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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这动静很快就会引来人……”
黑袍人言语间,身影一晃,就从夜色中的城墙上消失,随之的,还有那个头戴斗笠的女子,速度之快,要是李瑞看到,一定咋舌。
但他现在没时间抬头仰望高高的峣城城门楼,因为他刚刚一刀劈死三个简直就是失去灵魂似得“玉剑山庄”的死士,就陷入苦战。
无奈至极,他只能双手紧握“伏虎”宝刀,利用骑着座宠狼王,长兵器的优势,左右大开大合地劈砍。
是的,他现在体内可怜的一点内功已经荡然无存,恢复需要时间。
而他即便呼唤剩下最后一次的“古武侠无敌系统”,也无济于事,因为仅有三秒,对方却有十几个远远超出他修为的。
他不可能在三秒时间击杀对方所有,能冲杀一半就不错了。
仿佛间,他骑着狼王的速度虽快,还是被道道凌厉的剑芒扫中,原来死士不完全是一具具杀戮“木偶”,发现剑刺刺不中目标,就改成扫……
但真正可怕的是他们无视生死的杀戮,剑断、肢飞,他们还是慷慨赴死般扑上一人一宠的李瑞,更上演自爆。
战斗力直逼武师高阶的死士,一身内功兀地将身体爆炸,威力不啻于全力一击,血雨弥漫中,李瑞很快伤痕累累,甚至有数处为要害。
就连座下狼王也因重伤萎靡不振……
他连劈数刀,怒吼:我李瑞乃是万中无一的修武天才,到如今还没修炼出什么牛逼本领,怎么可能会死在你们一帮喜欢玩自爆的家伙手中?我劈、我砍……”
可惜这些黑衣死士没一个搭话,亦或说根本就是无视:龌龊的家伙,仰仗座下狼王还不罢休,还挥舞着一柄削铁如泥的“伏虎”宝刀。
最为龌龊的,进入威震江湖的天剑宗修武一年多了,还是个武士四级修为,仅有橙级修为资质,现在居然自诩为“万中无一的修武天才”。
如果这里不是血腥战场,死士们一定会显现人性的一面,放声大笑。
然而没人知道,“李瑞”真正用心习武,才不过一两个月……
但天色渐渐泛白的远处,却传来“噗嗤”一声脆笑:“瞧这李瑞还真是个活宝,不仅人是个怪胎,脑袋里装着的也是古怪。”
“姚姑娘,这你就不懂了。”有人接口道,“以我的目光窥之,如今江湖上都传遍了,不说悬赏他头颅十万银币,莫名的黑袍人还放话以他收服狼王的秘密换取沅二姑的性命。你想啊,再怎么地他也是天剑宗内门望月峰的弟子,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出来,身上不穿一两件宝甲,说不过去。”
“有道理。不过既然他身穿宝甲,为何现在弄的浑身浴血?某些要害之处还深可见骨。”
“姚姑娘,这个我清楚。”又一人接口道,“传闻这小子一向会装逼,如今为了自诩修武天才,自然要表现的和一个个修为都远超他的死士们浴血奋战。否则,让人一眼看出他身穿宝甲,如何自圆其说?”
“但我总觉得有古怪……”被称作姚姑娘的女子疑惑。
显然,这些人都是听到城外惊天的打斗声,闻风而来的,但无一是普通老百姓,因为城门并没被打开,如果是普通人,怎么可以飞墙走壁从城墙上翻过来?
他们在远处围观议论纷纷,可是李瑞和死士们,却在血腥四溢的苦战与围杀,双方都在坚持,某一刻,城内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哨声。
细微的哨声一经传来,那些活着的四肢健全的死士就立即放弃李瑞,像是来时那样,飞速离去,转瞬消失于城门楼上。
“什么情况?”浑身浴血的李瑞不明所以,不觉转头侧望,东方泛白,甚至有淡淡的黄晕从天边浮现,显然天色很快就会大亮……
“难不成这些死士像是死血鬼似得,怕见阳光?”
李瑞不得而知,他骑着同样是浑身浴血的狼王,摇摇晃晃地往城门缓缓而去。
他刚到城门前不远处,就闪现四、五十个年龄、性别、装束各异的江湖人。没错,也只有江湖人才这么参差不齐。
但李瑞却奇怪,城里有圣毒教的分舵,自己在城外血战至今,为何没见一个沅二姑手下帮众前来的?到现在,反而是涌来一批江湖人。
不由得,他一举“伏虎”宝刀大喝:“怎么?也想觊觎李某项上人头?”
“当然。”一个大汉越众而出,凶狠地吼道:“瞧你已是强弩之末,识相的,告诉我们你收服狼王的秘密,说不得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否则,要是你胆敢说半个不字,只能让你宗门来收取一具无头尸身。”
“是么?”李瑞舔舔嘴唇,两腿一夹,狼王会意,拼出体内残存的力量,腾空而起,扑向不到百米的那个大汉。
由于狼王的速度太快、太猛,不到百米的距离对它来说,只能算是咫尺之间。当大汉发现刀芒加身时,已然反应不及,仅是来得及偏了偏身子。
然而,恐怖的刀芒凌空而下,将他小半边身子一劈两半!最为令人惊恐的,大汉的脑袋被劈下小半边,里面脑浆等等瞬息间居然看得清清楚楚……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而在外围的,浑身也被大汉两半尸体上喷出的鲜血,溅了一身。
于是,人群纷纷后退。
他们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武士四级修为的李瑞,血战至强弩之末,居然还能一刀劈死有着武师二三级修为的大汉。
俨然,李瑞骑着狼王,手提“伏虎”宝刀,犹如血之战神,令数十个修为都超过他的江湖人胆战心惊。不过很快,他们又开始慢慢地向李瑞逼来。
没错,他们中有眼光毒辣之人,可以看出李瑞之所以能击杀之前的大汉,是因为座下狼王速度太快,手中“伏虎”宝刀太锋利,这两样,都惹得他们眼红地只滴血……
不过他们没机会了,因为城门忽然大开,从中冲出一匹匹枣红快马,马上骑着的,李瑞一眼就从他们的装束上认出,应该是衙门捕快……
(二更)
第五十二章捕头()
随着这些捕快的,城中还跑出一大群普通老百姓,有的手拿笤帚,有的拎着水桶。
他们无视浑身浴血的一人一宠之李瑞,也无视那些江湖人。捕快们冲到血腥战场上就翻身下马,像是在检查横七竖八的尸体是否还有活着的;至于那些手拿笤帚、拎着水桶的普通老百姓,却像是扫大街似得,在打扫、冲洗满地血腥,似乎这种情况,他们屡见不鲜。
捕快果然是在检查尸体的,他们发现两个有口气,当即一个捕快熟练地给其包扎伤口,还把这两个死士抬上马运回城中,看样子是送去“玉剑山庄”。
李瑞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还是为了讨好“玉剑山庄”,但他没阻止,因为他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人,尤其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两个垂伤欲死的家伙。
至于那些老百姓,一边打扫血腥战场,一边居然毫不害怕地“整理”残肢碎体,貌似要把这些死者收敛。
李瑞同样不知道他们是否将之送到“玉剑山庄”领赏,还是直接送其家人,总之,李瑞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江湖人,与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这会儿,一个装束显然是捕头的捕快,来到缓慢往城门方向走去的李瑞跟前,他年约三、四十岁,看上去精明能干,因为他长着一双鹰眼,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猎物。
他斜着鹰眼看着李瑞大声问道:“你是天剑宗的李瑞?”
李瑞点头。
“很好。”捕头继续大声,“我叫郑德彪,你可以称呼我郑捕头,衙门所有捕快都归我管,我负责峣城的治安工作,平时我不管你们各大门派,还是某些江湖势力,亦或整天像是老鼠似得的下三滥。你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我无关,但不得在城内闹事,否则我立即将你们抓捕,关入大牢!”
“在城外附近也不要让我看到闹事,否则,也抓捕。当然啦,晚上一关城门,我就不出来。不过,要是你们伤了无辜老百姓的性命,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们抓捕归案!这是我们翠云国国王颁布的法令,懂不?”
李瑞依旧点点头。
“很好。”郑捕头依旧大声道,“不愧是名门正派出来的弟子,就是好交流。行了,去办你的事。但我再提醒你一次,城内不许闹事,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