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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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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过后,方思雅原本以为两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相处了。毕竟,她的高考志愿是照着杨帆的填的。

    但,高中毕业散伙饭后,杨帆竟再没找过她。

    那个散伙饭本来方思雅是盛装出席的,虽然高四短短一年时间,大家谈不上太多感情,但,这里,有她的男朋友。

    而同样盛装出席的,还有凌玉。

    当天晚上,凌玉穿上了高质量雪纺连衣裙,纯白如天鹅公主,孤冷、高洁,让在场的所有男生差点窒息。

    一时间,所有或哭或笑或放纵的毕业生们都停了下来。

    “凌玉,想不到你这么有料哈,以前怎么没见你秀出来呢?”

    有点油嘴滑舌的同学先开口试探冰山。。

    凌玉没有回答,只是礼貌微笑。

    方思雅与有荣焉地过来揽着闺蜜的肩膀,万分自豪:“切,那是你们平时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玉啊,在我们高中时就是全校校花了。这两年只是懒得打扮而已。”

    果然是懒得打扮……而已。

    所有女生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得多精心不打扮,才能掩饰住这样的绝世容颜啊!

    凌玉只是微笑,眼神有意无意瞟了瞟杨帆。

    而杨帆感受到对反飘过来的眼神,才子诗意瞬间迸发,端着酒杯就走了过来,喃喃感叹:“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方思雅听了大笑,推了推杨帆:“就你有才华!”

    杨帆也笑,只是作为方思雅的男朋友,这一次,他的眼睛看都没看方思雅。

    不止是他,那一晚,所有男生的眼睛,都没离开过凌玉。

    甚至,女生又何尝不是?

    兴尽之后,凌玉有点微醺。男生们自然都巴巴要送凌玉回去。

    凌玉醉眼迷离地环视全场,然后笑指杨帆:“还是让这小子,先送完小雅,再送我吧。”

    “好!”

    杨帆和方思雅异口同声。

    前者是迫不及待。而后者,完全的没心没肺。

    按照约定,杨帆先送方思雅回了宿舍,然后送凌玉回家。

    方思雅看着两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的背影,心里很满足:有这样美的闺蜜,和这样好的男友,真是幸福啊。

    只是,她不知道,自那晚之后,那男朋友就成了过去式!

    其实,没有一句解释,甚至没有一句关于“分手”宣判,杨帆就直接走出了方思雅的生命。

    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 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团长。

    丹青自认不是一个泪点太低的人,但看了凌玉的那篇小说,居然忍不住落泪了。

    “好文。”她点头。

    那是2004年,穿越还没有如此盛行,网络更不盛行。而凌玉的这篇穿越小说,又远不是地摊上的台湾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万字,将一个女子穿越至古代,爱上了另一个女子,最后又被迫回到现代的故事,讲得让人身临其境。尤其是,最后女主角寿终之时,她的爱人为了不舍缘分至此了结,居然逆天反穿越,来到现代时空,追寻女主……而此时,女主却已经丧失了上一世的记忆……

    那种有口难开的无力感,让人读来感同身受。

    最终,丹青含泪在那叠稿纸的前面添了一句题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做完这些,她亲自约见凌玉,对她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们《春芽》可以发。不过,你小说里面怎么两个主角都是女的。”

    “有问题?”

    “当然有啊。谁都知道,谈恋爱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这文里,女主的爱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爱人,本来就是女的。”

    凌玉苦笑。

    丹青语塞。这年头,有点才华的人都有点标新立异耍个性么?她这个文学社社长为什么总要应付这些家伙啊。

    调整呼吸,她像应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劝解:“这样吧,你把女主的爱人性别改成男的,这篇小说立刻就定了。”

    凌玉却摇摇头:“可她的爱人,确实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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