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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肉那么就要逮到肉,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有水的地方,守株待兔,总能等待猎物的,就算捉不到鹿、羊等大型的猎物,总能逮到狍子什么的吧,再不济还有鱼呢,反正不会没吃的。
他知道附近有一个大水潭,方圆三十多平方米现在又是秋末,正是填饱肚子的好季节啊,带上长刀,别上匕首,背上长枪,再绑上胳膊,一切准备就绪连云秀就兴冲冲的向水潭进发了。
正直晌午,阳光顽强的透过树林的阻拦,照在林间,使得林间焕发出了一点光彩,一个少年拿着一把快要到他肩膀的长刀,背着一个和他的膝弯齐平的长枪,再把他的手臂绑在脖子上,走在春光焕发的林子里,这是一个违和感多么强大的画面。
由于违和感过于强大,来水潭饮水的鹿、羊什么的哄得一下全都被吓跑了,连云秀看着这些猎物都跑了也不着急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能一来就抓到猎物,自从那天之后他就不再做白日梦了。
来到水潭边的连云秀第一件事就是抓鱼,因为他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看着着水里那游来游去,就是不肯停下稍事歇息的鱼,某人很苦恼
“唉,真费劲”
于是他就把目光投向旁边的大树上,他开始爬树,从树上用刀砍下一根木头,再用匕首把一头削尖。
捕鱼他还是会的,因为曾经费非也教过他野外生存的一些技巧,比如捕鱼。
捕鱼是最简单的食物来源而且对手中武器的要求不高,现在也最适合他,捕鱼的要点都是常识,比如由于水的折射效果,所以在插鱼的时候要偏下一点什么的。
然后就看你的天赋、运气和熟练程度了。
连云秀的上一次捕鱼是三年前,所以说他的熟练程度几乎为零,比较庆幸的是他的天赋是不错的而且运气也是可以人工制造的,水潭旁边蚯蚓昆虫什么的还是很容易找到的,于是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获得了三条鱼。
“午饭有了”
生火烤鱼,过程都快要被连云秀玩烂了,不久之后香喷喷的鱼就熟了,在盐块上蹭一蹭,可以吃了。
就地吃过以后,他就开始瞎转悠。
他真的是瞎转悠吗?
当然不是,他在找一种药,一种能令动物浑身麻痹的药,这种药叫麻藤,表面上看起来,和普通的树藤一样,但叶子的背面却有密密麻麻的白点,这种树藤内部分泌的汁液是带有麻痹效果的,而且毒性很高,只是发作比较慢。
不过,他等得起。
在森林里不仅要对那些大型生物,保持警惕,更需要注意那些很会伪装的,昆虫、蛇等等这些东西反而更加的致命所以连云秀知道,树上或者树藤的附近经常会有昆虫、蛇出没所以他翻开树藤辨认麻藤时一直是用那根用来插鱼之后再烤鱼,可谓劳苦功高的木棒。
连云秀每一步都做得非常谨慎,还好麻藤这种植物并不罕见,连云秀的运气也还不错所以他很快就有了收获。
一颗很大的大树,两人合抱的树身和几乎把所有阳光都挡住的树冒,都说明这棵树很大,在这颗大树的树身上,他发现了他的目标,一株鸡蛋粗细,目测七八米长的麻藤。
找到麻藤之后,连云秀爬上树砍了一小段分枝下来,然后就趁着天还没黑,又一次回到了水潭,用了半个小时插了几条鱼,就赶紧趁着天还没黑急忙往小土丘赶。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让这个黑暗中的世界重新焕发了生命,鸟儿在忙着找虫,虫在忙着找叶,叶在忙着舒展好争夺更多的阳光。
连云秀也很忙,他在忙着烧火烤鱼,很快鱼就弄好了,就着那一包补品一边吃,一边无所事事的看书。
不一会饭吃完了,他就再一次向着水潭出发了。
小水潭离这里本来就不远,又是走过一遍的,轻车熟路,所以不一会就到了。
到了小水潭连云秀放下背包,长刀和枪,脱下鞋子趟进水潭里,走到水没膝深的时候,停下弯腰挖泥然后堆放在前面,简单来说就是‘挖泥圈水’
不一会就用泥围出了一块面积大约是平方两米的水面,除了岸边其他三面都被围住了,然后连云秀找来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大石头直径差不多有三十厘米,小石头直径有五厘米。
大的放在水里,然后连云秀跑回放包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了昨天砍下来的那节麻藤,尽管一晚上过去了,但麻藤还很新鲜。
连云秀走到水里把麻藤放在那块大石头上,然后拿起小石头,一下一下的砸了起来。将麻藤砸烂放进水里,然后将两块沾染上麻藤汁液的石头也放进水里。
做好一切准备后连云秀就藏到了一颗大树上,那地方是连云秀昨天就勘察好的,有好几拨山羊去那喝水来着,因为那里位置也很好,可以很好的观察到四周的风吹草动。
不过他现在就只能祈求上天,那些山羊不要犯傻换别的不适合观察四周的地方喝水,因为如果那些山羊不傻的话,它们怎么会屡次被捕获。
时间到了中午,太阳正烈,连云秀饿着肚子,趴在树上,等着有动物来喝水。
不一会他听见了“咩咩”的声音,顿时兴高采烈起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群山羊走了过来,慢慢的靠近水塘,不一会就走到了水塘前,但是那群山羊犯傻了,它们居然没有去那喝水,连云秀的眼中掠过一抹失望,但是表情还算平静,山羊喝完水,走开、走远。
不一会,又过来了一群鹿,但是它们也犯傻了它选择了别的地方,眼看着他们一步步的接近水潭边,却离自己越来越远,鹿群开始喝水,连云秀无奈了,但是他又不敢下去,谁知道,附近会不会有老虎什么的,要知道水塘可是老虎的惯用捕猎场所。
这边的连云秀正胡思乱想着,就听见过哄得一声鹿群那边传来,鹿群四散逃跑的声音还带着“呦呦”的鹿鸣声。
他仔细往那边看去,原来是捕猎者睡完觉了,只见一只吊颈白额猛虎追着那群鹿,不一会,那群鹿跑掉了,那只老虎无功而返。
连云秀眼睁睁的看着老虎朝自己走来,虽然连云秀并不怕这只老虎,他也有信心击杀这只老虎,但是他还是希望自己和这只老虎之间会和平度过这一段擦肩而过的时间。
因为,要杀死这只老虎,他不知道自己会消耗多少颗子弹。
他希望到自己能够一颗子弹也不少的回基地,虽然那样不太现实,但他真的很害怕搏杀,因为只要搏杀,就有可能会死。
他,很怕死!
不过事情随后的发展,超出了连云秀的预料,他看着老虎从他所在的这颗树下路过,路过时他屏住呼吸,全身上下不敢动一下。
然后老虎从树下走过,慢慢的向池塘走去,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走向的那个位置很好,很利于观察周围的环境。
树上的连云秀看到这里,心中立刻欢呼起来
‘不愧是捕猎者,就是比那些被捕猎者聪明嘿嘿’
不一会,那头猛虎喝完水就走了,然后连云秀就开始小心翼翼的尾随!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就在连云秀有些心急的碎碎念的时候,那头猛虎的身形突然晃了晃,然后就无力的倒下了!
连云秀大着胆子走过去,当距离倒下的猛虎还有两米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害怕,于是他摸了一下背上的枪,但很快又放弃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旁边的树,于是努力爬了上去!
他站在离地面最低的一个枝桠上,大概离地面四米高!
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老虎,深吸一口气,单手握刀,刀尖朝下,然后就跳了下去!
当他双脚着地,他的刀也已经没柄插入老虎的身体,虎血溅了他满身!
当连云秀拔出银刀,将老虎的头砍下来之后他才放下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坐了了一会后,他怎么看这具虎尸,怎么觉得不对,突然,他想起哪里不对,然后他急忙拿出手机翻出那篇名为《冒险常识》的书籍,然后看看虎尸,又看看手机,再反复又来了一遍后才喃喃的说
“这次可赚了!居然是强体!”
是啊!确实赚了,只要开始迈入吸收灵力的行列,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已经属于补品了的行列了,虽然肉类补品所提供的营养和能量没有植物所提供的那么平和、纯净,但连云秀也知足了。
也正因为已经开始吸收灵力,所以,这头老虎才能在麻藤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