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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仙地-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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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回连忙拍她的后背,好帮她理顺气息。

    孙小晓兀自咳个不停,突然惊恐地指向李世回的后背,李世回正要回过头来,却已经迟了,手臂已经被一头黄毛恶狼咬了一口,吃痛中已经是血肉模糊,他十分吃惊,忙用右手遮住孙小晓的双眼,受伤的左手向再次扑来的恶狼伸去,按在恶狼的头颅之上,并迅速吸走恶狼的生气,恶狼只来得及一声惨呼便侧躺在地,黄毛变白,眨眼间便化作了一堆枯骨!孙小晓推开了李世回的手,疑惑地拿起了李世回的右手,她神色一愣,被咬的地方哪去了?孙小晓已经不哭了,奇道:“大哥,你明明被咬到了,为什么会没事?”

    原来李世回在吸走恶狼生气的同时,立刻使用这些生气滋润伤口,在伤口还没来得及形成之前就已经修复了,通常来说,伤口存在的时间越长,生气修复的时间就越长,当然了,修复的时间也和受伤的程度有关,是极为复杂的过程,李世回没空理会这许多,立刻抓住了孙小晓的手,没命地向树林之中逃去,回头一看,只见凶猛的狼群已经越追越近,一只狼死了,还有一群狼追了过来!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无法逃脱,危急之中,李世回灵机一动:“我们快爬到树上去!”

    幸好两人都吃了兔肉,所以力气回复了不少,在李世回杀死跑在最前面的那只狼之后,两人都已经爬高,跳起来的恶狼也已经无法触及,再上一个枝桠,两人正想再向上爬,却发现已经不行,只得停了下来,孙小晓脚上一滑,惊恐中跌入了李世回的怀里,李世回则惊慌地一手抓紧了树干,一手抱住了她,免了一起掉落下去的厄运。两人看了一眼下方的恶狼,都是惊魂未定。

    估计是战乱的原因,狼群也是饿得慌,明明两个人类已经逃到了高树上,它们却仍然不死心,在树下来回走动,时而发出几声沉闷的鼻音,以示恐吓。李世回把头转了回来,问:“孙小晓,你害怕吗?”

    孙小晓的双眼因惊恐而睁大,脱口而出:“我好怕,它们怎么还不走?”

    李世回笑道:“不用怕的,我们爬到了这么高,它们跳不上来,我们只要不下去,它们就不能来咬我们,还有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之中的一个,还是很怕吗?”他说着说着,突然发现孙氏已经把头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他一冲动,忍不住抱住了她,一边紧张地安慰:“没事的,就算它们爬了上来,就让它们咬我就是……”

    孙氏突然笑了出来,她不过是别过头不去看地下的狼群罢了,不知李世回为何突然抱自己,含羞挣开了,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应该让它们咬我才是,那你就可以逃走了。”

    “这怎么能行,你是女人,而我是男人,男人应该保护女人才对,他们没那么容易咬到我,到时我挡住它们,你就跳了下去逃跑,千万不能回头。ww。uuanshu。”李世回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孙氏突然哭了出来:“你不要这样,我家人都被坏人害死了,我也不想活了,就让我被它们咬死算了,然后你快点逃走,也不要回头……”

    李世回忍不住眼睛一红,他怎么舍得独自一人逃了去呢,用手帮她擦干眼泪,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眼睛,说:“你是如此怀念家人,我做你的家人便是,以后我娶你为妻好吗?”

    哪知孙氏哭得更为厉害了:“我们今天才见面啊,怎么可以让你娶我?”

    李世回一阵尴尬,暗怪自己太直接了,于是安慰说:“那好,不过我希望能娶你的那天到来……好了,别哭了,这些臭狼根本没本事爬上来,我们手牵着手,要掉下去也是一起掉下去,谁也逃不掉的。”

    孙氏沉默了一会才说:“那你是不会独自逃走的是吗?”

    “才不会,要逃走我们也要一起逃走。”李世回肯定地说。

    孙氏觉得李世回特别奇怪,狼既然不会爬上来,他为什么要骗自己狼会爬上来呢,但见他说得不假,才说道:“好的,我们一起逃走。”

    树下狼群似乎知道无法轻易捕捉猎物,慢慢安静了下来,有个别狼竟然就地开始休息了,丝毫没有离开的打算。李世回暗暗纳闷,这样下去,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下树离开?孙小晓已经没那么害怕了,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李世回转过头来,又变成了笑脸:“我叫李世回,叫我回哥就行了,我就叫你小晓吧。”

    孙小晓点点头,总有那么点羞涩的味道:“好的,回哥。”

第20章 儿时的约定() 
良久无话,这时天色逐渐开始变暗,越暗便越是清冷,李世回看了一眼单薄的孙小晓,解下了自己的麻衣外套,并帮她披上,孙小晓颇有点受宠若惊:“不用的,你也冷。”

    李世回自信地笑道:“我不冷的,你是女孩子,女孩子比较容易冷,而且你的伤寒刚好,可不能再冷到,这地方草药不多,就算采到了,那个……也没有东西可以煮药。”

    孙小晓确实是冷了,说了声“谢谢”就连忙把外套穿好了,外套尚有李世回的余温,她突然感觉有点异样,抬头去看李世回时,发现他正在看自己,不由吓了一跳,又连忙低下了头,见此,李世回觉得好笑,又哪里知道女孩子家的心中所想呢?树上无聊,突然想起一事便随口说了出来:“我师父曾经说过有一种叫做“四季宜根”的药材,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人只要吃一点点,身体便可抵抗寒冷,在夏天炎热的时候,再吃一点点,就不会感到热,可惜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带点了,否则可以让你尝尝的。”

    孙小晓生于农家,又是女儿身,只对织业熟悉,家中有书可读,她的见识主要是从书中得来,这时听李世回说什么药材,十分好奇:“四季宜根,它是长什么样的?以后我在山里也可以找一下。”

    “四季宜是一种树木的名字,四季宜根就是这种树的根须,白天我帮你找风寒药的时候看到这附近有,等这些恶狼走之后,我就带你去看,对了,还可以挖些出来,你吃了就不会怕冷了。”李世回说。

    “真的吗?可是这些恶狼怎么还不走,是要在树下睡觉么?”孙小晓忧愁地说,“我最讨厌狼了,以前村里养着羊,最怕就是这些狼了,总是想吃羊,那时候村里的大叔们拿铁棍去赶也赶不走。”

    “是吗?那么那时候有没有这么多狼?”

    “没有这么多的,那些狼也没这么大胆,见了村里那些大叔他们就望风而逃了,也不敢咬人的。”孙小晓回想起村里的事情,“我村里也有一个像你这样关心我的大哥哥呢……”

    “你们是什么关系?”李世回的脸色有些不乐,打断了孙小晓的话。

    孙小晓说:“他是我隔壁家的,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我们都叫他大懒虫的,因为他真的很懒,有时候我去他家吃晚饭,他连手都不洗,他妈妈叫我拉他去洗,他偏不肯,还非要我叫他声好哥哥才肯去,哼哼!现在如果再让我叫他去洗手,我才不理会他呢。”

    李世回突然变得震惊无比,脱口而出:“你……你是小懒虫?”

    “你怎么知道呢?那哥哥很顽皮的,明明他是太懒,所以我才叫他大懒虫,他偏生不服,非要叫我小懒虫,我哭他也不理我,还叫我使劲哭,说最喜欢我哭,那时我真的很讨厌他,一辈子也不想理他了,但他说以后要娶我做妻子,我一高兴又理会他,他……”孙小晓似乎想到一些害羞的事情,竟说不下去。

    “他是不是偷亲你的脸?”李世回料事如神。

    孙小晓满脸通红:“咦?怎么你又知道,他好讨厌的,所以都没人和他做朋友,我见他可怜,所以只好和他做朋友了,后来他们家搬走,我知道之后,追了很远都没有追到他,我还记得他说要娶我的话,就天天挂念着他,盼他早日归来,可是村子被坏人抢走了,我们村里的人都被坏人害死了,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说着说着她已忍不住哭了出来,“幸好他没有回来,否则他会给人害死的……”

    李世回的心中感动莫名,

    儿时的一句戏话,她竟能当真?见她哭得伤心,也是忍不住落,只听她说:“你又这么关心我?是不是喜欢我?”

    李世回十分激动:“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可以成为你的家人,我愿意娶你为妻!”

    “那好吧,那个大懒虫一直不来找我,你又对我这么好,我就嫁给你吧,但是我们还不可以成亲的,以后他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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