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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夕茵挑挑眉,也只是看在心里。
驿馆在鄂州城区,这里受灾范围小,大户人家安然自得,平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只是等一出城,城里城外仿若两处不同天地。倒坍的楼房随处可见,沿途乞讨的灾民许多,双目无神,神情呆滞,宛若已变成行尸走肉。
过路的商户,有所动容的,便拿出身上的干粮分给灾民,但很快又被其他灾民团团围住,不得不快步离开;更多的,是加快了赶路的步子,或者干脆绕道走。
一行人走了许久。
等离开这灾民群居的场地,到了村落。
村庄两旁的农田只有残枝落叶,淤泥淤积,满是泥泞。路不好走,乔夕茵提着裙摆,贺云朝见状,牵住她的手——差点就要直接抱起她了。
这村庄依山而建,应该是重灾区,几乎看不见完好的房屋与路了。远处的山尽是泥土的黄色,植物七零八落,不见一处完好之地。
绕过这些废墟,待到日上三竿时,一行人才看见一个茅草搭的棚,跑出来一个垂髫小童,梳着双鬟,看上去很是瘦弱。
他嘴里咿咿呀呀的,乡音很重,靠近了些,大致可以猜得出在说些什么:“饿、饿……”
须臾,茅草棚里走出个拄杖的老人。老人看上去更惨,面黄肌瘦,身形瘦削,每走一步都在喘着气。
他唤了几声,喊着的应是小童的名字。等小童跑过去后,又哑着嗓子,唱了几句不知名的调子。
乔夕茵听不懂鄂话,完全不知道这老人家在说什么。贺云朝身后,一个护卫跑过来低声道:“公子,他应该在唱民歌:什么花一枝开七叶?什么水江边舀一碗?……”
她看见贺云朝的神色微变,抬手示意护卫退下,径自走向那老人家。
身后的护卫急忙从怀中掏出两块烙饼,递给了老人与小童。
小童抱着烙饼开心地拍起了掌,老人则放下拐杖,差点跪在他们面前。
贺云朝摇摇头,身后的护卫便用乡里话与老人交流,也不知说了什么,老人走到一边,招呼着他们进来。
屋里还有一位老妪,应是老人的老伴。
老人将烙饼递给老妪,老妪眼中溢满热泪,又回头把木凳擦了又擦,踉踉跄跄地端到乔夕茵几人面前,去了厨房。
贺云朝叫住:“不必了,我们不吃饭。”
护卫将贺云朝的话转告老妪。
另一护卫则俯下身,把刚才的对话告知贺云朝:“公子,他说这原先是个村子,洪水把村庄淹没了,村民死的死逃的逃,孩子的父母也葬身在洪灾之中了。他们年迈走不动路,只好在这里暂时住下。”
贺云朝点点头。
“你问问他,”他道,“他刚才对那孩子唱的是什么?”
老人就在旁边听着,等贺云朝说完后,他竟是说出了官话:“公子,您说是……是那首民歌?”
他的声音沙哑,乡音很重,但比起那拗口的乡话,这官话还是听得懂的。
贺云朝点点头。
乔夕茵不解地看了他一眼。
老人轻声哼道:“什么花一枝开七叶?什么水江边舀一碗?哎呀呀,原来是七叶莲和鬼臼,生长在神农架。”
贺云朝眯起了眼。
七叶一枝花、江边一碗水、头顶一颗珠、文王一支笔……
这是虞言曦那本药方上记载的神药。
贺云朝难得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说这些话,他并未避讳她,乔夕茵摸不着他的想法。
她听见他问:“这民歌里唱的一枝花、一碗水,都是些什么?”
那老人迟疑了一会儿,似乎是在组织着语言,不久才道:“七叶一枝花、江边一碗水、头顶一颗珠、文王一支笔,这是我们神农山的四宝,都是草药,是用它们的特征来命名的。”
“公子不是本地人吧?外地叫什么,我们不知道,乡里人都是这么唱的。”
“神农山的哪里可以找到?”贺云朝问道。
居然是形状似那四种事物的草药,难怪这么令人捉摸不透。
老人道:“我不知道……听祖辈说,早在一百多年前,这东西不算稀有,半山腰就能找着,却神的很,是我们这治百病的珍宝。但人口多了,土地破坏了,人们忙着挖草药去卖……咳、咳咳,天神发怒了,便把宝贝藏起来了……”
说了太多话,他口干舌燥,端起茶碗一饮而尽,又猛地咳嗽,许久都未缓过神来。
贺云朝便派了两个护卫过去,拜托了老人家一件事,将那歌词口述,由护卫写下。
神农山太大,这些宝贝又已经很难找到,这民歌或许能帮着些什么。
一行人没有坐多久。
贺云朝将护卫全部留下,帮助附近的灾民,而后带着乔夕茵离开了。
他的人有许多,这边没了光明正大的护卫,还有影卫。
况且鄂州离京城远,没有人见过他与乔夕茵,他并不怕被人认出。
至于遇到危险,由他来保护乔夕茵就够了。
乔夕茵的身体撑不住,腿有些虚软了。
贺云朝牵了一辆马,让她坐上去,由马带着,他自己则继续步行。
真……朴实。
马是缓慢前行的,一晃一晃,乔夕茵拉着缰绳,还觉得挺有意思。
她想找点话题,回想起先前遇到的事儿,没按捺住好奇,问道:“朝朝,你要找那四件宝贝?”
听老人说,那是治百病的菜药。贺云朝健健康康一个人,找那种草药做什么?
他找的不应该是龙息宝剑吗?
他转过头来,脸上带着几分笑意,“乔乔不舒服吗?”
——这时候不在京城,身份不得暴露,乔夕茵连纠正他称呼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心中轻哼,“老毛病了,体弱。”
这可没法治。而且走了这么久,只有他这样的习武之人才脸不红气不喘吧!
体力好怎么了!
她只想负责美!
“乔乔,”他却一扫先前的玩味,神情认真,“你想治好吗?”
这时候,乔夕茵才恍然大悟——那药是为她寻的。
她顿时感到五味杂陈,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原剧情的结局是贺云朝一刀捅死了原主,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随着原主的死去便不得而知。
原来,他是一心想着要治好她的。
就算他有两张面貌,他对这具身体的关心应该是真的,换言之,反而是原主欺骗他——最后是原主先动的手。
他是正当防卫,根本不算过分。
她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望着面前云淡风轻走路的少年,想了想,启唇道:“朝朝。”
这声音比先前软上许多,也不再是那种轻飘飘的语气了。
“你累吗?”
贺云朝快速思考了下乔夕茵这句话的意思——在考虑过几种回答之后的可能性后,他给了个比较中肯的答复:“还好。”
乔夕茵拍了拍马背,“我们有马,会不会快一点?”
他挑挑眉,似乎能明白乔夕茵的意思,又不理解。
却听见她道:“你别走了,上来吧。”
这可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
贺云朝不需要这些关心,却对乔夕茵的话很受用——好像听见这些,他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好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从不觉得这名义上的皇姐有什么特别之处。甚至还天真到满是傻气。
可如今,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在他的面前,她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干净、灵动、用不完的小聪明与狡黠。
连病都是装的。
比他想象之中的,要不简单多了。
他一叹,那又怎么样。
他喜欢这样有趣的人。
“乔乔,”他的声音微微低了低,“那要得罪了。”
说罢,他翻身上马,坐在乔夕茵的后方。一只手穿过她的腰侧去拉缰绳,另一只手则牢牢环住她的腰,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缰绳一甩,马儿提步奔去。
可不是得罪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多多留言呀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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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长公主(14)()
风打得有些紧; 乔夕茵轻轻地闭上眼。
他身上还是那股檀松香; 上次闻到这个味道时; 差点没被掐断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