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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余志是何人。散丹期的修士!老头身体里的伤,神识一扫,就清楚了。
这老头,其实并没有大碍,只是,摔在地上,把自个儿摔晕了而已。口鼻出血,只是嘴腔里的小伤口。
余志扶起他,也没有大碍的。
不过,为了不误导其他人的心里想法,余志只是,轻轻的将那老头的身体翻过来,摆正,让他能顺畅的呼吸。
周围的人看余志竟然敢这么大胆,扶起那倒地的老头,心里都在为余志喝彩。同时,也在为余志担忧。
余志伸出手,掐住老头的人中。连法力都没动用,直接将那老头掐醒了。
众人大喜,醒过来,就说明,问题不大了。
这老头,有救了。
这小伙子,没事儿了。看他穿着一身地摊货,要是这老头不行了,这小伙子肯定倒大霉了。
余志见那老头醒了,便说道:“老爷子,走路小心哦,别在摔倒了。”
老头张了张嘴,想说话,却没有说出来。
余志站起身来,准备要走。
余志想看看这老头的反应。
就在这时,老头一把抓住了余志的手!不让他走。
余志的心一凉,心道:那种场面,还是来了吗!
周围的人,心里也都揪起来了。接下来,到底会怎样发展?那老头会诬赖这小伙子吗?
余志回头,看着老头。
老头艰难的集中精神,用尽力气,说了一句:“谢谢你啊,小伙子!”
余志愣住了,忍不住笑了,笑容里,还有泪水,缓缓落下。
周围的人,也都松了一口气。终于,他们亲眼看到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还有好人的。
是啊,好人,总是多数!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你遇见的就一定是好人。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要是遇见坏人,那你就悲剧了!
余志今天的运气不错,遇见了一个好老头!摔倒了,也不讹人!
余志微笑道:“大爷,你别着急。已经有人打了电话了,120一会儿就来。我还急着去上课。就不陪你了。”
老头刚刚说话,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了。他只是朝着余志点头微笑,放手,让余志走。
余志笑着,慢慢离去。
有了余志带头,周围的人,也不再那么忌惮被老头讹诈了。尤其是,他们也看到了老头是一个讲理的人。
于是,有两个不那么赶时间的大妈,主动留下来,照顾老头。当然,她们事先约好,彼此作证,免得将来麻烦。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了。大家都很忙,时间很宝贵。
余志漫步街头,老头的善意,让余志心中感到了一丝感动。这个世界,也不全是坏人啊!也不全是无情无义啊!世间自有真情在啊!地球,天朝,毕竟是我的家乡!我,还是留下来吧?
可是,刘月怎么办?她和古乐道人他们,能抵挡得住金龙门的攻击吗?
哎,担心,又有什么用。我现在,连如何离开天朝去天云大陆的方法都不知道,想那些,有用吗?
余志慢慢的走着,救护车的声音,渐渐靠近,不多时,余志看到一辆救护车飞速的驶向那老头倒下的地方。
忽然间,余志觉得,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也算是有收获了。
可是,下一步,我该去哪儿?
上课?麻烦!想不出应付暴龙老师的借口啊!
要不,找个地方上网算了!
余志摸出钱包,里面只有几十块钱了。连一张红色的大钞都没有。
余志苦笑一声,哥哥我会制造刘国金币。却拿软软的软妹币没有办法!
难道,又要收集材料,制造软妹币?
就在这时,一声轻微的刹车声响起。一辆红色的玛拉莎蒂停在余志身边。
余志愣了一下,心中自责道:哎,怎么回事儿!回到地球天朝之后,警戒心下降了这么多!居然连有车开到自己身边了,都没有注意到!难道是,自己在太平无事的天朝生活久了,一回到天朝,就毫无戒心了?
这时,玛拉莎蒂的车门打开了。一个带着墨镜身材高挑的女孩儿走到余志面前,微笑道:“喂。你胆子挺大的嘛。口袋里就只有那么点钱,居然敢扶老人?我佩服你!要知道,刚刚我也在旁边看到了那老头倒地。我都不敢去扶他!生怕惹上麻烦,没想到,你去扶了!小子,走,姐们儿请你喝酒!”
余志看着面前这个自来熟的女子,心中太不淡定了。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开着豪车,倒追我这样的屌丝小伙儿?就因为,自己刚刚扶起了一个老头?!
这个世界太疯狂!
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世界变化太快,哥哥我接受不了啊!
余志傻愣愣的站在那里,那女孩儿伸手摘下墨镜,露出一双顽皮大眼睛,笑嘻嘻的问道:“去不去啊,痛快点!大家都是年轻人!”
余志张大了嘴巴,你妹的,好漂亮!我这算是桃花运高照吗?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邀请我跟她一起去喝酒!?
第429章 崔红()
拦住余志的女孩儿,名叫崔红。她拦住余志,并不是简单的欣赏余志的勇气和正义感,而是她现在正遇上了难办的事儿。
崔红在恒鑫宇集团做了十年,从普通的文员做到现在的总裁助理,除了踏实能干之外,善于应变和超乎神奇的直觉判断能力,是她晋升的本钱。
崔红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只能说容貌清丽,耐看。总裁张恒鑫喜欢她干工作的伶俐劲儿,最喜欢的当然是她的超准直觉,多次帮助张恒鑫渡过难关。总裁夫人李芙蓉也很喜欢她,这样的人才放在张恒鑫身边,她也放心。
张恒鑫的独生子名叫张宇之,浪荡公子哥儿一个。听说张宇之曾经多次当街调戏妇女,长期和几名有夫之妇有染;喝醉酒的时候大闹派出所,冒充城管当街殴打卖鱼小贩;提着菜刀混过黑社会,扛着板砖砸过日本车。张宇之的“光荣事迹”从幼儿园到现在,不胜枚举。
最近的一个月,张宇之不知发了什么疯,喜欢上了相貌并不惊艳的崔红,要知道,张大公子一向以保养明星为荣,从来不正眼看崔红这样毫无女人味儿的女性。
然而,现在不同了。从开着豪车送玫瑰到邮包寄送钻石项链,各种追求攻势一波接着一波!张宇之甚至专门雇佣了三个学习文学专业大才子,炮制了大量的情书。崔红每天回家,家门口总有一个厚重的邮包外加一封又臭又长的情书。要不是张恒鑫压着,不知道张宇之还会弄出多少软硬兼施的手段来,逼迫崔红屈服。不过,张恒鑫的态度也很暧昧,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看上了崔红的能力,若是能将崔红娶回来当儿媳妇,他们恒鑫宇集团以后的发展就有了保障。而且,从张宇之追求崔红的疯狂程度来看,张恒鑫看到了让自己的儿子收收心的机会。
不过,崔红对这一切感到很苦恼。嫁入豪门这种好事,崔红从来没有想过。她担心张宇之只是一时兴起,若是玩腻了,崔红又该何去何从?况且,崔红对张宇之这样的浪荡公子向来不感冒,瞧不起他们。
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为了躲开张宇之的骚扰,崔红破天荒的来到了酒吧。这十年来,崔红一心扑在工作上面,不但没有谈儿女私情,就连ktv和酒吧这些娱乐场所也很少进入。
酒吧名叫心蓝酒吧,老板是一个吊儿郎当的大叔,四五十岁的人了,还紧紧的抓着青春的尾巴不放手,打扮得像一个非主流的小年轻。
崔红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独自幽坐。酒吧里各色人等来来往往,红男绿女猜拳跳舞饮酒作乐,恣意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在暧昧的灯光下,冷冰冰的单身女子崔红,竟然也引来了几个浪子。不过他们都被崔红那冷冰冰的不理不睬的态度撵走了。其中一个染着大红头发的小年轻临走时甚至恶狠狠的留下一句:“长得不怎么样,居然还敢出来装b”
崔红极其无奈:我喝我自己的酒,关你们什么事!或许,是该考虑考虑找个男朋友了。
独坐到深夜,手机上已经有几十个未接来电了,不用看,都是张宇之打来的。
崔红苦笑一声,嘬下最后一口红酒,该回家了。
忽然,一阵刺耳的声音响起:“叮铃铃”
崔红猛然惊醒,平时手机的铃声都是炫铃,只有大老板张恒鑫来电时的铃声才是如此。
大半夜的,大老板找崔红,难道公司出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