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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了这么多,就为他的到来。
可她等来他要干什么?
凌书成不愿回想当初那一屁股破烂事,他从小无法无天到大,却偏偏在宋星辰这栽了跟头。
他看上了她,打定了主意要追她,却没想到最后换来一顿毒打,脚也骨折了,还鼻青脸肿的。
他发信息告诉她自己受伤了,还自作多情把租来的房子地址也告诉了她。
追了她一个月,变着法子偶遇,费尽心思与她多说两句话。后来某日,在ktv偶遇,她把所有人赶走,终于坐下来和他喝了点酒,谈了谈心,两人忽然之间就有了亲密接触。
他想,她总该对他有那么点意思了吧?他凌书成又不差,这么多年来多少姑娘为他钟情?可他心如磐石,直到遇见她。
只可惜事实证明,宋星辰还真不稀罕他。
他俩就过了那么一夜,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他被她发小找人打了一顿。出院后发去那么多信息,说自己手残了,脚瘸了,破相了,心碎了,她压根没搭理过他。别说是来看看他了,她连信息都没有回过他。
后来陈声一语道破:“可以了,凌书成,给自己留点自尊吧,也给她留点喘息的余地。”
那是凌书成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他的真心对别人来说不过是步步紧逼,让人无法喘息。
他对自己说,等她十天吧。
如果十天之内,她真的对他不闻不问,也没有流露出一点在意,那他就死心。
结果呢。
结果,他果然是匹没人疼没人爱的孤狼。
伤好那天,他在校外步行街碰见了宋星辰,那时的宋星辰和另一人在一起,不是别人,正是找来一群人把凌书成打残的那一个,余庆。
余庆见了他,眼睛一眯:“哟,还没被我打死呢你?”
凌书成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宋星辰。
她没有反应,没有看他,也没有一句问候的话。
凌书成不死心,走上去问她:“宋星辰,你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她很冷静地反问他:“你希望我问点什么?”
他希望?
他希望她可以在意他,希望她哪怕什么也不说,也别用这样的眼神望着他。
凌书成最后问了一次:“既然你一点也不在意我,那天晚上又为什么要和我睡?”
没想到的是,宋星辰无所谓地说:“我是小太妹嘛,和谁睡有什么关系呢?一夜春风罢了。”
一夜春风?
去你妈的一夜春风。
那一刻才是真的死心了。
她知道他被余庆打了,也知道他伤得如何,可她没有来看过他,面对面走过,也没有一句问候的话。
凌书成一言不发扭头走了。
那今天呢?她大老远跑来滨城,又做这么多事情,演一出戏勾他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凌书成看着宋星辰:“找我有什么事?”
“一起过个大年三十。”
“为什么是我?”
“从一开始就是你。”
他笑了两声:“从一开始就是我?是我什么?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倒追不成瘸了腿,还是别的什么?”
宋星辰没说话,看着他,眼里有明明灭灭的光。
像极了她的名字,星辰。
她凑近了些,弯起唇角,说:“那你现在还想再追我一次吗?”
凌书成淡淡地说:“免了,我怕了。”
“是不喜欢了,还是不敢了?”
“大姐,七八年前的事了,至于一直揪着不放?我也就喜欢了你一个月而已,不至于念念不忘。”
“是吗?”宋星辰有些惋惜,“我可还记在心里呢。”
“那你记性挺好。”凌书成有些嘲讽地说。
宋星辰也不在意,像是没听出来他的嘲讽:“我记得的还挺多。我记得你那时候比现在瘦,没这么壮。头发要长一些,风骚一点,不像现在这种板寸——不过这样也挺好,更有男人味。”
凌书成随便地扯了扯嘴角,算是敷衍。
可宋星辰却忽的凑了过来,把脸贴在他的胸口。他吓一跳,下意识要后退,却被她一把圈住了腰,紧紧揽住。
下一秒,怀里的女人抬起头来看着他,微微一笑。
“我记得上一次把耳朵凑在这里时,你的心跳也是这么快。”
“”
他有一句mmp不知当不当讲。
凌书成扒开她的手,往后挪了一点,“你忽然凑这么近,心跳快一点也是应该的。毕竟我从小到大就是一个有家教的人,没有被人投怀送抱过。”
“是吗?”宋星辰懒洋洋地拉开毛衣,露出下面只穿着胸衣的身体,指指自己小腹上方、胸脯以下的某处浅浅印记,“那这个,是狗咬的吗?”
凌书成:“”
也只是安静片刻,他弯起了嘴角,玩味地说:“难怪忘不了我,跟那么多人一夜春风过的小太妹,恐怕只被我一个初尝人事的新手咬过这么一口吧?”
他如愿以偿看见宋星辰变了脸色。
就像当年在步行街相遇时,他被她的漠然狠狠刺痛的表情。
可也只是一刹那,因为宋星辰很快又笑起来。
她说:“今晚风也不错,年关来了,过了就是春天。不如今晚”
眨眨眼,唇角笑意渐浓。
“再来度个春风?”
星辰万里【三】()
番外八
星辰万里三
她的故事;说起来可能有一点长。
那就先从名字说起吧。
宋星辰本不叫宋星辰的;原名很土;没有半点存在感。这名字是她后来自己取的。
因她死活要去派出所改名;于是即将满十六的那个夏天;趁着最后一点还能自由更名的时间;她求爹爹告奶奶家务活做了一堆又一堆;甚至把那个屹立不倒了二十来年的小平房给收拾得焕然一新,磨得光滑的水泥地板都给她擦得锃亮,谢芸女士终于首肯;带着她去改了名。
谢芸女士不是别人,是宋星辰的阿姨。
叔叔阿姨,是她对谢芸与余天华夫妇的称呼;而事实上他们的关系;大概可以称呼为养父母。
他们并不是从孤儿院领养的宋星辰,严格说来;他们与宋家应该是世交。
余天华和宋星辰的父亲是发小;后来又一起参加工作;关系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宋星辰三岁那年;父母为庆祝结婚纪念日;开车从蓉城去大理;顺势把她搁在了余家。谁知道国道塌方,车祸突发,她的父母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宋星辰没有爷爷奶奶;外婆也走得早;只有个外公住在乡下。
老头子重男轻女,袖手旁观不打算接手这烫手山芋,余天华看着一丁点大的女娃,毅然决然地留下了她。
“与其交给乡下老头子养,不如咱们自己养着。好歹是老宋唯一的孩子,做了这么多年兄弟,这孩子我得帮他带大。”
谢芸不乐意。
“咱们也就是个普通家庭,你那点工资,养我和儿子还够呛呢,拿什么养这姑娘?”
余天华掐灭烟头,吐出口白烟,郑重地说:“一人省口饭给她吧,咱们吃什么,她就吃什么。好歹要给老宋留个根。”
就这样,宋星辰住进了余家。
余家还有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子,名叫余庆,只大她仨月,三岁多就皮得上蹿下跳,只差没上房揭瓦了。
没办法,余家可是有爷爷奶奶在的呢,包括谢芸在内,个个都对余庆呵护备至。余庆在家基本上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谢芸呢,当然不乐意家里住进个赔钱货了。
这可不是假的赔钱货,绝对是货真价实的,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不说,还张着嘴嗷嗷待哺,未来的日子可要了命。
她对丈夫的话也就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罢了,余天华说要一碗水端平、俩孩子一般待遇,呵,她要真这么做了,那不成了傻子?
和老宋穿一个裤衩长大的又不是她,她对宋家可没那么多感情,倾注不了什么心血给这姑娘。是,孩子是命苦,是可怜,可这又不是她的错,为什么要她来受这罪?
故事的走向极其寻常,一个是寄人篱下的孤女,一个是被全家人捧在掌心,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的儿子,宋星辰被欺负简直是理所应当的事。
被余庆胖揍一顿,鼻血都打出来了?
余天华上班呢,她只能找谢芸评理,谢芸却轻描淡写地说:“怎么回事?”随手抽了张纸巾给她,让她自己擦。
小姑娘被那一纸的红吓得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