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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刘娥不肯还政皇帝这件事素来不满。所以此刻是三方都看不顺眼包拯,奈何他真的有些本事,也不好无故不用,就给了包拯监察御史一职。这个职位,说他有大用嘛也确实,有权弹劾朝廷百官,说他无用嘛也是真的,弹劾归弹劾,决定权牢牢攒在太后刘娥的手中。而朝堂是王延龄的势力,太后动不得也不敢乱动。所以说到底只是个得罪人的虚职,这个职位给谁都烫手,不弹劾嘛属于不尽责,弹劾嘛又没什么用还得罪人,反正脸黑的包拯也不怕得罪人,干脆就让包拯接了这烫手的山芋。
虽然没有看过《三侠五义》,但张予言印象没错的话,太后刘娥和仁宗皇帝的矛盾之始来源于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狸猫换太子》,这故事里面的主角太子,指的就是仁宗。还在真宗时期,仁宗生母李宸妃和当时还是刘妃的刘娥同时怀孕,刘妃久怀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了儿子被立为皇后,于是与宫中总管郭槐定计,在接生婆的配合下,乘李妃分娩时由于血晕而人事不知之机,将一狸猫剥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换走了刚出世的太子。
刘妃命宫女勒死太子,宫女于心不忍,暗中将太子交付宦官陈琳,陈琳将太子装在提盒中送至八贤王处抚养。再说真宗看到被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妃产下了一个妖物,乃将其贬入冷宫。不久,刘妃临产,生了个儿子,被立为太子,刘妃也被册立为皇后。谁知六年后,刘后之子病夭。真宗再无子嗣,就将其皇弟八贤王之子(实为当年被换走的皇子)收为义子,并立为太子。
真宗驾崩之后,刘娥垂帘听政,怕事情败露,就让人偷偷处死李妃,太监心有不忍,偷偷把李妃送出宫去。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到这里只是进行了一半,下一半,就是包拯彻查了这尘封多年的案子,迎李妃进宫,同时让皇帝和刘娥之间的争斗一触即发,最终仁宗亲政,刘娥积怨成疾病死宫中。
现在的包拯,不清楚有没有接触到这个案子,他包拯的名号,在这个世界可能尚未真正传开,但丛林来的人却知道,如果让包拯接手了这个案子,那么很大可能当年的秘史会被揭露开来。到时候朝堂之上必将乱作一团,太后和皇帝之间只有一人能继续成为当今天子。刘娥把国号定为天圣,拆字理解,想必有二人圣之意。如今皇帝已不年幼,这母子二人之间的斗争势必会发生,只是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导火索。
此时,狸猫换太子一案就是导火索,而包拯,就要做这点燃火线之人。
刘娥一名女子能够执掌朝堂这么多年,没有受到百官挤兑,不仅仅是刘娥手段高明,更重要的是她枢密使张大人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当年刘娥进宫做妃,就是张德林举送的。皇帝还是太后当政,张德林自然是选择太后。而王延龄为首的百官,还是比较看重皇位正统的,所以更希望皇帝能够当政。
丛林来的众人各有各的算盘,但不变的是都希望能闹出一番改天换地的大事来。所以先到这个世界的两只队伍,一队投在宰相王延龄门下,一队投在枢密使张德林门下,凭着本事也各自受到了二人的赏识,能够说得上一些话。
张予言正是从投向张德林的那只队伍口中听到了他们要刺杀包拯,不让他掺和这场政斗的计划。包拯一死,狸猫换太子一案就算由其他人来查,肯定需要更长的时间,这段时间,能让张德林早做准备。虽说太后刘娥倾向于张德林,但也不是完全会帮助张德林,毕竟已经是掌握实权的太后,帮助张德林谋位只会削减自己的权利。如果张德林能把狸猫换太子这件事攒在自己手里,让太后就范也未必不是没可能的事。到时候里应外合之下,王延龄也奈何不得。
而王延龄那边,只是在太后和皇帝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会选择皇帝,如果有机会自己上位,他也不会放过。包拯查出案子让太后退位固然结果不错,但更好的结果是把这个把柄握在自己手里,逼太后就范。所以不管是王延龄还是张德林,都不希望这不会拐弯的包拯把事实直直地捅出来。
第121章 包拯()
驴棚里驴二傻子漆黑的眼睛正在小木屋外的空地上扫来扫去,夜色已经吸引不了这头活了有些年头的驴了。二傻子这个名字是他主人的嫂嫂给它取的,二傻子心里郁闷,明明主人才高八斗,怎么会让他那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嫂娘给他英俊潇洒的坐骑起这个名字。
在驴二傻子眼里,主人和自己一样英俊,皮肤黑的发亮,在驴界,这可是帅气逼人的基本要素。你要是生了一张白脸花脸,驴娘们指不定以为你得了什么怪病呢。驴二傻子一直不明白,那些生得丑的人总在嘲笑主人黑。黑难道不是一种美吗,反正驴二傻子和其他驴交流的结果,十里八乡,数自己的主人最黑最帅。
驴二傻子心想,主人要是不做人,做驴多好,那些人经常笑主人驴脾气,驴脾气怎么了,我们驴吵架都骂对方人脾气,善变,生气起来莫名其妙。主人的脾性在十里八乡的驴里面也都是各个称好的,早些时候在老家,二傻子我嚎一嗓子,就有仰慕的驴娘们跟着嚎,有这么个主人,要多有面子就有多有面子。
可是来到这里就不一样了,主人骑我出去的时候,难得看到有其他人骑着驴,都骑着比咱们驴高一个头的生物,主人说那是咱们驴的亲戚,叫马。遇到亲戚那当然是要打声招呼了,可那些马一个个昂首挺胸地看都不看我一眼。嘿,瞧我这驴脾气,这些个亲戚咱还就不认了,老老实实过自己的日子。你不认亲戚,亲戚反而来自动找你了,前些日子,有人说是什么府的管家,牵了匹高大的马过来,身上灰色,一看就没有咱英俊,除了腿长一点,身上腱子肉多一点,有什么了不起的。
那家伙一来就冲我叫唤,那声音真难听,驴爷爷我看不过去了,冲它叫了几声,让它听听什么才是好嗓子。谁知那管家见了我,硬是和主人是我坏话,说什么驴丑,跑不快,骑出去没面子,要把那个趾高气扬的马亲戚送给主人。我要是能说话,一定让那个管家和咱比试比试,就他那满肚子的油,咱让他先跑。
幸好主人还是那个驴脾气,别人家的东西坚决不要,任凭那管家好说歹说,主人都不理他。那是当然的了,你们这些丑陋的人,怎么能和主人一样认识到咱驴二傻子的美。
驴二傻子还在回忆着自己以往的英勇事迹,突然,驴耳朵动了动,听到了不远处有不同寻常的声音。它黑漆漆的眼珠里倒映出了月光下走进的人影。
屋子里,一位生得健壮的青年男子正在专心致志地看着书,在昏暗油灯的倒映下,他原本就黑的脸庞显得更黑了,但额头中间的月牙形记号不黑,在脸的衬托下反而显得有种明亮的感觉。男子即使是看书,眼睛也瞪得老大,真要和这双眼睛对视上,会有一种被他完全看穿的感觉。这个男子,便是包拯。
似乎是感受到了屋外有什么动静,包拯一抬头,滚圆的眼睛瞪在门上,门在风中的一点点抖动都被看得一情二楚。据说包拯在小时候原本脑袋不开窍,什么事都比同龄人慢一点,直到有一天,摔入枯井之中,额头磕出了月牙形的记号以后,才开始变得特别聪慧。不过那次受伤的代价是,包拯的眼睛没有平常人那么灵活,平常人想睁多大就睁多大,想睁一只就睁一只,而包拯,要么全都闭上,要么就瞪着眼睛。不仅不会眯眼,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样的眼睛使得包拯看东西比其他人看得更深,看得更远,对于查案来说,这样的一双眼如有神助。
包拯显然是发现了门外有人,于是把手中的书放下,对着门外喊:
“这里是包拯的家,如果是饿了渴了,进来讨杯水请点吃的,包拯喝什么各位就能喝什么,包拯吃什么各位就能吃什么。若是想要些钱财,包拯囊中羞涩,能给的不多,家里除了书和床铺,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仅包拯这里没有,这一片的穷苦人家都没有,各位要是真的缺银两,可以去谋一份差事,休要做这等买卖。”
“哈哈,老大,这就是包拯吗,怎么感觉傻傻的。”门被推开,先进来的是一个矮个子,扫了一眼屋里简单的摆设,看了一眼眼睛一直盯着门外没有看自己的包拯,向身后的人吐槽道。
身后进来一锦衣男子,如果不是他现代的发型,穿上这一身倒像是京城里的翩翩公子,男子手上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