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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得似乎能听见人的心跳声。
可寂静只持续了一两秒钟,接着便是雷鸣般的掌声叫好声,还有些无赖子吹起了口哨。一时间整间酒肆的房顶都差点被掀起来,本就热闹无比的酒肆里更加喧闹起来。
“哈哈哈!击筑高歌痛快痛快!高兄,我荆轲敬你一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端起酒杯,略一举便一饮而尽。浑酒顺着嘴角流到脏兮兮的衣服上,亦不为所动。
“高渐离乃是屠狗之辈,今日能与荆轲老弟共饮乃是人生一大快事。来来来,咱们再干三碗。”说话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脸色白得吓人瘦得好像一具骷髅僵尸。只是那一双手,却是白皙如凝脂,温润如秋水。也只有这样的一双手,可以将筑击得如此动听。
两个人连干了三碗酒,相对又是大笑。
“喂……!我大哥让你再唱一首以祝酒兴!看你二人似乎颇为落魄,今日的酒我大哥请了,店家再上一盘子肉来给二位先生。”一个莽汉站到了高渐离与荆轲的案几旁。
看得出来,这莽汉虽然莽撞但也算是懂礼数。高渐离正要说话,却从莽汉身后窜起来一个家伙。嚷嚷道:“二哥跟他们啰嗦个什么,一个唱曲儿的。敢不给咱们大哥面子,何必还给他们酒食。他们也当得起?喂卖唱的,给大爷再唱一遍刚才的曲儿!爷赏你一杯酒吃。”
矮墩墩的家伙似乎喝多了,端着酒碗跑到荆轲与高渐离身前站住。
高渐离与荆轲对视了一眼。接着便是哈哈哈大笑。那矮墩墩的家伙似乎被笑傻了,待二人笑罢这才知道他们是在笑自己。恼羞成怒之下,下便将酒碗掷向了荆轲。
荆轲一偏头躲过,陶碗击在了地上粉身碎骨,酒洒了荆轲一身。
刚刚还喧闹的酒肆里立刻又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这一席。
荆轲看了一眼那矮墩墩的汉子。无奈的道:“今天大爷本来心情不错,奈何你这厮无礼。说不得,便要借的一条命。人故杀人,杀之可也。高兄,荆轲读书少这话没错吧!”
“没错!没错!人故杀人,杀之可也。这厮冒犯了兄弟,宰了他也是应当。看起来又是齐国来的蠢蛋,在咱们燕国撒野死了也是活该!”高渐离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拿起一块肉便吃了起来。
“既然高兄说了那荆轲可就动手了。!”
“呛啷……!”他二人还在说话,那矮墩墩的家伙已经抽出剑来。看高渐离与荆轲的模样,一个中等身材,生得并不强壮。另外一个简直就是形销骨立,在这个仗剑走天涯的年月里,居然没有一口随身佩剑。连剑都没有,居然也敢口口声声说杀自己。要知道,自己可是稷下学宫剑圣的弟子。虽然不出众,但等闲剑手也难以取胜。
“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看……!”那个剑字已经永远留在了喉咙里,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切开。大股的鲜血喷涌而出,那矮墩墩的家伙瞪大眼睛。双手捂着“滋”“滋”喷血的伤口,脸上满是惊骇的神色。
更加惊骇的旁边那莽汉,近在咫尺,居然没有看到那家伙是如何出手。只是见到,那叫荆轲的手上捏着一个陶碗碎片,上面还嘀嗒着鲜血。
“当啷……!”荆轲随意将破陶片扔到地上,将手上的血渍在袍子上抹了抹。便旁若无人的坐下,看这意思是要继续喝酒。
“欺人太甚!”那莽汉也抽出手中剑,但他却不敢上前,反而退后两步。刚刚那矮墩墩男子比他的剑术要高明许多,却被这人一击而杀。用的还不是剑,而是一块陶片。
此时那矮墩墩的汉子还没有断气,嘴巴一张一合好像上了岸的鱼一样。身子也在不断的扑腾,伤口中喷出的血越来越稀薄,最后好像泊泊泉水一般流淌不再喷出。
蹭蹭蹭,数条大汉便窜了出来。站在荆轲与高渐离的案几旁,手中都擎着青铜宝剑。看样子,似乎是要跟二人做个生死之搏。
“谁敢在老子的店里闹事,活得不耐烦了。”一个同样中等身材的家伙走了出来,这家伙跟荆轲身形仿佛。却无形中给人一股压力,每靠近人一点就好像带了无尽压迫感。最让人吃惊的是,这小子似乎还是一副孩子脸,看上去就是一名个子高高的孩童。一个孩童居然敢面对这么多彪形大汉,实在是胆大至极。
“你他妈又是哪只鸟,谁他娘的裤带没系上你溜了出来。识相的滚远些,免得喷一身血。他杀了老子的师弟,老子一定要找他报仇。砸坏了你的东西,自然会有赔偿!”为首大汉已经急红了眼,手中青铜剑一指那中等身材的汉子,便开始喝骂。
“跟谁说话呢?跟谁呢!敢在俺秦舞阳的店里动粗,你小子是活不耐烦了吧!识相的就赶紧带着这条死鱼给老子滚出去,不然老子把你们大卸八块下锅。”声音里带着儿童特有的同音,显然这还是一个没开嗓的孩童。
一听来者是秦舞阳,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许多人交头接耳,据说这位秦舞阳
“这是秦将军之孙,哪个敢动手!”不知何时,门外冲进来一队燕军士卒。手中长戟皆指向那些莽汉!(。)
第四十七章 庄襄王的心魔()
“大王,老奴查过了。这些书简上的人名,都是吕相府中客卿。这些年吕相在六国网络了许多的客卿,都养在府里以备不时之用。”千度走近伏案看竹简的庄襄王,小声的禀报。
这些天以来积累了大量的竹简,庄襄王又是一个勤政的。病情稍稍好转,便忙起了处理大秦各项事务。
“哦!”庄襄王心中打了一个突兀!都是吕不韦的客卿,还真没看出来吕不韦居然养了这么多客卿。
“吕相养了许多的客卿么?”庄襄王似是不在意的问道。
“吕相着实养了许多的客卿,号称门客三千人。不过根据老奴查访,似乎有五六千人的样子。咸阳城里还有周围的几座庄子里都住满了,封地似乎还有一些。”千度抬起头,看了庄襄王一眼,随即便低下了头。
庄襄王面色没有丝毫改变,心中却已经掀起滔天巨浪。没想到只是短短两三年,吕不韦的势力居然扩张如斯。如果再任由这位旷世奇商再折腾下去,恐怕总有一天,大秦的江山都要被经营成他的了。
前门有虎,后门有狼啊!庄襄王虽然端坐在案几之后,可竹简上的文字却一个也看不清楚。那些曲里拐弯的文字,好像会游动的游鱼在竹简上不断沉浮。庄襄王又觉得一阵头昏眼花,胸前仿佛压了一块巨石一般,有些喘不过气来。
“千度,这承明殿有些气闷。扶着孤出去转转!”庄襄王按了按额头,高高的屋顶好像要压下来,胃里一阵的翻腾那种说恶心不是恶心,说胸闷不是胸闷的感觉让人觉得要发狂。
“诺!小的听说,御花园里面的腊梅开了。红红的很喜庆,前些日子刚刚下过雪。雪后的梅花景色最好,大王可去御花园看看。”千度已经进化成了庄襄王肚子里的蛔虫,这位大王一调腚他就知道拉的什么屎。眼见庄襄王似乎很心烦,他就知道是因为吕不韦势力过大所致。
这样的事情他不能插嘴。也不敢插嘴。军国大事还不是他这种内侍能插嘴的事情,谁插嘴谁死的难看。
“好吧!去御花园看看也好,说起来孤也很久没出这承明殿了。走,咱们去去御花园赏赏那腊梅。”内侍扶着庄襄王站起身来。旁边自然有小内侍拿过狐皮大氅。千度接过来,亲自给庄襄王披上。
出了承明殿,清冷的空气一下子让庄襄王舒服许多。吸进肚子里的气,好像带着冰碴儿从胸肺一直凉到了肚子里。脑子也瞬间清明了许多,庄襄王信步走出殿外。大群内侍纷纷跪伏于地。
一行人浩浩荡荡杀奔御花园,雪后的腊梅的确很美。离得很远,就见到一片片姹紫嫣红。腊梅是最有个性的花品,它从不矫情,任性地在严寒冬日里绽放生命,桀骜不驯,不屈不饶,白里透红的花瓣,清香淡雅的暗香,妩媚脱俗。
庄襄王似乎心情大好。轻轻拨弄一下枝头。几块白雪便掉落下来,掉在脸上凉凉的很提神。
“这腊梅就好像我老秦人,百折不挠傲立雪中。当年我赢式祖先,便是凭借这这骨子倔犟,才在犬戎人的手里夺过大片疆土。最终,在这关中之地扎下脚跟。大秦数百载,不易啊!”庄襄王忽然感触大发,自言自语的说了起来。
“老奴的家乡也有这腊梅,这花的确像大王说的,倔犟无比。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