东西,甚至听到的东西,“复制”到超脑虫中,在强行灌输进自己的记忆。

    而红艳他们这种起源人,实际上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快速吸收知识,融入新纪元文明的。

    再看眼前,正在那兴奋查阅资料的李默,忽听红艳在外面叫自己,急忙走了出去。

    而红艳则是带着他,到了中心区域附近,一个有着是个隔层,类似抽屉柜的仪器前。

    接着红艳就打开了其中一层,里面则是好几十个恤舱。每个隔舱里,都装着一种核桃大小的透明圆球。

    圆球并非是实心的,而是用于收藏某种液体。五颜六色,有的甚至是多种颜色的混合液。

    “这些是什么?”李默知道红艳让自己看这些,肯定是有着用处的。

    “以前收集的基因液,你不是还差一种基因嘛,可以挑一个。”红艳答道。

    李默听的面色微惊,不想起源人还利用避难所,储存了变种基因。

    不过在红艳教给他查询基因说明的方法后,经过一番查阅,却是没有达到他的预期。

    因为这些基因,大多都是比较常见的货色,应该就是一种备用的储备而已。

    当然了,其中也有一些稀有的。比如说李默经过筛选之后,就看中了一种,这个纪元根本无法产出的特殊基因。

    这种基因叫做恐兽基因,提取自第二纪元的变异恐兽。

    到了现在这个纪元,由于物种的变化,兽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基因库中的恐兽基因就成了绝种之物,可以说用一个少一个。

    而且李默看上的那种,还是这个避难所基因库中的独一份。

    红艳见他拿出那个基因球,也是赞了一句:“你的眼光倒是挺毒。”

    不过红艳并没有把那只基因占为己有的意思,很痛快的告诉了李默注射的方法。

    李默很是高兴,将基因球攥在手中,稍稍一用力,就见球面上伸出了一个细长的针头。

    他毫不犹豫的把其中的基因液,注射进了自己体内。

    基因液的融合速度非常快,也就是几分钟的事。

    只是当察觉融合完成,李默的脸上,却是露出了浓浓的狂喜之色。

    红艳看着他的表情变化,似是猜到了什么,好奇的问道:“这只基因是天赋基因,看来你不止融合了一种天赋。”

    李默之所以选择这只基因,就是因为这个,要知道天赋基因是有可能融合一种以上的天赋强化。

    其实他原本并没有抱什么希望,毕竟那种机率是很低的。

    但是让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自己这次的运气却是爆了棚。

    此时李默脸上的激动根本掩饰不住,直直的看着红艳,说话都有点不利落了:“完美,是完美融合!”

    “什么?”红艳也一下就瞪大了眼睛。

    要知道就是她们起源人,也根本无法控制基因的融合。而完美融合,简直就如同上苍的宠儿,老天的垂青。

    这下就连红艳都忍不住对李默羡慕嫉妒恨。这家伙的运气未免也太好了吧?完美融合,而且还是那只多种天赋的恐兽基因!

    红艳可是非常了解那种恐兽的天赋,光是各种身体属性,以及感官的强化就不说了。

    一想起那种恐兽超强的防御甲皮,还有那种独特的变化天赋。看着李默的她,就觉得自己在看一个怪物。

第78章 猎虫() 
这一日的黄昏时分,距离兴城聚集地十几公里外的密林中,三个人影穿梭在林间。

    为首的是一个强壮的男人,提着一柄将近两米的金属长枪。

    这人正是高猛,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个面色冷峻的女人,则是徐虹。

    另外一个,像一条跟屁虫一样,追在徐虹的左右的,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名叫张毅,是兴城聚集地一个佣兵队的队长。

    但是他的佣兵队在猎杀变异兽的时候,却遭遇到一只进化虫类的攻击,导致团队伤亡惨重。

    他侥幸逃得了性命,还在今个上午的时候,恰巧遇上了出任务的高猛等人。

    只是这货自见到徐虹之后,立时惊为天人,成了徐虹忠诚的粉丝。

    不过他也知道高猛等人的身份,因此没敢做什么出格的举动,顶多就是追在徐虹身边献献殷勤。

    再说高猛和徐虹,这次他俩之所以会离开兴城出任务,是因为最近这段日子,在这片区域出现了一只高阶虫类。

    而这个虫子的出现,也引起了聚集地的高度关注。毕竟一只高阶虫类出没在附近,会对聚集地造成不小的隐患。

    尤其是通往聚集地的一条主干路,还穿过了虫子出没的区域,兴城有不少贸易队伍会路径此地,且已经有两只商队遭到了袭击,导致损失惨重。

    因此聚集地才不得不派出人员进行搜索。可这种事不可能派出大规模的军队来做,因为仅仅依靠枪械的普通战士,已经不足以对高阶虫类造威胁。一旦遭遇,只能是浪费人员。

    也只有能力者高手。才能肩负起这样的任务。至少面对高阶虫子,他们有着自保之力。

    当然了,兴城这次派出的搜索队不可能只是高猛和徐虹两人,许明栋的特战队就出动了一半人手。

    而高猛这次带出来的,除了徐虹之外。还有两人,分别是秦羽和刘进。

    之所以会带上徐虹,是因为这姑娘虽说名义上还是甄樱身边的人,但自从得到了一种嗅觉强化的基因后,就开始跟着高猛四处杀虫猎兽,已然成了一个野外生存的高手。

    走在最前面的高猛。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附近的情况,便驻足停下了脚步。

    回头一看,又把挡在自己和徐虹之间的张毅堆到了一边,朝着徐虹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

    “没有。”徐虹摇了摇头,有点惜字如金。

    而高猛目光一转。看向了西南方向,刚好又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不禁笑道:“两个小子回来了。”

    接着就见他看向的丛林深处,两条身影朝着这边迅速而来。走在荆棘丛生的林间,那两人却是步履如飞,显然都是经常出入丛林的老手。

    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前去侦查的秦羽和刘进。

    刘进依然是以前的话痨毛病,一回来就朝着老高嘿嘿的笑:“大哥。咱家虹姐的鼻子,可真是比狗鼻子都灵,在那边果然有的肉虫的粪便。”

    肉虫是一种一阶的大型软体虫。样子有点像蜗牛,但却没有蜗牛的壳。

    体长在一米到一米五不等,成年男性小腿粗细,头部长着两条触角。两条触角可以射出一种酸液,腐蚀性极强。

    但肉虫行动缓慢,攻击手段又极其单一。所以比较容易对付。加之肉质比较可口,因此这种本来被聚集地命名为触角酸液虫的一阶虫类。就有了肉虫这么个别名。

    徐虹听刘进说自己狗鼻子,冷飕飕的盯了他一眼。不过大家都是当初一起从s市杀出来的老队友。自然不会在意这句玩笑。

    高猛也没搭理小弟的臭贫,看了眼秦羽肩膀上扛着的肉虫尸体,问道:“别那么多废话,就找到了这一只虫子?”

    刘进应道:“嗯,是一只落单的家伙。”

    高猛点了下头:“那今晚咱们就在这儿宿营,你们两个先准备晚饭吧。”

    “好嘞。”刘进应了一声,帮着秦羽把肉虫的尸体放在了地上。

    秦羽这个大男孩,在经历了末世的洗礼后,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青涩。面庞上蓄着短短的胡茬,眼中充斥着坚毅和稳重。只是在他右侧的鼻翼边上,从颧骨处到右腮底部,却是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在一次战斗中,他险些失去自己的右眼。而当时这道伤口,也贯穿了他的腮帮子。

    秦羽这会儿拿着一把开山*刀,熟练的切割起虫肉的尸体。

    不过他的这把刀做工虽然简单,材料却是极其特殊,正是兴城从拢兴交易来的那种特殊金属。

    这种金属的硬度和韧性都是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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