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档牟盼乙野锼桥⑿辞槭椤Q镜模豢淳褪且挥性粜拿辉舻ǖ闹鳌�
不过,听尘萧说那女孩长得挺水灵的,就跟一含苞待放的出水芙蓉似的,这也难怪闵杰那小子整天为了她而荤了素了的。
果不其然,当我冻得实在扛不住了起身找被子的时候,恰好看到了闵杰正静静地站在我的床前,脸上的表情跟中了邪似的,看不起来特诡异。
“丫的,你小子忘了吃药了吧。你丫闲着没事喜欢虚度年华,哥还想多享受几年这大好青春呢!哪凉快哪呆着去……”我伸手拉了拉被角,然后没好气的说,可话刚说完又转念一想:这冰天雪地的,除了被窝里,哪都凉快啊,于是又赶紧吧唧丢出一句:“爱哪哪去,别在这影响哥与你的那些姐姐们建立深厚的革命友谊。”
“嗯?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聊着呢?不过,我的好同学,哥们知道你最好了,绝对不会见死不救,那——再帮我写封信呗!好嘛!亲爱的!”闵杰一边叫着还一边隔着被子抚摸我的身体,那真叫一个矫情,叫得我风湿病都快犯了。
假如爱有天意()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责怪过筱雅,不管是她在零下好几度的天气里跑四五里路,只为了给我买一个上次路过的时候,因为身上的钱不够,而忍痛割爱的手机挂件也好;不管是她为了让我即使在值日的时候也能吃到校外的特色小吃,而冒着被记过的危险偷偷溜到学校外面也好;不管是她因为我的突然冷漠而喝得烂醉,最后又打电话要我跑酒吧帮忙结账也好;不管她哭也好,笑也好;不管她是否背叛了曾经的山盟海誓、天长地久,而最终放弃了我,选择了他人也好,我都不曾责怪过她。
别看我平时总是喜欢教育同宿舍的那些兄弟们说“女人如什么啊?如衣服。”然而,即使是件衣服,可是如果好不容易碰到了件时尚合身而又得体美观的,又有多少人忍心“随手丢弃”呢?
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保留着筱雅的位置,她走之后,我突然迷上了写作,在此期间我也创作过许多散文,我总是把自己的感情深深的埋藏在一段段忧伤而又华美的文字里。然而,不管我再怎么回避,却还是躲不开她的影子。而每次当我的小说需要重新设置一个浪漫温馨的场景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无一例外总会是和筱雅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比如,描写小说里的男主角带女主角去看海,女主角脸上浮现的甜美表情时,我首先想到的是筱雅和我一起看夕阳时的样子——温柔而恬静,能让人感觉到淡淡的幸福。
我想,在我的内心深处将会永远有个她吧!一生一世,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直到最后行将就木、生老病死,我恐怕也无法将她忘却。也许这就叫天意弄人,明明是两个人共同营造的幸福,而如今却只有一个人愿意坚守。
筱雅的离去也让我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看书、写字、看电影;一个人听一些特别忧伤的曲子,然后编写自己的歌;一个人泡图书馆为自己的小说收集素材;一个人静静的吹着风,然后跟着春天一起哭泣……我想:我的生活也许就会这样一直平淡而充实的绵延下去了吧——单纯而怀念着,一直等到自己考上了大学,离开了这座城市,然后重新开始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无悔爱情,可谁知道却偏偏又让我遇到了梦涵。
记得那天我帮闵杰把情书写好之后就立即交给了他,再怎么说我也是一有着众多铁杆粉丝的新生代写手啊,岂能让一封小小的情书辱没了我的名声。而闵杰接到信之后也没有耽搁,跟一捡到松果的小松鼠似的蹦蹦跳跳的就出了门。可是还没等我上完厕所重新躺到被窝里,他就又屁颠屁颠的回来了,而且就这会功夫那小子临走前倒的小半杯茶还没有凉呢,于是我不觉感叹“这速度堪比当年温酒斩华雄的关二爷啊!”
然而,闵杰一回来我就又不得清静了,那小子硬是拉着我往雪地里跑,还说什么,那女孩想见见那位一直帮他写信的人是谁。而我一听这话就急了,于是就不安的问:“你小子不会告诉她信是我帮你写的吧?”
可是闵杰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嘿嘿的冲我傻笑,这寒冬腊月的,他一笑起来跟一电水壶似的嘴里吱吱的往外冒着热气,我一看他那憨厚的造型便立即明白了不少,心想:得,这次那丫头估计是要向你摊牌了,你小子还是歇着吧,接下来肯定是没戏唱了。随后便裹了件厚厚的风衣随闵杰一起出了门。
第一次看到梦涵的时候,她穿的是一件粉红色的齐膝羽绒服,羽绒服的下摆搭配的是一双纯白色的长筒靴,而她的头上戴着的是一顶淡蓝色的羊绒帽子,前额静静地低垂着几丝细碎的刘海。咱先不说长相,就冲这着装,我就在心底给她打了九十分,而再看她的容貌就更不得了了,“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回眸一笑,梨花带雨,而且小脸蛋还红扑扑的跟一熟透的小番茄似的,仿佛轻轻地捏一下就能挤出水来……这哪能叫什么含苞待放啊,简直是比“小荷才露尖尖角”还来的诗情画意呢,因而我便在心中暗骂尘萧那小子没学问。
“很高兴认识你!”我正在琢磨着怎么上前搭讪呢,谁知道那女孩却主动伸出了右手,然后微笑着说。
“很高兴认识你!呵呵——”我笑的特憨厚,而且可能是由于兴奋和害羞,明显有些语无伦次。我原本一直以为,再怎么说我也是一久经沙场,风靡一时的偶像派人物啊,可谁知道第一次站在梦涵面前竟然矜持的跟一刚入行的坐台小姐似的,握个手我还先在自己的风衣下摆上反复擦了好几下才敢接受,然而没办法,谁让人家小女生圣洁的跟一寻仙问道、带发修行的小沙弥似的,丫
人生得意须尽欢()
纷纷扬扬的雪花还在漫天飞舞着,时光瞬间在青春的表面上雕琢出凹痕,那些誓言比遥远还要遥远,那些等待比漫长还要漫长。
只见梦涵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抬起头呆呆的注视着我说:“子辰,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去吗?人多热闹嘛!”而我一听她这么一问当场就秀逗了,这不是逼着我们兄弟反目吗?真是红颜祸水啊,估计这会闵杰早把我当成一不共戴天的仇人了,我招谁惹谁了我,我现在算是明白古代名媛陈圆圆的故事是怎么来的了,总之一句话“红颜祸水”啊!
尾随着闵杰、梦涵他们静静的行走在通往学校操场的水泥马路上,我突然感觉自己特别的无辜。闵杰那一没心没肺没肝没脾的家伙走的特豪迈,踢着正步大步向前,跟鬼子进村似的。梦涵走在闵杰的旁边,莲步轻移,但却走得极不自然,跟小跑似的,频率明显比平日提高了不少。而我就走的更另类了,鬼鬼祟祟的跟做了多大亏心事似的,躲躲闪闪的,生怕遇到了什么熟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我就跟一宠物似的,茶余饭后跟着男女主人一起出来溜达溜达。不过,我估计当时真有那么一对情侣牵只小蝴蝶犬出来溜达都没我这边来得新鲜。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刚来到操场上不大一会儿,我的风衣口袋里,衣领里,以及我的头发上,甚至是眼睫毛上都落满了雪,我估计当时梦涵那丫头的脑袋肯定是被冰镇了,不然她怎么不丢闵杰,而是专门捏一些又大又圆的雪球朝我开炮呢?
不过,现如今我和梦涵熟悉了之后,再次提起当年的那场雪仗,她告诉我那是因为她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我,并且希望我能明白。而我听过之后不觉感叹:这女人表达爱意的方式可真够特别的,既不是用亲的,也不是靠暖的,而是用真真切切的人生攻击。不过,幸好当时我们只是初次见面,因而算不上爱得深沉,如果那天也是“眼中饱含泪水”的话,我岂不是早就被那丫头拳头大的雪球给丢歇菜了。而且第二天肯定还是校报的头版头条,估计市里面、省里面都会把它作为爆炸性的新闻登出来,内容是“某某大学,一男生和一女生在操场上打雪仗,结果男生活活被女生沙包一样的雪球砸死,手段极其残忍。而警方调查发现,女孩的杀人动机只是因为她对那男孩爱得深沉。”靠,这什么狗屁逻辑啊,想想都没拧�
我一个大老爷们在诺大的操场上被一娇小可人的小女生用雪球砸得上蹿下跳的,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