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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这边的动静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几个保安还有钟建国、沈静等人都围了过来,明晃晃的手电筒顿时照亮了这片空地。
瘦高个见来了这么多人,知道脱身无望,当下也豁出去了,蹭蹭蹭,将怀中的一堆小内内、小罩罩甩在地上,然后掏出一把尖刀,恶狠狠地说道:“卧槽,谁敢上来,大爷我和他拼了!”
面对着明晃晃的利器,几个保安本能地退了一步,沈静更是花容骤变,吓着一下子扑在钟建国的怀中。美得这小子心里只冒泡,大手顺便搭在班花的后背上,轻轻抚摸了起来,还假惺惺地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呢!”
至于范峰,早就不知道躲去了哪里,全然没有了网络游戏中弓箭手那种毫不畏死的英雄气概。
唯一还算镇定的便是陆天宇了!
迈上一步,好像全然没有看到那把尖刀,陆天宇突然咧嘴笑了起来,“小贼,想不到你居然还有这等爱好。怎么样,天天抱着这些小内内睡觉,很爽吧?”
“你,你想干嘛?”瘦高个懵了,眼前这家伙是什么情况,疯子还是傻子?面对自己的凶器,竟然还这么淡定?
“小贼,听说这一个月来,我们学校女生宿舍老是有小内内被偷,看来都是你的功劳吧。爽也爽够了,接下来该到派出所去冷静冷静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陆天宇突然提高嗓门吼道,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老三,危险,不要逞能!”钟建国在抱着美女的同时,好歹没有忘记提醒兄弟。
“陆天宇,危险,快回来。”望着陆天宇的背影,沈静心头突然涌上一种担心,同时也隐隐泛出一丝钦佩。
陆天宇的这一嗓子,显然也刺激到了瘦高个,这小子脸色一阴,决定破罐子破摔了,纵身一跃,手中的尖刀狠狠扎向陆天宇。
“啊啊,小心”这是钟建国、沈静等人的尖叫声。
“哎呀,痛啊”这是瘦高个的惨叫声。
一连串的声响之后,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瘦高个脸朝下,一个标准的狗吃屎姿势,趴在地上,双手被反锁,丝毫不能动弹,陆天宇的一只脚狠狠踩在了他的背上。
那把明晃晃的尖刀更是飞出去了老远,落在草丛中,黑灯瞎火的,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了。
“大侠,饶命啊,痛,痛,大侠,轻点啊”瘦高个惨叫连连。他根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身手居然如此敏捷,一个照面,自己便被打趴下了,小腹还狠狠挨了一脚,现在还疼得要命。
这时,四周人声鼎沸,又有七八名保安赶了过来,瞧见这场面,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反应,“什么情况?小贼被这位同学轻松制服了?这同学莫非学过武术,身手可相当不错啊!”
为首的保安队长一挥手,几位保安赶紧上前,将瘦高个从地上揪起来,三下五除二,绑了个严严实实。
“这位同学,今天这事真是谢谢你了!不知道你是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这事我们会向学工处反映的,学校应该会好好表扬你的。”保安队长拍了拍陆天宇的肩膀,脸上写满了赞赏两字。
还没有等陆天宇开口,一道人影横空杀出,一下子将陆天宇撞到了一边。
“保安大哥,我叫范峰,是临床医学系一一级三班。这偷内衣的小贼,我是第一个发现的,我出力最多。还有,我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公斤,目前单身,还没有女朋友,有意者可以到男生宿舍楼一号楼308宿舍找我,我的手机号码是”
“我勒了去,老六!你刚才吓得人影都不见了,现在居然又跑出来了,你好意思吗?还抢了我的台词,你能不能再无耻些?”陆天宇禁不住在心底咆哮道,望着范峰的眼神,足以凝聚成一柄霸王枪,将其菊花捅个稀巴烂。
一场风波之后,小贼被抓,同学们也该回去睡觉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陆天宇望向范峰的眼神很不对劲,瞧得这小子心中一阵阵发毛。
而钟建国望向陆天宇的眼神也很不正常,瞧得我们的陆同学心慌意乱,连身边班花大人问的一连串问题都无暇回答了。
“陆天宇,你的本事是在哪里学的?”
“天宇,你刚刚施展的那一招叫什么名字?”
“宇宇,你能教我功夫吗?人家经常遇到色狼的嘛。”
第二十四章 再起冲突()
勇擒内衣小贼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除了在学校星月论坛上出现过一则八卦帖子之外,预想之中的校方表扬信并没有出现,这让陆天宇很是郁闷。
不过郁闷归郁闷,开心的事情还是有的:自己的声望值已经提升到了六百七,离八百的升级标准又近了一步;除此之外,班花沈静这几天老是有事没事跟自己套近乎,这让陆天宇感到有点不适应,但也有些小激动。
沈静虽然不够系花、校花级别,但好歹也是班花级的,再加上平素一向注意打扮,因此粉丝不少,拜倒在其裙下的叼丝男更是以筐计数,其中便包括钟建国。
面对美女的主动示好,陆天宇很是纠结,一边是兄弟,一边是美色,这可如何是好?
不过,最后关头,陆天宇还是选择牺牲自己,成全兄弟,将陪美女逛街、帮美女打饭这一类的艰巨任务交给了钟建国。
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某人潇洒地甩了甩头发,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飘然离开了校园
晚上还要去快餐店上班呢!
“不会吧,都六点半了?我再不赶紧,非迟到不可师傅,等等我,等等我,你停一下车呢。”跟着远去的77公交车,陆天宇狂奔不已。
从车窗透出一个脑袋,似乎是个高中生,冲着陆天宇喊了一句:“悟空,不要跑了,为师先去西天取经,白龙马就留给你了,你可要好生照顾好它,千万不要让它吃川菜,会拉肚子的”
“我勒了去,还带这样玩我的丫?”陆天宇崩溃了。
等赶到快餐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陆天宇足足迟到了半个小时。
他所打工的这家快餐店,位于城乡结合部,紧挨着一座大商场。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七天无休,他都要在这家店奉献三个小时的青春岁月,得到的代价是每天一张绿色的毛爷爷,外加一个还算丰满的汉堡包。
从东海医学院到快餐店,只有77路公交车可以直达,不过到了晚上九点半,77路公交车便停运了,所以每一次下班之后,陆天宇都是走回学校的,好在四五公里的路程,也不算很远,一个小时总能搞定了。
店外寒风阵阵,店里却是暖意融融,空调开得很足,虽然已经过了饭点,但店里还是有十几位顾客,生意还算不错。
虽说迟到了,但让陆天宇感到庆幸的是,今天晚上那个长相凶悍的老板没有来!
“小陆,你今天怎么迟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用轻柔的语调,冲着陆天宇问道。
“袁姐,我今天错过公交车了,所以晚到了一会。”陆天宇忙解释道。
“好吧,下次可要注意了,下不为例。快去换衣服吧,准备上班。”年轻女子轻声吩咐道。
“嗯,谢谢袁姐,下次我再也不敢迟到了。”陆天宇应道。
这年轻女子正是陆天宇的顶头上司,袁琳,快餐店领班。
不要看袁琳只比陆天宇大六岁,但已经在这家快餐店干了三年,而且还有了一个两岁的娃,更难的是,对待像陆天宇这样的大学生,她一向都极为照顾。
按她自己的话,“这些大学生要不是家里经济困难,谁会愿意出来打这份零工,又苦又累。帮人就是帮自己,能多帮帮他们,总是一件好事,说不定他们之中将来能涌现出国家的栋梁之才呢!”
说实话,在陆天宇心目之中,袁琳不像是自己的上司,而更像是自己的大姐姐。
穿上黄红两色的工作服,站在柜台后面,陆天宇开始了快餐店的工作,熟练地点餐、下单、收钱、找零、送餐,这一系列的环节,他早已经烂熟于胸。在这里打工已有半年多时间了,陆天宇不光攒到了自己的生活费,还学到了很多,悟到了很多。
随着墙壁上时钟的滴答滴答之声,时间在流逝,转眼之间,已经是九点半了,快餐店里的人越来越少,毕竟已经快接近打烊时间了。
“嘎吱”一声,玻璃门猛然被推开,随着一股刺骨的寒风,三四个年轻人从外面闯了进来,人还未到柜台,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