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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面红耳赤,不禁老泪纵横,只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心想:“老子这辈子见过多少洋。妞,她们一个个对我投怀送抱,有好几个还在我面前脱得精。光。老子可连一根手指都没碰呀。正是天下媒体一般黑,捏造是非的能力可真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洋。妞冲我微微一笑,打了个电话,过了一分钟。有一辆警车呼啸而来,几个警。察冲着记者们喊道:“有外国人报警说你们在此聚众闹事,干扰公共治安!”
我大吃一惊,心想:“是她报的警,怎么来的这么快?莫非就因为她是外国人?”
记者们一听可怒了,长枪短炮对准警察的脸拍个不停,警察顿时勃然大怒,与记者推推搡搡。挥舞手铐,威胁要将他们送入警察局。场面顿时变得更加混乱,不少居民在一旁掏出手机。拍摄视频,公布在社交网络,忙得不亦乐乎。
洋妞一个箭步,跑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轻声说:“咱们从大楼后溜走。翻墙出去!”
我迷迷糊糊,满脸傻笑着点了点头。一手掐住我的胯。部,免得暴露丑态。我们矮身从大楼后绕了一圈,来到一座矮墙前头,她穿着一身连衣短裙,腿上套着透明的黑色丝袜,轻巧一跃,攀上墙头,在月光之下,她洁白的底。裤显得有些刺眼。
她站在墙上,晚风吹起裙摆,但她也不避讳,伸出手,对我说:“上来吧。”
我在她手上一拉,爬上围墙,与她落在街上,她笑了一声,指了指街对面的轿车,说:“那是我的。”
那是一辆随处可见的黑色轿车,外地牌照,车窗漆黑,遮住内部,但我并未察觉到车内有人。我俩钻上车,她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我坐在副驾驶座上,只觉得心神不宁,东张西望,不知如何是好,她说:“你在担心双竹小姐吗?你尽管放心,只要她到了家里,就已经安全了,那些记者不至于违背道德,闯入独身女人的家里。”
我嗯了一声,身子稍稍缩了一点,往窗户靠近。
她又说:“你怎么这么怕我?我又不会吃了你。”
我羞红了脸,嗔道:“那你拿枪指着奴家做什么呀?”
她的表情变得冷漠起来,她的手枪指着我的脑袋说:“因为你并不是凡人,你是一个尸鬼。”
我意识到她的情绪很不稳定,甚至比我还要激动,这与我刚刚碰到她时迥然不同,她能够感觉到我的体质吗?
我叹了口气,说:“约翰。巴贝主教还好吗?不知名的小姐!”
她震惊至极,单手一松,轿车左右晃动,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车流,好在作为女司机而言,她的车技还算不错,在生死关头,她平稳的握着方向盘,让我俩逃过一劫。
她冷冷的说:“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我说:“您的父亲,约翰。巴贝主教,当我们在艾伦堡的时候,他曾经给我看过你幼年时的照片。你和你的姐姐都在照片上呢。”
她的声音中有显著的愤怒,她说:“你就是害他半身不遂的混蛋尸鬼,对吗?”她手枪顶住我的脑门儿,打开保险,双眼几欲喷出火来。
我哭喊道:“我的小姐,我不知道约翰主教对你说了什么,那可真不是我害得。你不信可以问问谢莉尔女士,她应该可以证明。。。。。”
她说:“爸爸什么都不肯说,他也同样令谢莉尔女士守口如瓶!在我追问之下,谢莉尔说:‘去找一个叫面具的本国人!他知道发生了什么。’现在我见到你,我可什么都明白了,你这卑鄙的尸鬼,是你害了我父亲!他以前可是最强大的血族猎人和圣殿骑士之一。”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什么叫恩将仇报,她目光仿佛熊熊燃烧的火炬,她重重喘息,胸口起伏不定,她对血族与尸鬼有着难以消除的憎恶,只要我一个回答不善,她可能就会开枪。
二 教徒们的狂欢()
有什么办法能说服偏执疯狂的人呢?理性的辩解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狡辩罢了。
这外国女人用黝黑的枪口贴住我的脑门儿,一边紧张的在街上驾车行驶,路况一如既往的糟糕,车子逆流而上,走走停停,这让我有时间看清了事实——
她不可能被说服。
是的,她对血族与尸鬼的偏见根深蒂固,想当然的认为是我害了约翰。巴贝主教。她之所以没有杀死我,是因为害怕招惹麻烦,她驱车疾行,目的地非常明确,周围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偏僻,她早就决定该如何处置我,现在只不过领着我去找她的同伙罢了。
即使如此,我怎能坐以待毙?
我用英语说:“我发现约翰。巴贝主教的时候,他已经深受重伤了。他的双腿被荆棘刺穿,只剩下骨头,伤口感染,身上的皮肤没一处是完整的,我必须尽快处置。事实上,是我救了主教。”
她的眼神中凶光毕露,说:“胡说八道,如果真伤的这么重,你怎么救他的?就凭你这小小的尸鬼?”
我听出她话语中满是轻蔑,想要笑她无知,但刚张嘴,就被她的表情吓了回去——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她们的情绪起伏剧烈,有时比疯子还要难以预料,我这一笑,恐怕就会招来枪子儿。
我低下头,像是犯错受罚的宠物狗,用哀怨的目光盯着她的眼睛,散发出诚恳软弱的信息素。我喊道:“我说的都是真的,巴贝小姐,我学过一些中医按摩,止住巴贝主教的血流,他自己挺了过来。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圣徒。”
她说:“即使你说的是真的。但如果你不插手,谢莉尔的圣光术可以让他痊愈,甚至连肢体都能再生!现在他成了残废,还要受到教皇的责难!被发配到一个小教堂当牧师!你这尸鬼毁了他的一生!”
她越说越怒,手枪移到了我的眼眶上,手指放在扳机。呼吸声仿佛野兽,表情也凶狠的不像人类,我怀疑她是血族,而且是刚格尔的怪物,但她显然是个凡人。
合着救人还错了吗?这天下还有王法吗?
我可以试着制住她。抢过她的手枪,或者蒙骗她的感官,但我不清楚她的底细,万一她身负未知的神力,我仓促间失手,在这车山车海的马路上,不免会惹出大乱子,届时收拾起来可就麻烦了。她暂时不打算杀我。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待着吧,看看她到底有什么打算。
我勉强堆起谄媚的笑容,柔声道:“也许令尊看破红尘。不计较功名利禄,自愿献身于救赎与劝诫之道,布道我主的教诲,引导迷途之人。这等胸怀大志,怎能不令人钦佩?”
她冷冷的说:“爸爸此生最憎恶的就是你们这些尸鬼和血族,我也一样。你们的血肮脏的发臭。是地狱臭水沟中恶魔的排泄物!即使你说的是真的,美其名曰‘救了他’。但你绝对体会不了他心里的痛苦和屈辱!”
我惨叫道:“一码事归一码事呀,我救了他。你总不能因为这事儿来杀我吧。”
她笑了起来,认为我已经没有反抗之力,她说:“我不会杀你,但我决定把你带到父亲身边。由他来决定你的命运。”
我一听,心里生出指望,问:“约翰主教也来到这儿了吗?”
她说:“父亲怎么会来?甚至我自己动身的时候,还得偷偷摸摸的不让他知道。我说的父亲,指的是天主,是最终审判你灵魂的上帝!”
我根据她行驶的路线,判断出她要去哪儿了,在郑公路的一排老房子之后有一座废弃的基督教堂,那儿人迹罕至,深夜绝不会有人,即使在白天,那条路也显得阴森诡异,因而人人避而远之。可见这些宗教信仰也赢不了本国的迷。信思想,基督教在本国贫瘠的宗教土壤上难以开枝散叶,由此可以断言。
她见我眼珠骨碌碌乱转,瞪了我一眼,抬起手枪,用枪托在我太阳穴上一砸。这动作非常娴熟,力道拿捏的恰到好处,如果我是普通人,这一下准得昏过去不可。即使是其余尸鬼,恐怕也难逃厄运。可我面具是何等人物?在巨力撞击之下,虽然大脑部分区域受到震荡,但意识岿然不动。
她见我依旧精神奕奕的盯着她,惊呼一声,再度挥手砸来,我一看这事儿闹得?多伤感情?得了,我还是别倔了。于是我哀嚎一声,双眼翻白,脑袋一歪,强迫自己陷入了昏迷。
她莫名其妙的发了会儿呆,观察了我一会儿,确认我不像装死,于是收起手枪,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说:“阿斯兰博,是我。”
我隐约听见电话那头的人说:“天雅,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