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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制造家-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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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志呵呵一笑,道:“主要是百姓不想要战乱,我只是顺势而为罢了。”

    林思思轻轻笑了一下,道:“思思多谢国主的救命之恩。上次匆匆一别,未曾拜谢,今日,思思定要好好敬国主几杯酒。”

    余志哈哈大笑,道:“思思有心了,思思敬的酒,我一定喝。”

    尚双有些不自然了,没想到林思思的姿态放得这么低,自称思思?一下子就拉进了和余志之间的距离,显得很亲热一样。原本自己和余志还更熟,如今,尚双好像倒成了陪衬的客人?

    林思思呵呵一笑,轻轻揭下洁白的面纱,朝着余志深深一拜。

    余志赶紧伸手虚扶,免得这丫头又有别的说法。

    林思思微微笑着,道:“想当日,不是国主驾到的话,思思早是阴间一鬼也。这些天来,思思早已想通了。思思这条命,早就属于国主了。国主若有差遣,尽管告诉思思,思思一定努力做好。”

    余志愣了一下,这是,这丫头在像我暗示什么?

    尚双赶紧打岔道:“国主殿下,我记得您曾经说过,上一次诗会您做的那首诗,应该还有几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诗篇。今日,思思已经到了,不知,我们姐妹二人可有机会聆听国主的诗作?”

    余志愣了一下,这个尚双,这是跟哥哥我出了一个难题啊。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绝命诗里的最后两句。前面两句是“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但是,这张俭和杜根,都是东汉时的人。而这里的中原世界,都没有大汉的大一统,天知道张俭和杜根两人还是不是依然那么有名!

    怎么办呢?自己凑两句?

    随便凑的,能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气魄吗?

    罢了,罢了,再抄袭一些谭嗣同的诗句,凑合着打发了这两个文艺女青年吧。

    余志提起一个酒壶,一边喝酒,一边吟诵道:“纵马风尘磨侠骨,碧血丹心照郊原。书剑情怀思家国,经纶抱负定河山。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世间无物抵春愁,天涯何处是神州。”

    侠骨丹心,书剑神州。

    尚双和林思思听得一愣一愣的,这饱含男儿气概的诗歌,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

    尚双赞道:“国主好气魄!天下,何人能敌!”

    林思思却是真的欣赏诗歌去了,喃喃念道:“世间无物抵春愁,天涯何处是神州?国主殿下,这句诗,怕是过于悲愤了吧。”

    余志却心道:再悲愤,那也是谭嗣同悲愤,那是另一个世界的历史了,与现在的我,关系不大。

    余志微笑道:“不过是一时之作,人的心情有喜有悲,有起有落,气氛悲愤一些,又何妨。”

    尚双连连称是,林思思也没有深究,微微笑着陪余志喝酒吃菜。

    有两大美女相伴,余志乐不思蜀,不思归。

    一不小心,又把金龙门的威胁给忘在脑后了。

    人啊,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总是理智被冲动打败。

第172章 醉戏思思() 
屌丝当得太久了,难得有两大美女朝着自己暗送秋波、争风吃醋,这让余志欢喜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觥筹交错,交杯换盏,投壶送钩,玩的不亦乐乎。

    有美人作陪,时间过得特别快。

    不知不觉,已是夜幕低垂时分。余志已然喝得七七八八了,几十壶酒,大多是余志喝了。林思思似乎存心要将余志灌醉,尚双在旁边显得有些犹豫,但也不甘落后,频频敬酒。

    余志醉了,美女要你醉,能不醉吗?

    这个世界的酒,度数并不高,再加上余志现在的身体素质也提高了许多,所以,这几十壶酒,还灌不醉余志。不过,为了看看接下来会有什么节目,余志佯醉以待。

    出了酒楼,尚双红着眼告别了。与别人同寝侍奉一个男人这种事,实在是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思思将余志抢走,带到她家,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思思将要做什么。这就是好姐妹么?

    余志很想拉着尚双不放手,左拥右抱该多好!无奈,人家不愿意,余志怎能强求。

    蛮兵们已经在酒楼的款待下吃完晚饭,蛮兵将领付了钱。酒楼掌柜的不敢要,将领直接将钱丢在柜台上,护卫着余志和林思思离去。

    林思思的马车载着余志行走了没有多久,就来到一间别院。穿门进廊,一些丫环仆人出来见礼。

    余志略微有些奇怪,为何没看到林思思的父亲?

    不过,余志现在是喝“醉”了的,所以不方便提出疑问,只是一直傻笑,歪歪斜斜的搭在林思思的肩头,吃豆腐揩油。

    不多时,林思思带着余志到了一间大卧室,中间一张大床,豪华舒适。蚊帐轻柔四处纷飞,丝绸被单如牛奶一般光滑,引人遐想。

    林思思将余志放在床上,轻轻走到桌前,拿起一壶醒酒汤,轻轻喝了几口。

    余志笑道:“那是什么?好酒吗?我也要再喝一壶!”

    林思思笑盈盈的走到余志面前,伸手轻轻褪去挂在身上的衣衫,一件,一件,又一件。

    余志忽地不笑了,直起身子,张大嘴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有点傻乎乎的一笑,道:“好看,好美,好滑”

    余志已然伸手,轻轻捉住林思思的藕臂,一双大手情不自禁的抚摸起来。

    酒为色媒,余志已经有点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沉迷酒色,无法自拔。

    林思思咯咯一笑,将余志推到在床上,微笑着褪去最后的贴身衣物,只剩寸缕,堪堪遮住三点要害。

    余志欲火上涌,怒号一声就扑了过去,想要将林思思就地正法。

    林思思却一把将余志推开,自顾自的靠在床头,用白玉一般的手指梳拢着黑丝一般的头发。

    余志嘿嘿一笑,这是欲拒还迎么?我喜欢这调调。

    余志揉身扑上,将林思思压在身下,粗鲁的抚摸着林思思的每一寸肌肤。

    林思思没有娇喘也没有调笑,而是脸色极为平静的说道:“国主殿下,想听故事么?”

    余志明显一愣,这种时候,这种氛围,你要讲故事?

    余志也不是急色之人,怎么也得表现出谦谦君子的一面。余志一手撑着脑袋,一手轻轻抚摸着林思思的一双小白兔,那最后的防御,似乎随时可以被攻破,但是,余志就是不拿下它,慢慢的蹂躏。

    林思思微微一笑,道:“传说,从前有只小狐狸,山中修炼数百年,修得人形”

    余志一愣,这是传说中的自传体故事吗?难道,林思思是一只妖精?

    林思思没有注意余志的表情,继续说道:“小狐狸爱上了渔夫,变化为一个美丽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结为夫妇。恩爱甜蜜,羡煞旁人。不久,两人有了一个孩子,乖巧精灵,生活乐无边。”

    余志笑道:“这是一个快乐的故事,从此以后狐狸和渔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林思思看了余志一眼,没有笑,平静的说道:“直到有一天,来了一群道士、和尚。”

    余志叹道:“他们肯定是来搅局的。”

    林思思没有管余志的打岔,仿佛陷入了回忆中,说道:“那道士抓住了小孩,用小孩来威胁小狐狸就范。他们在小狐狸身上缠满了红线,红线上面挂满了铜钱。和尚们拿出了木鱼和铜钟,不停的敲着,那声音,让人想撞墙自杀!”

    余志点头道:“噪音污染,古而有之。”

    林思思的双目泛红,抽泣着说道:“小狐狸身上的红线越来越紧,越来越紧!他们生生将小狐狸勒死!这还不够,那红线还在勒紧,直到,小狐狸被红线分割成一块一块的碎肉片!”

    余志咧咧嘴,这红绸暖帐里,说这干嘛,这是恐怖片的节奏啊。

    林思思伸手抚着额头,道:“小狐狸的一块块碎肉,他们也不放过,放出阵阵灵火,烧成灰烬,他们才肯罢休。”

    余志应道:“这是狠了点。”

    林思思叹息道:“幸好,小狐狸有一个眼珠子,在小狐狸被勒碎的刹那,迸射出去,一直飞到屋外的那排桑树中的树枝上。”

    余志一愣,眼珠子逃掉,也能复活?

    林思思继续说道:“那是充满了恨意的眼珠子。那是小狐狸的化身。最初的刹那,眼珠子一动不动,眼看着自己曾经的家被大火吞没,她却无能为力。你知道吗,小狐狸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悔恨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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