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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掌间的温度让莫云惨白的脸好受了一些,嘴唇也恢复了一些血色。
莫云颤抖着端起咖啡,咖啡杯和茶托不停的碰撞,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叮当声。
杯子中的咖啡一阵摇晃,原本平静的液体如同褐色的浪潮漫过杯壁,低落在莫云的手上和盘子上。
可是莫云却毫不在意,飞快的喝下一大口,想要用这温热香甜的液体压制住自己掩盖了一个多月的恐惧!
咖啡顺着喉咙滑落,刚刚已经顶到嗓子眼的呕吐物带着无边的恐惧再次退回到黑暗中。
然而莫云却看到了它们的留言:这就是你一生的心魔!
天命回身坐了下来,点燃了一根雪茄,驾着腿靠在椅背上吐出一大口烟雾。
这一刻,他的眼神里没有对天师的失望,没有恨铁不成钢,有的只是回忆的光辉。
“其实我在第一次面对七杀的时候,比你还怕。怕的浑身颤抖,冷汗直冒,甚至尿了裤子。三十年了,在浓雾中他一秒钟杀死我八个师兄,把他们串的像麻辣串一样的画面至今都历历在目。”
天命平静的说着,如同在描述别人的故事,中途怕莫云不能理解麻辣串的意思,还拿出一根牙签从四个马卡龙正中间一穿而过,直接扎进红木的桌子里。
马卡龙的奶油顺着牙签滑落,摊开在桌面上。
天命看的入了神,仿佛那四个小人再一次走到他的面前,在漫天的尸雾中,被一根钢筋透体而过,鲜血印在天美的围墙上。
“这些奶油就像他们那一天漏出来的白花花、黄灿灿的脂肪和肠油。”
天命一脸纯真的戳起一块奶油放在指尖碾压着,然后塞进了嘴里伸长舌头舔舐着。
“味道不错,你不来一块?”
莫云本来已经平复了一些心情,把人生第一块马卡龙开心的放在了嘴里。然而在听完天命的解释后,立刻黑着一张脸,扭头吐了出来。
“谢谢,我就不用了,我不喜欢面包里面夹脂肪和肠油……”
他甚至觉得这场对话已经可以终结了,不然他这辈子都要告别眼前的这一盘美食了,即使他这辈子也没有吃过马卡龙。
“你知道吗?其实在尸界大战的战场上,我的内心只有一句话。你猜一下是什么。”
天命看着莫云,眼中如同秋水,波澜不惊。
“杀两个稳赚,杀一个不亏?”
莫云在用自己蹩脚的冷笑话试图缓和这里的气氛。
即使天命表现的极为平静,可是他越跳越快的心脏暴露了他内心的那头按耐不住,张开獠牙的雄狮。
按照他对天命的了解,这种战争狂人在面对自己的爱人和战友同时死在自己的面前时,他的心里早已被复仇的火焰所占据!
“不,我想的是千万别让我碰到七杀!因为我知道,当他到我面前的那一刻,我将不再有复仇的勇气,甚至会双腿一软跪在地上向他求饶!这就是我对他的恐惧!”
说完这些话,天命眼中的火焰熄灭了,骄傲的雄狮突然就趴了下去,如同一只缩卷着,舔舐着伤口的小狗。
莫云这才发现,天命刚才的愤怒不是因为七杀,而是因为无法直面自己的内心!而那头狮子的暴躁也不是因为大敌来袭,而是为了遮掩自己最后的脆弱!
今天两个人坐在这个沙发上,互相撕开自己的伤疤,露出血淋淋的伤口坦诚相待。
如同一只老狮王正在教导小狮子如何狩猎如何一个人舔舐伤口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他们知道,根除这个伤口之后,他们将所向披靡!
“那你是如何战胜这种恐惧的?”
莫云总算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话,他眼睛里战斗的火焰再次被引燃!
“都是因为愤怒啊!”
天命的双眼突然一扫所有的平静,撕去了半天虚伪的面纱,暴露了自己的本色!
熊熊的烈火肆虐,在他的身体里跳动,通过眼睛喷射而出,一股君王之怒铺天盖地而来。
天命死死地盯着莫云:“愤怒就是一个人最强大的武器,可以让你战胜一切!它会在你的胸腔里跳跃支撑着你濒死的心脏!如果你不能在他面前站起来,那就是你并不是真正的愤怒啊!莫云,它夺走了你的茶馆,你的兄弟,即将又要夺走你的爱人,你的一切,难道你就真的不愤怒吗!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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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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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一章 穿透他们的心脏()
天命的咆哮震的窗户不停的抖动,那铺天盖地的汹涌气息在静谧的水面上扬起一阵涟漪!
他的怒火如同一颗火种以野火燎原之势迅速的向莫云心中蔓延!
莫云猛地瞪大了眼睛,眼中的火焰前所未有的高涨!
他不再颤抖,甚至想要再次站在黑发的面前,撕破他的身体,扯出他的肠子,放干他的尸血!
这一刻,他想要对他做尽世界上最残忍的事!
“谢谢。”
莫云握紧了拳头,看着天命,灿烂的一笑。
“我现在充满了力量!”
莫云抓起一把马卡龙,全部塞进了嘴里。
甜腻的奶油在他的嘴里翻滚,顺着他的喉咙向下滑落!
这次再也没有反胃,也不需要咖啡的送葬。
天命重新回到沙发上,庞大的身躯直接陷在了沙发里。
他看着面前怒火中烧的莫云,心里却隐隐的有些不忍。
莫云已经有了决战的第一要素:勇气。那么他热血的课程就要结束了,下面他留给莫云的只有残忍。
“莫云,你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吗?我给你准备。”
这是天命最后的礼物了,亦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毕竟这是即将登上战场的士兵,无论他在自己眼里是多么的羸弱不堪,可天命还是希望能把他武装到牙齿,就算指甲都想给他磨尖一点。
这一切不是为了让他有机会能在致命一击下安然逃脱,逃脱是军人的耻辱。而是让他在临死之前能够给敌人更为强大的最后一击!这才是天命眼里军人的使命!
如果是在半小时前刚坐在这个沙发上时询问莫云这句话,那天命就有的准备了。
莫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他想要一份价值三亿美金的人生保险。
虽然他看上去毫无作用,可他也是天师啊。
按照天师的待遇,他的地位在赶尸人中应该像是足球圈里的c罗,篮球圈的乔丹。而这些人最基本的配置就是一份天价的保金。
至于受益人的话,莫云并不想填自己的名字,因为他是去送死的那一个。他更不会填上天美,因为正是这里把他送上了战场。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上面写上阿豪、刘鑫、嘉玮和苏洛依。
他想让这些人在他完成自己的使命,英勇赴死后,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一种开心到忘了还有莫云这个人存在的生活。
除了保险,他还想要一身防弹衣,最好是能从头包裹到脚的那种,或者像钢铁侠一样能够随时变身能放导弹还能带着他扬长而去的铠甲。
不过说到最想要的,那只能说是不去执行这个任务了吧。
你问为什么?那是因为莫云想活啊!
即使他还有四条命,可是如果你是一只老鼠,把你扔到一群饿了一个星期的猫群之中,就算给你一百条命那你有存活的可能吗?
其实在莫云的这十六年里,他只想在茶馆里打着杂,送着外卖,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和苏洛依结婚。
再奢侈一点的话,他还想和她生个六斤重的大胖小子。对,最好再有一个可爱的女儿,那种随莫云,可以当一个温柔的小棉袄的那一种,如果随苏洛依的话,那就太暴力了,这不好!
如果是最完美的状态的话,他希望能和阿豪、刘鑫、嘉玮住在同一个四合院里。待他们都成了佝偻着后背的老头,每天可以聚在一起和他们的孙子们吹嘘着自己年轻对抗僵尸时是多么的伟大!然后再在夕阳下回过头,看着已经变为老太婆却依然高傲贵气的苏洛依,露出只有他们两个才懂的最温柔最怀念的笑容。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莫云甚至希望和这些尸王一命换一命,不,就算四命换一命都好。
这样的话,苏洛依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