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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找到了,去劝这姑娘回头是岸啊!”彩蓓一脸的想当然。
高信哭笑不得:“你以为你是观世音菩萨呢,说两句人家就听了?”他心里很清楚,白落缨一看就是个叛逆的千金小姐,人家都打定主意离家出走了,你一个不想干的人出来劝她回家,不被她当成神经病才怪。
“再说你也知道,这姑娘招惹的是一帮二流子,你这会儿势单力孤地冲过去,万一人家出来一帮人,再把你也给拐了,你就等着哭去吧!”
高信的劝说,无异于给彩蓓浇了一盆凉水。不过她也听进去了,鲁莽行事的确要不得。
“那咱们怎么办?”彩蓓无奈地问道。
“现在是29号凌晨,而咱们是1号上午见到那姑娘的,从伤口的状况看,她最早也是在31号晚上受的伤,所以咱们还有两天多的时间。”高信理了理思路,开始侃侃而谈,“这破书不是让我们阻止她被毁容么?只要能赶在最后时间前将她救出来,这就算成功啊!”
彩蓓听得很专心,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她尴尬笑道:“对不起啊掌柜的,彩蓓太鲁莽了!”
高信笑呵呵地摇了摇头:“这不能怪你,你在那小院里生活这么多年,估计没啥和流氓打交道的经验。哼哼,这个我在行。”
高信自打从孤儿院出来住校上学后,因为他家世的原因,就总是被人欺负。一开始他也逆来顺受,可时间长了,心里总算是起了不屈之心。于是他没ri没夜地锻炼身体,直到把身上练出一身腱子肉,靠着强健肌肉带来的力量护体,中学时期后段,总算再没有人能够妄言欺负他。
到了大学时期,他又找到学校体育学院的老师,学了一些基本的散打套路。那时候,学校附近的小混混总爱到校园里调戏女学生,有时候会被高信撞见,就总免不了一场争斗。
当然最后的结果,大多是以高信获胜而结束。长久的名声积累下来,最后校外的小痞-子再不敢到学校造次了。高信因此也才可以拍胸脯说,自己和流氓混混有着长久的斗争经验。
“走吧彩蓓,把车开到楼下去,然后咱们先撤!”略加思索后,高信想出了一个主意,示意彩蓓往巷内开车。
“啊?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彩蓓一边追问着,一边遵照他的意思,缓缓地将车驶入巷子。
“呵呵,这还用问?你不是说这车是从白家车库里偷来的吗?”高信微微一笑,“等天亮了白家人发现女儿不见了,还丢了一辆车,他们一定会报jing的。到时候,一个躲起来的大活人不好找,这么扎眼的车停在路边,jing察总不会找不到吧?”
说话间,彩蓓已经将车停好了。听了高信的计划,她瞬间理会了他的用意,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二人会心一笑,轻手轻脚地开门下了车。
走出巷子口,彩蓓不放心地回望一眼,问高信道:“现在咱们怎么办呢?”
高信嘿嘿一笑,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伸手指了指保时捷的方向:“喏,盯着那边,防止其他人把车偷走,同时也要看白小姐会不会去别地儿。”只要做到了这一点,他相信自己的计划就能行得通。
如此一来,俩人便并肩坐在了马路牙子上,默默地望着巷子深处,多少有些百无聊赖。
“对了彩蓓,听你之前说话,总是一口一个老掌柜的。怎么,你和他联系很多吗?”漫漫长夜,如果一直不发生什么意外情况,枯坐苦等可是很难熬的,高信开始和彩蓓搭话。
“也不算多吧,只是我曾经想要离开旅馆,老掌柜劝过我几次。他人在美国,所以我们一般都是邮件来往。”彩蓓回忆道,“他总说这个旅馆能够带给人们惊喜,让我一定耐心留下来看着。我还以为他是随便说说呢,但念在他对我很好,我就一直留了下来,没想到他说的那些今天都实现了!”
这么说来,远房堂叔是知道旅馆秘密的,难怪他变卖了所有的资产,却唯独留下了这不起眼的小旅馆呢!真好奇,这样的一座院子,这样一本神奇的缘客录,他老人家是从哪里得到的,又是如何发现其中奥妙的?
这方面的疑惑,显然一时半会儿想不通。高信又开始打听彩蓓的身世:“你说你十六岁就在旅馆上班了,你一直住在这里吗?你不上学,你的家人都没意见?”
彩蓓听罢,脸上流露出一丝黯然,轻轻摇了摇头,她苦笑道:“彩蓓以前是个流浪女,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掌柜收留了我,他教我读书识字,还教了我很多知识,最后给了我这份工作”
“你可别说偷车也是他教你的”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后,高信的眼神忽然变得更加好奇。
“对啊,偷车、飙车、肉搏、兵器老掌柜教我很多,只是我身体不好,他也上了岁数,所以学了几年,我还是没什么出息。”彩蓓微微一笑,“要不然刚刚我就直接冲过去,拳打脚踢甩翻那帮流氓,把白姑娘给救出来了!”
高信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说起来,这彩蓓是自己老堂叔的养女了,为什么他不把遗产留给她,而仅仅是传授她这些技能呢?到头来,老堂叔还派她到旅馆待着,一直等到自己现身后,这旅馆终于有了第一个客户,也引发了第一次穿越。
难道,这一切全都是巧合?还是说,这根本就是堂叔jing心安排的一盘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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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夜战酒鬼()
沉浸在思索中,高信本来还想问些什么,这时候巷子外传来一阵喧闹声,听起来,像是一大波醉鬼正在接近。
“啊哈哈,你说老大把那小妞带回来没有啊?”
“还用说吗?老大多有本事啊,小姑娘跟上赶着似的,求着要让老大睡呢!”
“嘿嘿,雷子,你是想让老大睡完再赏给你快活快活吧?”
“滚!我雷子可不是爱搞破鞋的人,千金小姐什么的,老子不感兴趣!”
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越走越近,终于一拐弯进了巷口,看见了高信和彩蓓并肩坐在马路边。不出意料的是,这帮人一个个都酒气冲天,走起路来都有些踉跄。另外,这七八个人,和穿越前跑到旅馆叫门的那几个,根本就是同一拨。
高信很容易便认出了带头的什么峰哥,还有那干瘦却脾气暴戾的雷子。
“哟,这唱的是哪一出啊?大半夜的有小情侣来这儿谈情说爱?”看到一男一女坐在路边,醉醺醺的峰哥可没有清醒时那么识趣,反倒主动调笑起来。
“嘿嘿,这小妞儿长得倒是不错。”另一人坏笑着附和道。
“人家小伙子也够帅呢,好一对儿美女帅哥啊!”又有一人将目光落在了高信身上,酸溜溜地说,“嘿,这小子穿得还真人模狗样的!”
“妈的,老子最看不惯帅哥了!”人群中,一个声音咋呼起来,正是那大嗓门的雷子。只见他将自己的同伴扒拉到一边,从缝隙中钻了出来,几步走到了高信和彩蓓面前。
峰哥等人抱着膀子,嘻嘻哈哈地在一旁看着他,不知他到底想要搞些什么。
高信和彩蓓自然也提高了jing惕。按照高信之前的设想,他是不想在天亮前把事情闹大的。然而,很多时候,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
“小子,很厉害嘛!女朋友这么漂亮,挺有福气的呀!”在俩人跟前站了一会儿,雷子忽然咧嘴笑了起来,双眼紧盯着彩蓓,语气流里流气。
“掌柜的,咱们走吧。”秉承着之前高信的教诲,彩蓓也不想惹事,伸手拽了拽高信的衣角,低声说道。
“哈哈,掌柜的?这称呼可真新鲜!”雷子倒是听得仔细,放声大笑起来,忽然伸出手来,抓住了高信的西装领子,啧啧道,“这位掌柜可真有钱,衣服料子不错嘛!怎么样,送给你雷哥穿穿如何?”
几米开外,一群混混儿被雷子逗得嬉笑不止,有人甚至激动地鼓掌叫好。
对于这种酒后神经病般的表现,高信在他打工的那间酒吧里,不只见过多少回了。
身旁彩蓓还在不停说要离开,高信终于表态了。他缓缓摇了摇头,微微一笑,动身站了起来,个头儿足足比雷子高了一脑袋。伸手指了指对方揪住自己衣领的右手,他开口道:“这位大哥,请你先放手,不然我没法把衣服脱给你呀!”
雷子得意一笑,回头对同伴叫道:“看见没?老子说过,小白脸儿都是怂蛋!”
“好啊,你要衣服他答应给你,接下来就该问他要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