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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制造家-第3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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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志等人朝那声音之处看去,只见一道模糊的身影在远处一晃,紧接着,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女孩儿,突兀的出现在余志等人面前。

    看这女子,一身火红的打扮,腰间缠着一根火红的长鞭,两眼光芒闪烁,充满灵气。

    余志又看傻眼了,又一美女来了,又一个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美女,绝色啊。

    如果说金湘月仿佛那雪山之上的清香雪莲,那么,这个红衣女子就像熔岩旁的炙热血绒。

    余志不禁嫉妒起这个身体来,这个死书生,桃花运这么好,你叫我们余志这样的曾经的纯情宅男情何以堪!

    好吧,其实余志现在也算是花丛老手了。色鬼一个

    金湘月对红衣女子的到来,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也不生气,微微笑道:“妹妹,你也来了,一起吃吧,公子四海为家,难得见到一次,我们姐妹应该珍惜。”

    红衣女子也笑着道:“姐姐,你也不用激我,公子面前,妹妹我晓得分寸。莫不是看见姐姐你专用的红裳炮,妹妹我也不知道姐姐你会来这里。不过能在这里见到公子,也不枉妹妹我大老远的赶过来。”

    余志受宠若惊,惶恐起来。这两个女子,一个温柔一个火热,都是极品绝色美女,难以取舍。如今碰撞在一起了,打起来了怎么办?硬要余志选一个怎么办?把余志撕成两半一人一半怎么办?况且,从这两个美女出场的场面来看,两者都不是好惹的,至少不是余志这种人能惹得起的。

    红衣女子为余志夹了一口小菜,笑眯眯的道:“公子,刚才大老远的,就听见姐姐的琴声了,非常美妙。小妹我没有姐姐那样高明的琴技,唯有清歌一曲,望公子能喜欢。”

    余志吃着菜含糊的道:“嗯,好。”

    金湘月却笑道:“妹妹好兴致,为公子献唱一曲。姐姐我又岂能藏私,且让我为妹妹你琵琶伴奏,但问妹妹欲用何调?”

    红衣女子开心的笑道:“姐姐愿意为小妹伴奏,自是甚好,就用绿桑早吧。”

    余志见她们两个,一个轻抚琵琶,姿态安详而宁静;一个微微清嗓子,神情活泼而向往。两个美女围绕着余志坐在星光下,木桌前,四下里静谧无边,夜色中春意正浓,好一副良辰美景的图画,让人心中生出无限美好的想象。

    不待余志胡思乱想完,金湘月的琵琶声响起了。清清爽爽,悠然无边,令人仿佛置身于春天的野地,黄花,绿叶,小草,蝴蝶,春意浓浓。

    金湘月的琵琶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没有丝毫的停顿,端的流畅无双。

    余志还未细细的欣赏金湘月的琴声,红衣女子的清脆歌声响起了:

    轻烟柳帐,陌上南桑,香车红袖小轩窗。锦绣琵琶相望好,薄凉公子为谁忙。九曲饮马,舟上湘江,青骢人立扫尘妆。行侠天下诸事了,与君来唱凤求凰。

    如果说金湘月的琴声带给人的是空远的想象,那么红衣女子的歌声带给余志的就是直接的暗示,火辣辣的暗示。

    擦,这女子,想吃了我不成!吃就吃,谁怕谁呢,指不定是谁吃了谁呢。

    余志的脸色微红,也不知的心骚的原因还是喝醉了。

    余志抚掌笑道:“好歌,好词!小妹妹,哥哥我算是服了你了!”

    红衣女子一愣,眼神恍惚,好似差点被打散了魂魄一般,喃喃道:“小妹妹,公子,你忘了奴家么?”

    金湘月“扑哧”一声笑了,醋意浓浓的道:“妹妹,公子乃人中龙凤,心仪他的女子如过江之鲤,我们姐妹两个,怕是早就被公子忘了。就在刚才,公子也还叫我‘姑娘’呢”

    红衣女子也是性情中人,听闻余志的一句话就立刻眼泪汪汪的,再听得金湘月的解释,顿时又破涕为笑。

    余志的心又被拨弄了一下,“咚咚”直跳,差点,又伤害了一个绝色美女的心。真是造孽啊!

    余志羞赧的不知所措,倒是那红衣女子很是开朗,对着余志盈盈一拜,道:“公子,奴家心窄,让您见笑了。只是奴家心里只有公子,容不得其它”

    余志腆着脸,问道:“那,姑娘的芳名是?”

    红衣女子红着脸,低眉道:“曲青儿。”

第485章 尧山双姬() 
余志看着娇羞的曲青儿,不由得赞叹道:“真真好名字!”

    金湘月轻轻放下琵琶,提起酒壶,默默斟酒。

    曲儿也听了,歌也唱了,精美的小宴会进行了大半了,金湘月和曲青儿都含情脉脉的看着余志,两双精致到了极点的大眼睛中满含这期待,就连那个一直对余志有成见的小双,此时也偷偷转过身来,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这样的奇妙的气氛,余志自然察觉到了,只是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还是金湘月挑破了缄默,柔声道:“公子,奴家姐妹良久不见你的身影,今日有幸,值此良宵,恳请公子为奴家姐妹一展你那优雅的风姿,这等幸事,足以在江湖留香千古。”

    余志木然,这是要做什么啊?

    却听得曲青儿回头对着黑色的空气吩咐道:“笔墨纸砚伺候。”

    曲青儿身后的黑夜之中,有一个黑影像水流一般晃动了一下,不一会儿,一个浑身黑衣的汉子出现在众人面前,搬过一张木桌,娴熟的在上面铺好了笔墨纸砚,随即又消失在黑夜之中。

    余志看着那桌上的文房四宝,心中忽然明悟了。这是古时候那些文人墨客们常常进行的游戏,所到之处,吟诗作赋,挥毫泼墨,到处涂鸦,史称墨宝。

    擦,这才真真是坑哥的。哥那几个字,钢笔字儿都写不顺溜,更别提毛笔字!难不成乱涂一通,冒充草书?!吟诗作赋?!我了个去!哥哪里会那玩意儿啊!你就是让哥把满头的黑发都想成了白发,也搞不定啊!更别说现场作诗,这不比曹某人七步成诗还牛叉!

    余志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装不下去了。要是此刻露馅儿了

    余志看了看小双背上的双刀,黑铁塔一般的大汉,还有那来无影去无踪的黑衣汉子,擦,都他娘的不好惹。

    怎么办?抄袭?!

    老子最恨的就是抄袭了!一点水准也没有。

    可是,余志发现自己还真的是一点水准都没有。别看自己在现代地球上好歹是个大学生毕业,到了古代,什么都不是。四书五经会吗?只会一点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吗?初中学过。修身治国平天下那么牛,你成吗?十之八九斗不过那些成了人精的老狐狸。

    没办法,抄吧。

    可是,余志来到这个世界才一天不到,天知道这个玉妙真界里的时代历史会不会和地球上的相同!抄哪个时期的诗词都有可能露馅!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肯定不是清朝时期。那么唐诗宋词元曲名篇,都有可能露馅的。

    那就抄清朝的吧。

    可是清朝有什么可抄袭的吗?余志想破了脑袋,想不起来。

    他娘的,老师说:明清都他m的是

    据说乾隆皇帝写过很多诗,可惜,没有一篇诗歌能流传千古。

    怎办?余志站起身来,踱了两步,忽然心中明了:既然如此,那就抄袭现代的吧。现代的名篇,余志最熟悉的就那段话:

    曾经有一份,哦不,曾经有两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两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应该是四个字:我爱你们!。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夜风习习吹来,凉气甚重,金湘月及曲青儿的表情很精彩。

    余志自顾自的背完了星爷的名句,端着酒杯,对着皓月,心中怅惘。

    可惜,听众似乎不怎么领情。这算什么?七律?绝句?长短句?

    这还是那个风流倜傥、文采斐然的公子么?

    场面安静的吓人,余志浑然不觉,施施然坐下,小酌一杯。

    金湘月正要开口询问,异变骤起。

    “尧山双姬!又在这厢害人了不是!待贫道破你邪术!”

    一个穿着青黑色道袍,头戴风云冠,脚踏连城靴的白胡子老道,手提长剑,踏风而来。

    余志心惊,暗道:这下又精彩了。才来这个世界不过一天,第二场刀光剑影,又出现了。还是快闪吧。咱这身子骨弱啊,空有一身法术,嗯,还有一身不错的皮相。可惜,这些在战斗中,余志都用不上啊。

    金湘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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