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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乐皱眉,却照实答道:“我不是官场中人。”
刘原明显一愣,很快笑道:“看公子有些面善,在下方才还以为公子是我家老爷的同僚宋彝父的什么人。”
宋景乐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心里有些疑惑——自己和父亲有那么像吗?可从来没听其他人说过这话啊。不行,待会见了沈苍梧,得问问他。
宋景乐打了个哈哈,“你说的那位是宋彝父,是宋提刑的季子吧,我听说过他。或许,我们八百年前是一家呢。”
刘原脸上有些不自然,接话道:“看公子便是满腹经纶之人,想来日后必会在官场上有一番作为”
宋景乐暗骂了一句老狐狸,打断了刘原的话,“做官有什么好的,你看看你家老爷就知道了,还不如做个平民百姓来的自在呢。”
刘原点头,“公子说的是。”说完,他又叹了口气。
宋景乐瞧了眼刘原的神情,心中直发笑,“刘管家叹气做什么?”
刘原连叹了三声,面露关切,道:“公子既然是我家老爷的朋友,可一定得劝劝我家老爷,让他好生注意身体,再这样下去,身体肯定得垮”
宋景乐不解,“怎么?刘大人身体不适吗?有请大夫瞧瞧吗?我和医半仙有些交情,如果有需要,我可以请他过府来。”
刘原一听,狭长的眸子里亮起一丝光,“真的?那可太好了。我家老爷脾虚多年,近些日子似乎又重了,每日食饭很少,人都瘦了一圈了。要是宋公子能请来医半仙为老爷医治,刘府上下都会记住公子的恩情。”
宋景乐摆手,“刘管家太客气了,刘大人可是我的朋友。”
两人说话间,已到了花厅。
刘原请宋景乐稍等,他去知会夫人一声。
宋景乐左瞧瞧右看看,刘府占地不算小,但这装饰的也太过于素雅了。院中及屋内多以素色为主调,连家具都是胡桃色的,但很明显,院中的花草经过精心的修剪。
看来,主人家是个喜欢简单的人。
他这正愣神,就听见厅内传出女子的声音,声音清亮,显然是个练家子。
“让公子久候了。”
说话间,一位身着荼白衣衫的女子走了出来,看样子约莫二十七八岁,乌黑的秀发绾成随云髻,簪着枝白玉雕琢的梨簪,耳垂吊着对东珠耳环,柳眉弯弯,双眼如明月一般,鼻梁高挺,微点朱唇。
她妆容清淡,宋景乐只想到了四个字:“人淡如菊”。
看到宋景乐的瞬间,女子一愣,蹙眉道:“是你!”
宋景乐摊手,“是我啊,早听说你嫁的不错,原来是嫁给他了啊。”
这女子名孙晚冬,原是江湖人。先前有桩案子,宋景乐得过孙晚冬的帮助。两人虽然相差了几岁,但很合得来。后来,两人又有过几面之缘,那时孙晚冬性子洒脱,浑身散发着一股侠气,与现在完全是不同的感觉。
刘原见自家夫人与宋景乐认识,便放下心来,在一旁提醒道:“宋公子是老爷请来的,夫人如果没有其他吩咐,我这就带宋公子去见老爷了。”
孙晚冬柳眉一扬,盯着宋景乐多看了两眼,道:“没想到你与我家老爷也熟识。”
宋景乐搔了搔头,笑道:“你也知道,我喜欢到处交朋友。”
孙晚冬无奈一笑,确实如此。
宋景乐别过孙晚冬,由刘原领着向府院深处走去。
穿过两道拱门,踏过幽静的长廊,刘原在一处小院子门口停了下来,指了指里面,向宋景乐说道:“这儿是老爷的书房,老爷叮嘱过我们,不希望做事时被打扰,宋公子请自己进去吧。”
他说完,不等宋景乐答话,便自行离去了。
嚯,刘景秀人挺好的啊,怎么这府中的待客之道这么怪异?
宋景乐叹了声,抬眼向院内看去。廊侧种着的藤蔓,此时颜色深浅不一,似一道天然的帘子。院子不大,但收拾地很干净,一侧栽着株西府海棠,此刻花开的盛,一簇一簇,似云霞一般。
花树下置着石桌、石凳,海棠花瓣扑了薄薄的一层。砖缝中青苔幽幽,素雅却生机盎然。
日头从头顶的藤蔓中间透了下来,微微有些热。
已是正午了。
宋景乐叹了声,伸手推开了书房的门。
吱呀
随着屋门被推开,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宋景乐皱眉,略一思索,疾呼一声:坏了!
只见刘景秀一动不动的伏在案上,而他闻到的血腥味源头便是由刘景秀身上散出来的。
宋景乐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手往刘景秀鼻尖一放,没有气息。
他不死心,手触及刘景秀的脖颈,冰凉一片。
第7章 秀才遇到泼妇()
宋景乐细细一打量,刘景秀脚下有血迹。
“不是吧,这么衰的,我一到就死人!”宋景乐嘀咕了句。
他左瞧瞧右看看,心下疑惑,索性翻了翻刘景秀的尸体。他胸口处赫然有一处伤口,伤口边缘的血已凝结,呈黑褐色。
宋景乐瞧了眼伤口边缘,皮肉没有外翻的痕迹,看来凶器很是锋利。
他把刘景秀的尸体从新放回案上,向后退了几步,脸上神色颇为古怪。书案上有不少喷溅状血迹,地毯上也有,但很明显的有一部分是缺少的。
宋景乐站在书案前,略一比划,心中便明白了。
凶手一定是站在自己这个位置出手,拔凶器时血喷洒而出,但有一部分被凶手挡住了,因此书案和地上的血迹才有了缺口。
宋景乐在书房内扫了一眼,房内干净整洁,没有翻动和打斗的痕迹,而刘景秀身后的一扇窗户开着。看来凶手目标很明确,下手之后立刻离开了案发现场。
微热的风窗户吹了进来,花香中夹杂着一股淡淡的草药味。
宋景乐眉头一皱,刘原说刘景秀近日身体不适,如果只是治疗脾虚的汤药,为何这草药味中夹杂着一股刺鼻的檀香味?
宋景乐心中奇怪,走至窗前往外望去。
书房外是一处长廊,廊旁有一座不大的花圃,花圃中栽着几株牡丹,此刻开的正盛。一株高大的梨树上一片雪色,纯白的花瓣被风卷落。不远处,是不高的院墙。
草木完好,没有折断、踩踏的痕迹。
宋景乐摸着自己的下巴,自言自语道:“真是见鬼了,连个痕迹都没留下!”
他收回目光又说了句,“下次再有这种事,得让璟春归加钱!”
目光落在窗台上,宋景乐怔住了。
花梨木所制的窗棂上,赫然有几个指印,而窗沿上有半个脚印。
“这人该不是个跛子吧,后脚跟竟踩的这么重。”宋景乐低低呼了声,条件反射之下拔出了背在身后的长亭剑。
“锵!”
长亭剑剑身重大三十七斤,这样猛然抽出,剑鞘与剑身剧烈摩擦,立刻发出长长的嘶拉声,如同空气被撕裂一般。
他单手提着剑,就要跳窗追凶而去。可跳上了窗台,他又怔住了。这窗户设计的奇怪,由内向外望去是很敞亮,实际上却很小,自己方才竟然没发现。
宋景乐脸唰地沉了下来,这窗户也就孩童和身材娇小的成年人可以通过,自己这样的要从这出去,怕不是要磨掉一层皮。
“哪个神经病设计的这玩意!”宋景乐狠狠骂了一句。
他伸手在窗户四周的墙上抹了一下,指腹上沾惹了不少的白灰。
“呵!原来是新装上去的。”
宋景乐即刻就明白了,这窗户恐怕是刘景秀发现异常后,从新安装的,为的就是阻止他人从窗户进来害自己,可他却算漏了“缩骨功”的存在。真不知道孙晚冬这个江湖女子是怎么调教他的。
宋景乐叹气,摇着头在屋内来回踱步。
照理说,刘景秀身为朝廷要员,不会和江湖人结仇,难道是因为孙晚冬?孙晚冬早些年行走江湖,性子温和,并未与任何人结怨。这样想来,那就只剩下买凶杀人一条了。
买凶杀人,总该有个理由啊。
宋景乐走到书案旁,将剑抵在地上,伸手戳着已凉透的刘景秀,似是在询问,“唉,我说,你该不是藏什么要紧的东西了吧,或者瞒着孙晚冬在外面偷人了吧?”
“呸呸呸!你要真偷人,也该是和我们楼主”宋景乐又加了句,完全没注意到剑尖上已沾上了血。
他在屋中站了会,忽然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自己来的时机似乎不对。
宋景乐左思右想,这个时候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