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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侠客见他惧怕,伸手将他提到自己面前,问道:“这是哪个市区?”
黄毛被他提在手中,双脚离地,不住乱蹬,吓的哇哇乱叫:“快放手!你不知道东哥我的厉害么?整个尖沙咀,有谁不认识我?你敢对我出手,小心我兄弟们砍死你!”
李侠客一愣:“尖沙咀?”
他将黄毛扔到一边,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这里是香港?”
激动之下,声音中不自禁的带出了一点内力,对面的黄毛身子一震,双脚离地而起,向后方快速飞去,砸翻了旁边的一张大排档的桌子,当即昏迷了过去。
李侠客一呆,感应了一下,发现此人只是昏迷并无大碍,当下便不在意,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里翻腾:“这里是香港啊!是现代社会啊!难道我真的回到了现代社会?”
他心中颇为激动,现代社会的一切都令他感到亲切,虽然面前这只是一条烟火气极浓的一条街道,但依旧使得李侠客激动不已。
他迈步上前,在附近的一个大排档的桌子前缓缓坐下,在他身后,赤骝马紧紧跟随。
“老兄,现在是几几年啊?”
李侠客勉强压下心中激动,看向坐在旁边的一名酒客:“我现在脑子不太清醒,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了?”
对面是一名秃顶老头,此时看着李侠客,脸上露出紧张之色,低声道:“小子,你惹大麻烦了!连疯狗东都敢招惹,你不想活啦?还不快跑!”
旁边被李侠客震飞的黄毛旁边,十来个小混混都围拢了过去,有人伸手指向李侠客:“东哥就是被他打晕的!砍死他!为东哥报仇!”
一群人发一声喊,一人拎着一把砍刀,向李侠客围拢过来。
李侠客对面的秃顶老者大惊,拔腿就跑:“跟我没关系啊!我不认识这个拍戏的!”
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喂喂喂,你账还没结呢!”
一脸油腻,大着肚子的大排档老板,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嘴里叼着一根烟,飞快的从店里走了出来,看向跑远的秃顶老者,叫道:“老吴,你可不能欠账啊!”
他吼了几句,这才转身看向围拢过来的几个小混混,眯了眯眼:“小武,小明,用不着这么紧张吧?都是街坊邻里的,给个面子好不好?这条街可是龙哥罩着的,打打杀杀的,对谁都不好。”
他叼着烟眯着眼看向李侠客:“兄弟,你出手有点不知轻重啊,把人打成这个样子,也不太好吧?身上有钱没有?有就留下一点,请兄弟们吃一顿饭,再给东子一点医药费今天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他看向几名神色不善的小混混:“这样行不行?”
为首的一名光着膀子胸口绣着带鱼的大汉叫道:“李大嘴,没你什么事啊,你不要自找不痛快!兄弟们,动手!”
十几个混混高举砍刀,向李侠客扑去。
砰!
一名小混混还未靠近李侠客,便已经被旁边的赤骝马尥蹶子踢飞,腾云驾雾一般向远处飞去,胸口明显的塌了下去。
另外几个混混还未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眼前红影闪动,随后身子如遭巨锤轰击,全都离地飞起,一直到昏迷,都没有反应过来,是被什么打伤的。
李侠客对红马打飞小混混的情形并不在意,看都没看,径直向旁边的大排档老板李大嘴走去:“这位老兄,今天是几几年几月几号了?这是什么地方?”
李大嘴眼看着红马将所有混混踢飞,眼角直跳,看向李侠客的眼光中已经有了几分恐惧之色,道:“这是新世纪两千年啊,兄弟,你不会真的是从古代走出来的吧?今天是农历四月初九!我们这里就是尖沙咀啊!”
他对李侠客叫道:“你这马儿哪里买的?太凶猛了吧!打人太厉害了!你快走吧,不要以为你很能打,就能惹得起这些黑社会!”
李侠客笑了笑,道:“给我做几份招牌菜吧,嗯,再拿几瓶啤酒,有烤串吗?水煮花生,毛豆,都给我来一点!”
李大嘴看了李侠客一眼:“兄弟,你还不跑路?这些人你惹不起的!烂东算不上什么东西,但是他后面的人你可招惹不起,你还是快跑吧!”
李侠客摇了摇头,叹道:“好长时间没有喝过啤酒,吃过烧烤了,这次说什么也也好过过瘾头!老板,你尽管上菜就是,后面出现什么事情,我担着!”
他说到这里,手掌一翻,一块金锭出现在他的掌心,随后扔向李大嘴:“这是十两黄金,你先收着,足够你做出一桌子好菜了吧?”
李大嘴伸手将金锭接过,就着灯光看了看,掂量了两下,惊道:“不会吧,老兄!真的是金子啊?”
他一脸的惊奇:“你该不会真的是从古代走出来的吧?现在买东西,谁还用金子啊!”
李侠客笑道:“你收不收?”
李大嘴急忙把金锭收起:“收!肯定收啊!不过我告诉你,你这金子,我不会按照市价给你算的,肯定要便宜点的,要不旁边就是金店,你也可以卖给他们去。不过来历不明的金子,金店给的价格也不会很高。”
李侠客道:“一事不烦二主,这金子就给你了,给我上点酒菜,剩下的你再找给我点钞票,这也就行了!”
李大嘴顿时热情起来,不一会儿就为李侠客摆满了一大桌子的酒菜,道:“兄弟,我这是最后一次劝你,你要是再不跑,可就来不及了!”
李侠客摇了摇头,拎起一瓶啤酒,大拇指一翘,便将瓶盖顶飞,一口气将一瓶酒灌入口中,哈了一口酒气,闭眼沉醉了好一会儿,方才叹道:“不容易啊!这么多年,终于喝上了一口熟悉的东西!”
第三百四十二章 这世界有点乱()
李大嘴从来没有见过像李侠客这样的怪人。
他当初也是跟着坤哥混日子的老人,后来厌倦了江湖厮杀又受了点伤,这才从坤哥的帮派中退了出来,用剩下的钱开了一家大排档,好在生意还不错,兄弟们也都极为照顾,日子过得还可以。
他这种人,眼光极为毒辣,一个人只要跟他照面,他几乎立刻就能将对方的身份、职业、地位都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来。
但是看向李侠客的时候,李大嘴就有点拿不准了,眼前这一位给他的感觉非常奇怪,似乎真的像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帝王一般。
面前这个人身材高大,狮鼻阔口,方面大耳,穿着一身做工精致到了极点的红色刺绣长袍,头顶束发紫金冠,腰悬玉带,脚踏长靴,虽然只是坐在街边大排档上的板凳之上,却给人一种天子坐金銮的古怪感觉,使得李大嘴在看向他的第一眼时,就生出了一种跪地磕头口喊万岁的奇怪冲动来。
李大嘴经历的多了,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带有一种“大哥气质”,就像是坤哥,从小就有点与众不同,一群人站在一起,大家第一个看到的必然是坤哥,而不是他李大嘴。
但是像面前这名古装的大汉这般强烈存在感的人,李大嘴还是第一次得见,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主动出来为李侠客阻挡这些小混混的出手,虽然到最后这些小混混都被这大汉身边的古怪马儿踢飞,但李大嘴已经将自己的态度表露了出来,然后他还真的就赢得了古装大汉的好感,随手就扔给了他一枚金锭,这少说也有几万块钱到手了。
看着这锦衣大汉坐在酒桌前,敞开了肚子喝啤酒吃烧烤,李大嘴挠了挠脑袋,一时间不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他平常也见过一些主动挑衅黑社会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青年,但是那些小家伙一个个张牙舞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比黑社会的人还要狂,还要不讲理,把“嚣张跋扈”四个字差不多都写到脸上了,一看就是一群愣头青,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
他们挑衅黑社会,就单单是为了满足那种虚荣感与好胜心,追求的只是一些无聊的刺激,但内心里还是对黑帮人员忌惮的很。
但是面前的这位古装华服大汉,却像是对几个小混混的死活根本就不在乎,甚至是直接无视,似乎在他眼中,这一群小混混连一瓶啤酒都不如。
在注意到这华服大汉的神情之后,李大嘴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大汉比烂东他们可要可怕多了!”
李侠客一连喝了十多瓶啤酒,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桌东西,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身来,对李大嘴笑道:“手艺不错!”
李大嘴还未见过吃饭这么快的家伙,看的目瞪口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