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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狗在异界-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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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卡莲酱照顾日常生活起居,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陈晓都发现自己变懒了不少。

    这是罪过啊。

    陈晓不无得意的感慨起来。

    卡莲脸蛋微红,心说这是老爷的心声么?她就是要做到照顾好陈晓的一切生活起居,令陈晓离不开她。

    因为卡莲觉得这是她唯一能够为陈晓做的细微事情。

    “卡莲会一辈子追随老爷的。”卡莲语气略微紧张的说道。她小心地看着陈晓的脸色。

    陈晓将毛巾递给了卡莲,笑道:“那真是我的福气。”

    福气吗?卡莲心中感动,目光温柔的看着陈晓,心里回以同样的话:“这也是我的福气。”

    陈晓自然不知道卡莲的心情,他问道:“昨晚之后,大家情况如何?”

    昨晚的狂欢之夜,许多人都喝醉了,广场一片狼藉。卫兵队的四大队长,都被灌醉,被卫兵抬着回去。

    在陈晓醉了之后,拉克丝和董仙仙就他送了回来。

    拉克丝临走之时,告知卡莲她们,说今天就是进入魔兽森林寻找龙骨藤的日子,若是陈晓想加入的话,就过去找她。

    若是不想就不用找她了。

    她会在中午时分出发。

    陈晓透过窗户看向院子里面的日晷,此时差不多在上午九点左右。他还有几个小时准备。

    “董仙仙呢?”陈晓问道。

    董仙仙虽然容貌绝美,倾国倾城,但是陈晓认为这是一个神秘的小妞,他不得不多留一份心在她身上,免得这妞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来。

    “董医生今早留下一封信给老爷您,就离开了。”卡莲语气平淡。

    其实她有点羡慕董仙仙,这是一个绝美的女子,是个正常男人看到了都会想一亲芳泽,老爷明显对董仙仙的态度很暧昧。

    “走了?”陈晓略感失落,他知道董仙仙迟早都会离开,只不过当董仙仙离开之后,他还是免不了有些失落。

    毕竟董仙仙学识高深,他与董仙仙有不少话题。

    而且,像董仙仙这样的绝世美女,看着就养眼,真希望可以天天看到她。

    他接过卡莲递过来的信件,翻开信件就慢慢阅读起来。

    董仙仙的字迹很工整漂亮,陈晓认了几天的字,还勉强看得懂信封上的文字。

    信上一开头,就是要陈晓将《本草纲目》尽快编出来。若不是因为突然有事,董仙仙说自己真的不想这么快离开。

    非要逼陈晓将《本草纲目》编出来给她听。

    她太好奇了。

    言语之间,有着俏皮和可爱。跟一贯端庄高雅的董仙仙,一点都不相符。

    陈晓不由摇头一笑,“还真是那个妞的作风。”

    要他编出《本草纲目》?他编出来之后,董仙仙会信吗?

    就连陈晓自己都不相信!

    虽然他翻看过《本草纲目》,但记下来的内容真的不多。

    信上还说,农药是一款具有重要意义的药剂,希望能够普及开来,惠及全大陆的农民。她说她就擅作主张,回去就将农药的配方公开,让调理农务工会参详推广。

    除此之外,董仙仙还在信上告诫陈晓,他发明创造的大杀器,会引来不少人觊觎,希望陈晓好自为之。

    若有困难,可以到雷顿城的回春堂找她。

    如果她不在回春堂,就到帝都的回春堂找她。

    “谢谢了。仙仙。”陈晓默念了一句,将信件小心折好,收好。

    吃过早饭之后,陈晓便开始着手准备各种出行之物。

第100章 错过() 
从明克斯尸体上搜刮过来的空间戒指,被他塞满了各种东西。罗德里村的记录指针,野餐用具,帐篷,睡袋,水壶和各种求生用具。例如哨子,火折子和打火石,短刀和斧头,甚至连厌魔石都在戒指里放上两块。

    睡袋用毛皮制成,人睡在里面很温暖,防水又防潮。

    除此之外,他的土制雷管,原始版散弹枪,还有各种化学药剂,都被他塞进空间戒指里。除了仪器设备之外,几乎都将他的实验室搬空。

    他将毛球塞进挂包里,背在身上。当一切准备妥当之后,陈晓跳上了地行龙旺财的背上,驱使旺财前往拉克丝的住处。

    拉克丝已经穿上了她的战铠战裙,银白色的女式战铠战裙,非但没有臃肿之感,反而将拉克丝的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英姿飒爽。

    金色长发用黑丝带盘起,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平添几分风情。红色眼瞳,目光清澈如水,直视着前方,仿佛前方有什么看不见的存在,有种道不明的认真严肃。

    “时间不早了。”拉克丝见约定的时间已过,陈晓也没有见踪影,就背上行囊,告辞了梅姨他们,踏上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当陈晓抵达拉克丝住宅的时候,拉克丝已经收拾好行装,腰挂黑熊双刃,走出住宅,走在大街上。

    两人几乎是错身而过。

    陈晓还不知道拉克丝已经离开,就慢悠悠的跳下地行龙,向梅姨询问拉克丝在哪里。

    梅姨一脸愕然:“大人,拉克丝刚刚离开了,你没遇上她么?”

    “走了?”陈晓一脸懵逼。那小妞怎么不等自己就离开了?他只不过是迟到了几十分钟而已。

    他临时想起要制取一些花露水,用于驱蚊驱虫,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想不到拉克丝那妞竟然说走就走,都不等他。

    陈晓连忙告辞,跳上旺财背上,驱使旺财奔跑起来。

    旺财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跑出了街道,拐了个弯,走出村口,前往冒险者之前约定的聚集之地。

    他刚出村口,拉克丝才从村子街道的拐角出现。她此时抱着一堆干粮,打算在路上慢慢吃……

    陈晓驱使旺财一路狂奔,却依然找不到拉克丝的身影。不知不觉,他已经抵达了冒险者约定的聚集之地。

    这是一个小酒馆,由一户人家经营,名为哈比特酒馆。

    因为十分靠近魔兽森林,小酒馆的位置显得很偏僻,在两道岩壁的峡缝之间,依势而建。

    这里是提供给冒险者的休息之地。

    许多冒险者会从这里休整,然后再进入魔兽森林。

    陈晓抵达了哈比特酒馆之后,让伙计将地行龙安置好,就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来,点了份小吃和麦酒。

    他小心查看周围的情况,发现酒馆已经来了不少人。身穿各种奇形怪状的装备的冒险者,或是聚在一起夸夸其谈,或是独自一人在小酌休息。

    从这些人的只言片语中,陈晓知道这些人都是为了寻找龙骨藤而来的。

    也就是说,这些冒险者就是陈晓他们要加入的冒险者团队。

    “拉克丝怎么还没到?”陈晓不由皱眉,拉克丝身上有冒险团的邀请函。没有邀请函,冒险团是不会接受其他人加入的。

    他叫来伙计,付了几枚银币,让伙计给那些冒险者送上一杯麦酒。伙计欢天喜地的收了银币,就去给冒险者准备麦酒。

    不同于果酒的清甜香醇,麦酒酒色浑浊淡黄,闻起来有股酸馊味,喝起来有点辣喉咙,比他那个世界的啤酒都不如。

    但对于冒险者来说,廉价的麦酒是他们平时畅谈人生、吹牛吹水的必备之品,他们可以点上一杯麦酒,然后喝个半天。

    雷斯特身材高大,面貌英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白银级战士,身手非常好,同辈都鲜有对手。再加上他喜好交朋友,为人光明正大,在冒险者圈子里,有着很好的名声。

    他这次受冒险者工会所托,担任冒险者小队的队长,也是众望所归。

    雷斯特与他的朋友抵达哈比特酒馆之后,就筹划等人齐之后,如何进入魔兽森林捕获龙骨藤。

    龙骨藤的位置信息,在前两天就已经收集好。位于魔兽森林靠近东边的一个湖泊附近。

    因为搜索范围比较大,所以他们这次从多个地方召集了许多好手。

    而雷斯特就是其中出类拔萃的精英。

    冒险者工会向那些被召集的精英发出邀请函。只要以邀请函为凭,就可以加入他们的冒险小队。

    陆续有冒险者进入酒馆,向他们展示邀请函。

    这一次,冒险者工会发出的邀请函有十个。

    这些都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

    所以没有人会拒绝加入这一次的龙骨藤搜捕行动。

    因为龙王祭在多拉格帝国的民众眼里,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性。他们为龙王祭献上龙骨藤,完成重要的“祭龙仪式”,必定会被民众所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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