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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岛主2-第5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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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感叹之际,小虾米拉拉他的衣襟:“大头叔叔,走啦,再不走的话我们就只能在警察局过夜喽――”

    想想刚才爆炸弄出的动静,唐积德连忙招呼伙伴们上车,然后逃也似的离开小镇。在房车后面,好几十条狗狗飞奔着追赶,似乎是在为小虾米送行。

    “博士,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伍德的嗓子笑得沙哑无比,而且浑身上下跟散架似的,从来也没有这么疲惫。

    唐尼博士从小箱子里面又取出一个备用的眼球塞进眼窝,然后抬手向前一指:“当然是继续前进,只不过原来是他们追我们,现在换成我们追赶他们,道理都差不多。”

    伍德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这次交锋,最后还是失败了。在他的印象中,这还是博士先生第一次吃瘪,当然不会善罢甘休的。

    当两辆车子都离开小镇之后,才有一些居民渐渐围拢上来,七嘴八舌地研究一阵,最后得出结论:肯定是一帮从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

    开着房车,唐积德感觉身心都无比轻松,尤其是解决了野鸡的心腹之患,令他也彻底安心。接下来的旅程,当然是赶奔橡树岭了,正好顺路。

    开出去一百多里,找了个岔路口,将房车靠边停下,大头哥叫伙伴们先睡,他负责守夜。独自来到车外,公路下面是一望无垠的田地,天上满天星斗,一弯斜月,四下里寂静无声,只有偶尔虫声唧唧。大头哥盘膝在草丛里坐下,心神渐渐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清晨,当小虾米和大星他们醒来的时候,大头哥已经在房车里准备早餐:鲜嫩的牛排已经烤得金黄,还有锅里的嫩嫩的玉米棒子,散发出阵阵清香――这个当然是从田里顺来的。

    房车就有这个好处,走到哪都是家。此后的几天,过得就舒服多了,简直就是一次愉快的长途旅行。而地形也渐渐进入山区,一片片的密林仿佛无穷无尽,只有一条公路在林中蜿蜒远去。

    不得不说,在保护环境和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米国做的确实不错。房车行驶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鹿群从公路穿过,还有体格健壮的大棕熊,摇摇晃晃,漫不经心,大星使劲摁喇叭,人家也不躲不闪。

    “你这个大笨熊懂不懂交规!”野鸡大声质问,大棕熊依旧是不慌不忙,一副能奈我何的模样。

    到了山地林区之后,队伍行进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因为跑上百八十里之后,唐积德和小虾米总要到林子里面转一圈,或者采集一些植物的种子,或者弄点野菜之类,甚至唐积德还从狼群的口中抢下来一头被咬死的白尾鹿,割了十几斤嫩肉,只给狼群们留下皮角。气得那些野狼尾随了房车很久。小虾米也就看着大头叔叔淘气,并没有出手。

    傍晚时候,唐积德找了片空地,架起火堆,开始烤鹿肉,野味吗,当然要在野地里加工,才能吃出真正的味道。

    不愧是有假证的厨师,烤肉的香气远远散发开去,引得大星和板板都直淌口水,甚至还有一只大熊在树后探头探脑的。只是这家伙显然胃口太大,所以唐积德也就没有邀请它共进晚餐。

    撒上特制烧烤调料之后,唐积德便用刀子分割鹿肉,咬在嘴里,嚼劲十足,香气始终在嘴里打转,久久不散。

    “狗屎――”在十几公里之外,伍德看着电脑之中的影像,嘴里低声骂了一句。因为上面显示的正是唐大头撕扯鹿肉的画面,虽然有点模糊,但是似乎也能嗅到烤肉的香气。

    要说唐尼博士的设备确实够先进,在十几公里之外,居然能通过卫星捕捉唐积德他们的画面。有了这样强大的天眼,他们当然不会被唐积德甩下。只不过进入到山林之后,速度放慢,而且公路两旁也基本上没有村镇,所以他们每天的饮食就成了大问题,搞得伍德对唐大头他们的房车羡慕不已。

    另外一边的唐积德吃饱喝足之后,就到车上小憩,守夜的任务暂时就交给了板板。这几天下来,板板小爪子上的伤势已经痊愈,最主要的是心里面的阴影也散去,所以又恢复如初。其实这也不怪它,连唐积德和小虾米都差点栽在唐尼博士手中,它的小小失利也就不必计较。

    睡到半夜,唐积德被板板的尖声警报吵醒,连忙和小虾米跑到车外,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密林中,晃动着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是白天那群野狼,又阴魂不散地追上来。不得不说,狼群在耐力和坚韧方面,绝对值得赞叹。

    “不就是抢了你们点肉吗,没完没了是不是?”大头哥一挥手,带着小板板便冲了上去,准备给狼群点教训,叫它们知难而退。

    狼群也不是好惹的,尤其是丛林之中更是它们的主场,只可惜他们遇上了变态的唐大头,狼群纷纷被地上的杂草绊倒,然后被捆住前后腿,躺在草地上挣扎。

    “记住,以后看见哥就绕道走。”唐积德拿着一根树枝,在最大的那只野狼的嘴上撩拨着,惹得那家伙凶性大发,发疯似的咬着他手中的树枝,不时传出利齿碰撞发出的脆响。

    对于这种凶性不改的家伙,唐积德决定捆它们一晚上,明天上路的时候再放掉,于是便叼着一片树叶,摇摇晃晃往回走,板板也趾高气昂地蹲在他的肩膀上。

    砰――不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大头哥不由一愣:还有人,难道是那位鸟博士?

    但是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和唐尼博士交锋的情况开看,对方是不屑于用枪的。也许是猎人,或许是探险者在林中遇到野兽的袭击,才开枪自卫的。

    不管怎么说,唐积德都决定过去瞧瞧,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也不介意出手相助。能在山林里面遇到人,本身就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情。

    不到半个小时,他和小虾米就找到了开枪的地点,那里还点燃着尚未熄灭的火堆,火堆旁边支着两顶帐篷,其中一个帐篷里面还传出微弱的呻吟声;而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白人男子,手里拿着猎枪,正警惕地望着四下里漆黑的树林。

    唐积德和小虾米他们的脚步声明显惊动了那个络腮胡子,只见他猛的转向这边,端起猎枪,嘴里神经质地吼着:“沙斯夸支,我要打死你,打死你沙斯夸支!”

    看这家伙的样子,显然是吓得不轻,唐积德不由咂咂嘴,向小虾米问道:“沙斯夸支是啥玩意?”

    小虾米也一脸疑惑:“大头叔叔,沙斯夸支还有另外一个更通俗的名称,那就是大脚怪――”

    zn

第二百四十章 遭遇() 
大脚怪,唐积德倒是听说过,以前他认为可能只是谣传,但是自从在喜马拉雅领回来小白之后,他也就信了,估计也就是巨型类人猿啥的,属于人类进化的一个分支,一直幸存到了今天。♀

    大概一直没有出现大脚怪**标本的缘故吧,所以小虾米才会感到一丝疑惑:黑夜之中,不会是那只大熊摸到这边,被误认为是大脚怪吧?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人类在恐惧当中,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就在他们思考的这段时间,唐积德怀里抱着的野鸡已经开始说话:“俺是大脚怪,名字叫碾死懦夫,放下枪做俺的仆人吧,不然就用脚趾头碾死你!”

    要说野鸡这家伙真够恶劣的,这种时候居然还有闲心吓唬人。而火堆旁边的那个络腮胡子脸上挣扎了一阵,然后居然将手里的猎枪扔在地上,整个人也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懦夫,懦夫,看你一脸大胡子,还以为是个汉子,原来是个懦夫,俺最讨厌懦夫,因为俺的名字就叫碾死懦夫!”野鸡扯着破锣嗓子玩得很嗨,结果被唐积德掐住脖子:真要把人家吓死就麻烦了。

    这种时候,还是叫小虾米出场比较好,毕竟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无害。小虾也显然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一边往前走一边说:“沙斯夸支应该不会说英语吧,我们是路过的探险者,请你不要害怕――”

    果然,那人抬起头,循声张望,虽然在北美和加拿大等地区,早就在印第安人时期就流传着大脚怪的传说,但是好像都把大脚怪说得比野人还野蛮,肯定不会说人类的语言。

    可是当他看到抢先向这边跑过来的大星的时候,便直接趴在地上,彻底丧失了希望:连小沙斯夸支都来了,这明显是一家子嘛!

    噢噢噢,大星很关切地拍拍络腮胡子的肩膀,示意对方不用害怕。♀结果呢,直接将那位给吓得晕了过去,搞得瓦西里同志一个劲抓后脑勺,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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