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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我操你”
嘭!
一拳砸在绑在货物架上的偷儿肚子上,方岩冷笑一声:“放狠话?装什么江湖好汉,就你们这点偷鸡摸狗的本事,老子压根就没放在眼里。知道为什么找上你们吗?因为老子正好心情不好,而且很不好,然后有你们这么一帮贱人摆在老子面前让我发泄,我不得好好玩玩?”
说罢,手指猛地一按这只可怜虫的嘴唇,吧嗒几声脆响,上下四颗门牙直接断裂,痛的偷儿眼泪水狂飙,想要大喊大叫,可惜被方岩捏住了下巴,整个车厢都只是听到惨烈的呜呜声,还有两条疯狂踢腾的小腿。
血水从嘴角滑落,方岩满意地笑了,继续问道:“你会乖乖听话,把剩下的虫子帮我指出来,对不对?”
可怜虫含泪点头,飞快的点头,就像是小鸡啄米。
然而,这样的正义场景,没人会感动激动,有的只是噤若寒蝉,吓的一群人魂不附体。倘若除暴安良的都是这样的凶神恶煞,还是走的远远点吧。
“元妙,这个纹身你认识吗?”
方岩拎着那条宛若死狗的可怜虫,指着脖颈后的纹身,问小道姑。
元妙正将嚼完的口香糖团成一团,看到纹身后,点点头。
“应该是金边扳机会的纹身,规模挺大,不过从没闹过什么大事情。”元妙口中的大事情,自然是恶性案件之类。这群人偷鸡摸狗,倒也算得上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就算被抓,也关不了几年就出来了。
秘密团伙往往都是这样行事,却终究脱离不了吸血虫子的本质,一旦浮出水面,就是立刻曝光死。
“先生,您的”
从老乘警手里接过那枚身份牌,方岩暗道这金盾的小玩意儿还挺好用。将小贼扔了过去:“他会指认同伙,你多叫几个人帮忙。”
说完,列车竟然缓缓地减速,十分钟不到,在滇省境内第一站停靠下来。
方岩一把拉起元妙,选择了下车。
等他们走了之后,车厢内才气氛重新活跃起来。诸如什么什么厉害角色,又或者什么什么不得了的人,传说着,猜测着,像迷雾一样的给人一点点激情。
“还没到金边呢。”
元妙嘟着嘴,拍拍肚子,“我饿了。”
“我得先带点东西防身,过会儿请你吃饭。”
出了站,方岩就像是早就知道要去哪儿,领着元妙到了一处招待所。依然是那枚小牌子晃荡一下,前台的人愕然中递出一把钥匙。等方岩去房间的时候,又连忙拨通了龙云的号码。
“你还给政府卖命?”
元妙一脸惊愕。
“随你怎么想了。”
到了房间,从床底下拉出一只巨大的箱子,九毫米口径的手枪有好几把,还有手雷。他枪法一般,索性拿了两颗手雷在身上,两把手枪交给了元妙,让元妙纠结的一塌糊涂。
“会不会很危险啊?”
元妙顿时觉得和方岩勾搭在一起,貌似也没有吃香的喝辣的,反而这个凶神恶煞的家伙不安分的很。
“到了金边,你想干嘛就干嘛。”
捞了几支弹夹,又摸出一把车钥匙,出门后找到了一辆敞篷吉普,行礼一扔,开车朝着西南省道去了。
顺路买了一些盒饭,元妙在车上一边吃一边暗暗琢磨着:他到底要干什么啊?瞧着又不像是要闹事。唉,还是师傅说的对,给他做小老婆不划算,太危险了。
夜里,滇南的新闻正在播放着乘警破获盗窃团伙的案件,而在省道公路的尽头,金边火车站附近的车辆内,黑着脸的一个中年男子看着车载电视中的新闻勃然大怒:“白爱民是干什么吃的!这趟车怎么会折了十六个人进去!”
“哥,您消消气,再怎么样,花点钱一两年都能出来。”
浓妆艳抹的女子柔声劝说着,轻抚他的胸脯,“车上淘金,就是个快钱饭票。咱有着黑玫瑰,金边上下的头脸人物,谁不在这里挂个号。这才是长期买卖,哥,您现在也是混出头了,别舍不得。”
“呵”
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一脸横肉的中年男子不痛快道:“我孔有德十二岁就出来混,能有今天的地位,全靠手下弟兄们愿意拼,愿意跟着混。扳机会是靠车上淘金起来的,现在他们莫名其妙砸进去,我不能不管。谁惹我,不算个事儿,但送我兄弟吃皇粮,老子不让他满身窟窿,老子还就不信这个邪!”
嘭!
一巴掌拍在方向盘上,暗青色的纹身,郝然就是一只扳机,随时等着被扣下。
第54章 小人物的挣扎()
金边市很繁华,繁华的压根不像是边陲小城,恐怕很多身处大都会的人,绝对不会想到这里居然会有数家五星级酒店驻扎,更加不会想到这里是世界第三大玉石交易市场,或许同样不会想到,这里在八十年前是亚洲第二大的黄金市场。
这里还有数以百计的旅游公司,你能想到的任何交通工具,除了宇宙飞船,都可以帮你租赁。
内陆完全无法想象的巨型赌场,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甚至千奇百怪的博戏,如斗鸡、斗狗、斗牛、斗马、斗蛐蛐让任何好玩的人,都会在这里找到乐子。
夜场,笼中斗,标准赛车场,多种地形越野山道快活无边。
就是这样一个浮夸灰色并且带有一点点神秘色彩的城市,其中心就是一个小小的,甚至可以说不算太起眼的夜总会。
黑玫瑰,交叉的两朵暗红色霓虹灯闪烁着,幽暗的停车场内,那些名贵的超跑总是能够看到它们的嚣张车灯和引擎咆哮后的震动烟尘。
“哥,那边已经动手了。”
黑玫瑰的老板,至少表面上,是个叫叶梅的女人。她身材火辣,眼神勾人,普通女人的浓妆艳抹,放在她身上,就是一种风韵撩人,勾动不知道多少男人的心。
邪火上来,如何都压不住。
“这是个厉害角色”
孔有德捏着猩红的酒杯,眉头紧锁,他心神不宁,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了。十二岁出来混江湖,见过的风浪极多。他清楚自己的地位,像他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在权贵们的筵席中谈笑风生的。
这是命,不可逾越。
所以他很知道分寸,扳机会成立至今,大的案子,烫手的事情,能不碰,就不碰。他见过那些高来高去的高手,一个照面,可能自己能死上几百回。
因此,当大人物需要一条在前面能够洗钱的狗,他很乐意去做。
做一条好狗,能够滋润地过完下半辈子,他就很满足了。
其实这是奢望,孔有德很清楚,投靠了权贵,怎么可能让他体面地过完下半辈子呢?现在,十六个手下进去了,原本很容易捞出来的人,也捞不出来。
这种情况,已经说明了对方小有背景,至少不是警察可以摆平的。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坚持拿下呢?
兄弟义气?说给自己的姘头听听,说给自己的小弟听听罢了。漂亮的话讲出来,又不会肾亏。
“哥,你是金边的大人物,再强的猛龙,也过不了那条金沙江。”
正说着,房门外笃笃笃敲门声。
孔有德耳朵竖了起来,姿态严肃道:“进来。”
外头一个神色紧张的小弟连忙道:“大哥,事情不太妥当,点子扎手,上去十个人,全死了。二老板被炸死了!”
“老二死了?!”
孔有德猛地站了起来,他简直不敢相信,晚上还一起喝了酒,怎么突然就说死了?沙发上坐着的叶梅眼睛闪烁,也是露出惊异的模样:“哥,老二枪法很好,不可能轻易死了的。”
“不!不一样!”
孔有德嘴角抽搐了一下,连忙道:“给我备车,不,我自己去开车!”
叶梅一愣:“哥,您这是要干什么?”
“我要进山,去罗刹寺一趟!”
孔有德说罢,叶梅露出惊喜:“哥,快去快回。”
而在此时,方岩顺着楼道直接下去,双手各持一把手枪,将电闸拉下之后,速度极快地在走道中来回穿梭。
那些枪手的反应怎么可能比他快,几乎就是贴着墙壁踏空而来,落地后就是连续扫射,打完一个弹夹,拐角处躲着的几个可怜虫就全部毙命。
血泊中方岩换好弹夹,心脏又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狂跳。那种兴奋感,让他又有一种血液被彻底点燃的狂暴。嗜血的冲动,大杀特杀的冲动,让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就像是自己体内藏着一头怪兽,一到紧要关头,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