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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无限时空-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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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骏赶紧跟上,刘顺一边走一边说:“其实不用担心那么多,听老辈人说。胡子心狠手辣,但是这一行最讲信用。”

    “土匪还讲信用?”何骏愕然。

    “谁知道呢,我就是听说过。”刘顺不负责任地回答。

    刚刚转到十四号楼后面。何骏突然看到小区广场上堆了十来棵枝繁叶茂的原木,至少二三十个男女老少正围着原木忙活。

    他不禁为之一愣:“这是干什么?”

    “不干什么。准备点燃料。”强雷笑着回答,“还是你提醒了我。万一再穿越没准到什么地方,光有粮食没有柴禾一样得饿死。”

    寒武纪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若是小区再次穿越,又跑到连个屁都找不出来的史前时代怎么办?

    最起码也得坚持到小区再次回穿,没准下一次回穿就自然修正了几十年的误差,直接回现代。

    何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瞅了瞅忙碌的“伐木工人”,好一阵哭笑不得。

    不是他好逸恶劳,而是眼前的景象实在太让人无语。

    小区广场上胡乱堆了十几根原木,几个人正在那里修理原木上的枝杈。

    这本来没什么奇怪,问题在于,这几人手里拿的即不是锯也不是斧头,而是铮明瓦亮,一水的不锈钢菜刀!

    此起彼落的钢刀映射着闪亮的阳光,硬是给了何骏刀枪如林的幻觉。

    不过他很理解大伙的苦衷,谁家住楼,也不会买把斧头放家里备用,倒是锤子、钳子和活口扳手必不可少……刚想到这里,就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老人家倒挥羊角锤,几下把原木上一根两指粗的树杈硬生生地砸断。

    还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离开现代快半个月,绝大多数人的刮胡刀都用没电了,再加上缺水和没心情,很多人的胡子都很久没刮过了,这位老人家就是如此,脸上的胡子比小区外的森林还要要密,只看脸,压根儿看不清他到底多大年纪。

    之所以说他是位老人家,是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年轻人的风格!

    好在现代医学发展迅速,五六十岁的年纪还算壮年的尾巴,若是在这个时代,五六十岁的年纪,说不定早就埋土里只剩下骨头了。

    这绝不是何骏胡说,而是建国前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多岁。

    除了菜刀和羊角锤,何骏还看见一个手拿三八式刺刀的阿姨,这位心宽体胖的阿姨可不简单,一手把刺刀按在树杈上,另一只手轮起不知道从哪儿抠来的板砖,照着刀背狠狠地砸下去。

    阿姨的动作大开大合,颇有几分巾帼不让须眉的冲天豪气,没几砸几下,手腕粗的树杈便齐根而断。

    这一手可比单用羊角锤砸利索多了。

    像阿姨一样用刺刀的人还不少,有些人甚至已经把刺刀砸断了,杀人的刀果然不适合劈柴。

    不过鬼子的刺刀总长超过五十公分,刃长四十公分,基本上就是一把短剑,用来肉搏自然再合适不过,可用来修理树杈却太长了一些,必须时时注意,一来别睁眼瞎接到别人的刀上,二来别一不小心戳到谁的身上。

    断刀就好办多了,不足二十公分的刀刃比整刀方便得多,深受广大“劳动人民”的喜爱,估计许多人都是故意砸断。(。。)

198 全方位准备(二)() 
鬼子的刺刀又细又长,砸断一点都不难。

    刺刀和菜刀最大的不同,就是刺刀的刀身没有菜刀的不锈钢那样闪闪发光。

    除了这两大件之外,还有一个人吸引了何骏的目光。

    那是一个十几岁大孩子,拿着一把仿瑞士军刀的多功能折刀,刀上展开了一把不没有手指头长的小木锯,比在一根鸭蛋粗的树杈上,磨指甲一样来来回回地可劲儿拉动。

    然而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木锯竟然异常给力,只见树杈根部木屑纷飞,没多一会儿就与树干彻底分家,速度比用带刀的阿姨还要快一些。

    他手里的锯条确实太短了一些,没法像大木锯一样锯树,但锯不了大的锯小的,锯不了树干还锯不了树枝?

    活人哪能记尿憋死?

    何骏本能地摸摸自己腰间的警匕,这把刀属于半刃刀具,前一半儿是刀刃,后一半儿是锯齿,简直就是再好不过的锯木刀。

    不过用警匕锯木头,是不是太浪费了?

    大概是发现何骏注视大家手里的工具,强雷感慨地说:“这都是没有办法,翻遍了小区,才找到五把斧头,其中只有两把是适合砍树的长柄斧头,所以只以能因陋就简,想办法用其它东西替代。”

    还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伐木计划!

    何骏点点头表示明白,又关心地问:“你打算准备多少柴禾?”

    “按我的计划,最起码应该储备够烧一个月的柴禾。”何骏一边走一边说,“我说的一个月可不光是烧水做饭。还包括烧烧火取暖。”

    鬼才知道再穿越会遇到什么环境什么天气,多准备一点柴禾。有备无患。

    何骏听懂了他的意思,最起码的意思。就是最少准备一个月的份量,满打满算,算上在这里的时间,够再穿越两回。

    “强营,够用一个月的木柴不是小数,你准备把这些木柴放在哪儿?”何骏关心地问道。

    “放地下车库,那里空间大。”强雷早有想法。

    “最好别。”何骏说,“你不记得你从地下车库里抽出多少水吗?万一穿越到近似于三叠纪的环境怎么办?”

    强雷沉吟片刻:“说的对,是我考虑不周。那就把能运上楼的都运上去,反正空房子多的是。”

    说话间三个人已经走到了十三号楼之前,恰好在这个时候,十几个男性幸存者用绳子拖着一根原木走进几个人的视线。

    强雷叹道:“没办法,工具太少,我只能让没工具的人运木头,幸好现在是冬天。”

    “我可不这么想。”何骏说,“光存粮食和木柴还不够,咱们还得存水。”

    “哈哈。你跟我想一块儿去了。”强雷大笑,“水,粮食,木柴。回头那帮土匪再来的时候,让他们帮忙买一批棉衣和盐,差不多就齐了。走吧。先上去吃饭吃完饭还有的事活等着干呢。”

    午餐很简单,连汤带水的大块炖肉。每一块肉都有两指厚,巴掌那样大。

    这种肉吃到嘴里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让何骏想起了羊膻味,可又不是羊肉的味道。

    而且这种肉的纤维很粗,吃起来一点也不香,让何骏万分想念久违的猪肉。

    就算没有家猪肉,来点鱼肉也比这东西强啊!

    据说肉香不香和肉中的脂肪含量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肉的主人,显然是一种脂肪不怎么多的动物。

    尽管不怎么待见这种从来没吃过的肉,但何骏知道眼下不是挑食的时候,就着米饭连吃了几大块,

    饭后何骏房间到厨房问了一回,这才知道中午吃的是狍子肉。

    穿越到这里之前,何骏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只听说过那句流传甚广的“棒打狍子瓢舀鱼”。

    直到昨天,他才亲眼目睹了其它人打回来的狍子,这种动物其实是一种草黄色的小型鹿类,公的头上有两支不起眼的角。

    听单大爷说,这种东西的好奇心特别重,不管遇到了什么,都会好奇地看一看,所以有经验的猎人遇到狍子会突然大喊一声,一般情况下,狍子会停下来看个究竟,猎人就可以趁机开枪。

    假如没打中也不要紧,更不用追逃跑的狍子,因为这东西跑一段时间,往往回跑回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在东北却是好奇心害死狍。

    何骏不禁感慨,怪不得都说什么棒打狍子。

    好奇心这么重的动物,整个地球生物圈恐怕也不多见,能生存到今天实在是老天保佑。

    往严重点说,猎人举着棒子摆个造型,没准都能引来好奇的狍子凑过去看个究竟,只要猎人手起棒落,妥了,收获大大滴有。

    何骏吃完饭之后稍稍歇了一会儿,主动加入了采伐大军,不过他并没有拿出警匕,而是回家找出了闲置已久的斩骨刀。

    没时间diy斧头,diy出来也不结实,何骏干脆放弃了这个想法,直接提着斩骨刀就出了门。

    大概是因为小鬼子第一次进攻来自于南方,所以早晨的时候,强雷把安排大家安排到小区南侧的树林里伐木。

    如果能把小区南侧变成一片开阔地,那么小鬼子再进攻的时候就找不到掩体,从而增加小鬼子的伤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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