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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月箫-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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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汀这样的自欺欺人也是天下无敌,大概也就走了五六十步,竟然为了早点回去不惜作弊。

    “算了,我就辛苦一次,从一百九十步开始吧。”

    这么说着忽然感觉心情大好,出奇的是竟然想起了刚才数到哪里。

    “是五十七?”

    “哪里冒出来的五十七啊,肯定记错了。”

    “算了,从一百八十步开始吧。”

    岚汀摸着自己的良心,安慰道:“这么实诚的人天下也唯有我莫属了吧。”

    他本想着再走二十步就转身回去,可是只走了十五不竟然现一串浅浅的脚印。

    仔细观察确定是人的脚印,看其大小和宽窄应该是个女人的!

    李良秋?不会真是她吧?

    也顾不上多少步了,岚汀就顺着脚印悄悄的往前寻找。走了大概百余步就看见了眼前的一栋房子。他绕到后院,现院中摆着木柴,园子里的地荒了被雪覆盖着。

    “有人吗?”岚汀问道

    原本屋子中没有任何声响,他这一问后竟然听见了茶杯掉地摔碎的声音。

    没有回答,但却有人推门跑了出来。

    此时红日西斜,掠过天际留下片片红霞。冰天雪地中西边天上的红日就如宣纸上的一点朱砂。

    风吹着满天红霞飘动,她颈间的一片红纱也随之飘动。

    落红日,铺红霞,一身红衣美如画。

    冰雪化,日西下,一朝初遇爱上她。

    当年施一鹏是在冬春交换的那几日遇见的李良秋,被她的眉眼所迷,被她颈间的一片红纱扰的心头不宁。

    那时候他的妻子去世正好一年,亲生的儿子也于一年前被他偷偷的埋葬。为了掩盖他不能生育的事实,在埋葬儿子的当晚杀了一户农家夫妇,把他们的孩子带回逝水山庄,取名紫阙。

    这一年里他过得不好,酗酒、赌博,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妻子没死之前,他也算是人们口中的大侠。名气虽然不能和自己的父亲相比,但是他相信只要一声保卫正义,总有一天他会过父亲。成为第二个施大侠,成为逝水山庄的守护神。

    可是他后来还是有些着急了,或许逝水山庄的光环实在太耀眼,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努力。江湖人都说他生的好,有一个好父亲。

    那一年施一鲲想到办法,当年流光公子齐楚打败他们的父亲,使得逝水山庄威名被损。今天如果他们能打败齐楚替父亲报仇,那么施一鹏的名声一定会高过当年的父亲。

    施一鹏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可是要打败流光公子谈何容易?

    施一鲲不知从哪里得到一本威力巨大的剑阵,如果练成就能打败齐楚。二人没日没夜的练习,练成之日是欢喜的,但没过几天施一鲲就病倒了。

    找来大夫诊治,大夫说施一鲲的情况很严重。

    施一鹏急忙问,会死人吗?

    大夫说,不会死人,但是……

    施一鹏以为只要人不死就没事,可听见大夫说从此以后哥哥不能生育时,他愣在原地。

    没事,逝水山庄还有我呢。施一鹏如此想,那时候妻子已经身怀六甲。后来当他听施一鲲说是因为剑阵的反噬才导致不能生育的,他的希望顷刻间破灭。因为他也练了剑阵,而且比哥哥更努力。

    逝水山庄的未来就寄托在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上,如果是男孩还好,如果是女孩呢?

    施一鹏没有往下想,他日日祈祷即将降临的是个男孩。

    妻子临盆时不幸大出血,接生婆说大人和小孩只能保一个。

    施一鹏问,是男孩还是女孩。

    接生婆也不知道,因为生孩子都是头部先出来,现在只生到一半,看不出是男是女。最后接生婆说了一句,有可能是男孩。

    就是因为这句可能,施一鹏选择保小孩。虽然他深爱自己的妻子,但是和逝水山庄的未来相比,哪怕只有一点可能,他也只能冒险。

    。

第三四四章 欲擒() 
万幸最后生出来的是个男孩,不幸的是这个男孩未足月就死了。孩子死的当晚,施一鲲劝弟弟必须找一个婴儿来顶替。否则他们已经不能生育,这个秘密一旦被外人知道,笑话逝水山庄是小,觊觎逝水山庄在江湖上的位置是大。

    等百年之后,他们都驾鹤西去,逝水山庄也将不复存在。这个父亲用生命创造出的江湖圣地,决不能就这样消失、颓废。

    在施家,虽然施一鲲是老大,但是施游飞却更爱自己的二儿子。从小到大施一鹏都备受宠爱,所以在他心里逝水山庄的未来比任何事都重要。

    这也是为何他能忍痛舍弃妻子的性命,只因为一句“可能是个男孩”而选择赌上一把。

    这一次,他只能按照施一鲲说的去做。因为逝水山庄必须时代辉煌下去!

    为了延续逝水山庄的辉煌,他们杀了施紫阙亲生父母。那时候施一鹏安慰自己,一定会把施紫阙抚养长大,然后让他继承逝水山庄的庄主之位。

    因为失去妻子的痛苦,因为杀人父母的内疚,在妻子死后的一年里施一鹏活的人不人鬼不鬼,做了许多大侠不应该做的事情。

    自古以来一个充满着悲情色彩的男人都更容易吸引女人,当施一鹏和李良秋第一次相遇时,当他把自己的丧妻之痛讲给她听时,当他在她的面前痛哭流涕时,她动心了。

    要让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其实很简单,不需要给她花不完的钱,不需要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只需要让她动心。

    哪怕是一下,也够了。

    李良秋动心了,她决定嫁给施一鹏,做他的妻子。

    她是一个美丽又大胆的女人,再加上主动。恐怕世上任何男人都无法决绝,施一鹏是个男人,所以他神魂颠倒。

    他们从相遇、相知到相许,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一切来的太突然,匆忙中施一鹏现自己忘记告诉她一个最重要的事情。

    自己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二人谈婚论嫁的时候,施一鹏沉默了。他无法面对这件事,也不能告诉李良秋。

    自己已经不可能再有子嗣了,那就会让她成为一个不完整的女人。

    他真的爱她,所以不能伤害她。

    这就是他抛弃她的原因,而她从来都不会知道。

    ……

    岚汀呆呆的看着一身红衣的李良秋,长大了嘴,瞪大了眼睛。

    衣服鲜红的颜色射着他的心魄,她的美丽让他心绪不宁。

    “额,那个、那个我迷路了,能、能进去喝口水吗?”

    岚汀说的这句话实在太老套了,自古以来这是使用次数最多的搭讪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可以用于任何人之间,只要有一个人在家中,另一个人就能厚着脸皮讨口水喝。

    如果是街上偶遇,最老套的搭讪方法就是,“我能问个路吗?”

    李良秋已经把岚汀请进家中,到了一杯水放在岚汀面前,

    她虽然没有自我介绍,但是岚汀已经肯定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了。

    因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让施一鹏多年不忘,但是岚汀还不能表明来意。他要曲折的传达施紫阙死了这件事,这样李良秋才不会起疑心。

    其实他也不是很渴,但既然找了这个理由,水已经放在面前。只有喝了,为了表现出自己很渴,为了让李良秋相信他很渴。

    岚汀喝完面前这杯水,又讨了一杯,直到“咕咚咕咚”喝了三杯才停下。

    李良秋看着少年几近夸张的举动,皱起了眉头。岚汀看见她的表情,觉得自己戏演过了。

    “咳咳”他假装自己被呛到,“我迷路了,在林子里转了一天也没出去,实在是太渴了。”

    岚汀憨厚的笑着,尽量掩饰自己刚才露出的破绽。

    “那我送你出去吧。”李良秋站了起来,她是一片好意。

    现在已经黄昏,从这里走到林子外,那就是黑天了。自己再回来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越晚越危险。

    野兽总是夜间出来觅食,若不是冬天寒冷,它们晚上活动的少了,李良秋也不敢送岚汀出去。

    她毕竟是个不会武功的女子,除了美丽的容颜有点杀伤力,但那也是对于知达理的君子来说。真的遇见强盗,美貌反而成了累赘。

    岚汀正在想怎么打开话匣子,不成想李良秋竟然“先下嘴为强”,他若是说不着急,我再呆一会。

    那李良秋就会察觉到他其实有别的目的。

    虽然知道李良秋并不是真的了逐客令,而是考虑到为了两人的安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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