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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替嫁世子妃-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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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极度紧张的纳兰风在听完殷浩的讲述之后放松了下来,“是我逼的太紧了么?……”沉默了片刻然后突然转移了话题,“对了,你说那天看到的那只兔子是小四送的?”

    殷浩点了点头,不懂自己爷为什么突然对兔子感兴趣。

    “她没带走是对的!一只兔子有什么稀罕的,等我捉一只更好的送给我家娘子!好了,这个丫头你派人好好伺候着,但是也别让她跑了万一再出点事可怎么办!”

    殷浩应声退下,离开蕴惠园之后才放开红豆,彼时他的手掌已经沁满鲜血,“这是你第二次咬我了!”

    红豆愣愣的点头,“那又怎样,都是你自找的!”

    “师父说,见红了就要负责,现在,你要对我负责!”殷浩不仅耳朵,恐怕整个身子都像是煮熟的虾子吧!

    “负……负责?”红豆惊讶的说话都不利索了,她跟本就没明白殷浩说的是什么意思,怎么她咬了他就要负责了?

    “对,你要嫁给我!”殷浩说的一本正经。

第九十四章() 
红豆总算理清了思绪,脸涨得通红害羞的低头双手不自觉的揪着衣角,“你……我,我听我家小姐的。”

    殷浩看着红豆表情柔和,“她说,你是自由的,你只要说出你的意愿就好了。”

    “我……我……”红豆的声音越来越小,殷浩的耳力不错还是听到了她细弱蚊喃的‘我愿意!’脸上顿时露出难得的笑容。

    “别笑了,好丑哦!可是,我现在不会和你成亲,我要等小姐回来!”红豆一脸嫌弃,殷浩是那种不能笑的帅哥,冷着脸还好,一笑总是会有莫名的喜感看起来很呆。

    殷浩顿时收起了笑容,红豆又来了一句,“逗你的!你笑起来很可爱感觉跟你的距离都拉进了不少呢!”最起码这样不会让人觉得难以靠近。

    殷浩对知道了红豆的心意很满意,只是要等到夫人回来么?“万一夫人五年六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不回来呢?”他不得不做好打算。

    “那我就去找小姐!”红豆说的没有丝毫犹豫,到让殷浩无端多了几分郁闷,他选定的小媳妇心里惦念的居然不是他!

    “我会找到夫人的,红豆,你先休息我待会就回去把小白给你带过来。”

    红豆连连点头,对殷浩的‘懂事’很满意。

    一条宽阔的官道上,来往着骑马的镖师和行人商贩,他们都是要去附近的镇子上做买卖,两个行者打扮的少年款着包袱缓缓而行,两人明明穿的都是粗布短衣但总觉得浑身透漏着与这身衣服极不吻合的气质。两人一高一矮,但是模样都很清秀,高的当然是殷月,至于那个矮的……林朝朝表示身高不是问题,身材比例好就好!

    “你……累不累,要不要租一辆马车?”

    林朝朝似乎迷上了这种角色扮演,她绝对不是因为上次如此轻易就被人看穿所以不爽,这次她们偷偷离开打扮成了兄弟二人,只是殷月并不习惯称呼林朝朝……她总觉得逾越,即使林朝朝跟她讲解了半天,她还是叫不出那一声‘弟弟’。

    “不用,我们现在是穷人,哪有钱财去租马车!”

    殷月看着林朝朝身后鼓鼓的包袱,想着她怀里的一打银票对她说的穷人很是无语。

    “那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哪?”

    林朝朝停下脚步,旁边有一抬青顶小轿正好路过看的林朝朝心里直痒痒,走路真的太累了!不如还是坐马车或者坐轿子?心里胡乱的想着,嘴上却回应着殷月,“随缘吧!天大地大,走到哪算哪!”

    只是她们行走的方向还是去鸿运城的方向,潜意识中,林朝朝还是想去鸿运城碰碰运气,看看是不是能遇到什么郭家人,然后找到能让她回去的东西。

    林朝朝上次和轩辕辰走的是崎岖的小路,这次是官道虽然会远上不少,但是最起码比山路安全,而且人多,消息也多,锦州城的动态随时都能掌握。

    林朝朝最终还是没有选择继续走路,上次已经吃够了走路的苦这次她才不会这么折磨自己。只是这一身打扮还租马车好像有点太奢侈太引人注意,两人便临时加入了一个镖局,林朝朝施施然的坐在押着镖箱的马车上,心情顿时圆满了!

    一行人在一个小镇落脚,这镖局的目的地是下一个城镇,所以明天之后林朝朝和殷月就要另想办法赶路了。小镇很小,只有几百户人家,而且几乎都是客栈、酒楼、青楼,之类的场所,似乎只是为了供人短暂休憩。

    夜色降临,镖局的镖师都扯着嗓子在酒楼喝酒划拳,殷月仗着一身寒气没人接近,只是为了能坐马车跟人套了很多近乎的林朝朝就没那么幸运了。

    “木子,不是哥几个说你,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不喝酒呢?”

    林朝朝被缠的不厌其烦,“好!是你们让我喝的,可别后悔!”

    那群镖师嘻嘻哈哈不以为然,“看你细皮嫩肉的,弱不经风一定不会为难你的!”

    另外几人附和,“就是,就是。”

    林朝朝笑了笑,“这碗太小,我们直接用坛!你们敢不敢?”

    镖师的工作算是半个江湖人,虽然比那些刀口舔血的杀手强盗之流要安全不少,毕竟他们都会定时给那些有固定山头的匪徒进贡以求不被劫镖,他们这群镖师的任务不过是遇到突发情况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谁也不会为了一件死物而献出自己的生命。

    此刻林朝朝的激将法很轻易就激发了那群人的斗志,“你一个小白脸都能,我们怎么不能!”说话的这个镖师已经明显醉了,脸上酡红,双眼迷离。说的话便也刺耳了许多。

    幸好林朝朝没有计较,冷笑一下直接单手拎起一坛子普通的花雕酒,仰头猛灌。林朝朝的酒量很好,毕竟她经常会与客户吃饭,喝酒自然是必不可少,遇到想把她灌醉趁机占便宜的不在少数可惜他们都没有得逞。

    一坛酒下肚,那些镖师看林朝朝的眼神都变了,多了几分佩服和亲近,“是老哥眼拙了,兄弟你是好样的!”

    林朝朝的眼睛更亮了盈盈的水光,引人心魂带着酒液的红唇变得更加诱人,只是这一切没人注意,她豪迈的挥了挥手,“哪里哪里,来来来,我们继续!”

    只是此时林朝朝刻意收敛了喝酒的速度,刚才那一坛本来就是为了震慑,既然目的达到了她也不用再那样喝了毕竟那样很伤身子。酒楼中顿时推杯换盏,谈笑声,划拳声,好不热闹!

    “快点把这里围起来,别让那个刺客跑了!”

    一个声音传了过来,酒楼霎时间就被围得水泄不通,林朝朝动作豪迈的放下酒碗,也随着一群人伸长脖子看向门外。

    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子,身上披着厚厚的战甲,眼神凌厉,看起来似乎很厉害。包围他们的是一队正规的士兵,行动利落整齐丝毫不拖泥带水一看就是训练有素。

    刚才还和林朝朝一起喝酒的镖局的统领顿时就醒了大半,壮着胆子走进了那个统领颤颤巍巍的开口,“军爷,这是怎么了?”

第九十五章 刺客() 
那个统领身上充满着只有经历过战争才有的铁血之气,见有人问他话,横眉一扫便给人一种被猛兽盯上的错觉,“誉王被人刺杀,凶手逃到这座酒楼,识趣的都老实配合检查,如果不配合,只能被视作帮凶了!”

    总镖头连连称是,酒楼里的客人也跟着附和,很快一队士兵鱼贯而入,有的在大堂查看,有的去了楼上的客房一间一间的开始搜查起来。

    很快楼上的士兵又走了下来,领头的士兵屈身对统领汇报,“启禀将军,并没有搜到刺客不过二楼一间客房的地面上有血迹,我们猜测此刻可能跳窗逃跑了!”

    “留下一队继续在这里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线索,其他人跟我一起追!”

    那个统领居然是个将军?他的眼睛粗略的扫了一遍大堂的客人,然后才带着人马离开。

    总镖头这才长舒一口气直起腰,回到酒桌上,“幸好没什么大事,只是不知这将军怎么会来我们这个小镇?”毕竟这里并不属于边疆,也没有战事。

    而林朝朝注意的则是誉王被刺,誉王?不是娶了倾城的轩辕绝吗?他怎么会离开锦州城,又为何会被人行刺?

    当然也有其他人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解的问了出来到省了林朝朝的麻烦,一个四处行走的商人得意的开口,“我知道!”

    他很享受周围人的崇拜,很喜欢受到别人的注意,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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