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民谣教父-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听到李云唱孙大剩:‘你曾经做的那个征服世界的梦

    就像个玩笑深藏在你记忆之中

    生活在检验着你到底是龙还是虫……’

    听得泪流满面。

    听到长安县:‘长安县……你哪儿都很舒坦

    长安县……虽然妹子都不好看’

    又笑得咯咯的响。

    视频中,这个时而洒脱,时而深沉,时而深情,时而疯狂的年轻人,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如果不是他找不到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他一定火速联系李云,想要和他认识。

    今天在这里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他情不自禁的哼唱了起来,同时,也在观察李云。

    等李云回头后,他顿时愣住了。

    没错没错,就是他!这小子长得剑眉星目,英俊又不乏秀气,装不了。

    所以瞬间,马龙就抓住了李云的手。

    “大雨,你是大雨对不对?哎呀我抓住大雨了,你可别跑了……”

    因为情绪有点激动,他抓住李云的手有点重,把李云抓得生疼。

    “兄弟,别急别急。”

    李云有点懵逼,没想到他会如此激动,前生今世,李云都没受到过如此的待遇。

    “大雨啊,你可不知道啊,我老喜欢你的歌了!”

    马龙声音很大,把整个网吧的人都惊动了,往这边看来,不知来了哪个明星,让马龙如此激动。

    “嘿,逗逼龙,这位是谁啊。”

    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起来,今天是他约马龙来网吧的,因为马龙平时略显逗逼,所以他们都喜欢用逗逼龙来称呼马龙。

    这简直成为了马龙死党的专利。

    “哦,你还记得,前几天我让你听的那首歌吗?《董小姐》,这位,就是董小姐的原创作者,大雨!”

    话音刚落,马龙的几个死党就摘掉耳机,站了起来。

    因为喜欢李云的歌,马龙把他的视频转发给了所有的朋友,所以他的朋友中,很多人都喜欢李云的歌。

    众人都围了过来,问李云是哪儿的,问李云为什么来邯郸,问李云,创作歌曲的初衷是什么。

    李云全部都告诉他们了,在被问到身世时,他便简单的说了,自己是个流浪歌手,没有家。

    听到流浪歌手这个词,马龙的眼神里,流露出艳羡的神色。

    “我也想去流浪,我也想去唱歌,李云,你让我跟你一起上路吧!”

    李云尴尬的笑笑,没当真。

    可马龙的死党,那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却傻眼了。

    他太了解马龙了,之所以喊他逗逼龙,是因为这小子胆子极大,什么疯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逗逼龙,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就是认真的啊。”

    马龙挠挠头,嘿嘿一笑:“你想,我父母还年轻,身体健康,不需要我照顾。我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时候,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他说着,拍拍死党的肩膀,露出憨厚的笑。

    “可是……难道你要放弃你的工作?”

    马龙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电台的主播,他主持的一档‘午夜情话’的节目,很受年轻人的喜欢,收入相当不错。

    “那有什么,工作还可以再找,但是青春,只有一次!”

    马龙自信满满,拍拍李云的胳膊:“走,大雨,我请你撸串去!让你见识见识我们邯郸人的热情!”

    在马龙的招呼下,李云跟着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个叫‘不见不散’的烧烤店,大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心灵和身体都很开心。

    酒过三巡,李云保持着绝对的清醒和冷静,他盯着马龙的眼睛看着:“兄弟,你考虑清楚,真的要和我一起流浪?”

    “对啊,怎么了?”

    马龙啃下半个腰子,眼神中露出兴奋的神采。

    从见到马龙的第一面起,李云就喜欢上了这个耿直,爽快的年轻人,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适合民谣,适合流浪。

    可是,流浪,谈何容易。

    自己是因为穿越了,无家无业,便任性的流浪一次,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马龙要想流浪,付出的代价要比自己大很多。

    前世,李云知道太多流浪歌手的故事,最有代表的要数赵已然了,这个中国最好的布鲁斯吉他手,五十多岁了,却没有丝毫赚钱的能力,凄凄惨惨的借钱度日。

    所以,李云犹豫了。

    马龙看出李云的顾虑,拍拍李云的肩膀,打了个酒嗝:“大雨兄弟,你有没有想过,把民谣发展成一项全民族的,伟大的,事业?”

    李云一愣,随即便明白了。

    马龙不愧是个电台主播,商业头脑丰富,他一眼,便看出了民谣潜在的商业价值。

    坦白的说,在这几天之前,李云一直认为,没有必要让民谣火起来,他只需要浪迹天涯,唱自己喜欢的歌,体会自己的人生,足矣。

    但是,这种观点,在他突然看到粉色帆布鞋留言时,发生了改变。

    如果他单纯的浪迹天涯,就意味着,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去恋爱。

    恋爱,是需要一定物质基础的,即便不需要豪车洋房,起码也要有租房和吃饭的钱。

    再忠贞的爱情,也不可能跟着你饿肚子。

    而且,李云特别想开一家民谣主题酒吧,在酒吧里唱歌,喝酒,交朋友。

    而开酒吧,更是需要钱的。

    所以,李云更加坚定了,发展民谣的想法。

    夜色中,李云和马龙的手,握在了一起。

    多年后,民谣界中,称这是‘云龙会首’。

    民谣的小火苗,开始燃烧起来。

第九章 斑马,斑马() 
宿醉。

    李云醒来时,是在马龙的家里。马龙没有女友,他的房子便成了兄弟们的活动中心,大家横七竖八的躺着,有的在沙发上睡,有的在床上睡,有的直接在地板上趴着。

    而马龙,早都醒了。

    他把自己打扮得油头粉面,穿上了粉红色的小西装,还打着领结,黄裤子,白鞋子,头发全部背到了后面,背着红色的吉他包,简直潮死了。

    “马龙,你,你这是要干啥?”

    李云挠挠头,不知马龙要玩什么花样。

    “卖唱去啊!”

    马龙激动的说到,精神饱满。

    在李云的印象里,马龙好像任何时候都是精神饱满的,仿佛是打了鸡血的小人。

    “卖,卖唱?”

    李云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低头看看自己的破牛仔和洗得发黄的t恤,和他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个乞丐。

    可是,流浪歌手,每天风餐露宿的,不就是这个样吗。

    “对啊,卖唱!”

    马龙说着,从柜子里拿出几件衣服,堆到了李云的面前。

    “我想过了,要想让民谣火起来,单单靠唱得好,还是不够的,咱们要把自己包装起来。就像我这样。”

    马龙说着,自己转了个身子,穿上这身衣服后,他俨然是一个小鲜肉。

    李云微笑,点点头。

    他不是个固执的人,甚至,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形成过,不过那时,他一没资金,二没动力,所以便让自己这么邋遢着。

    粉红色帆布鞋给了他充足的动力,所以李云欣然的接受了马龙的建议。

    不过,他拒绝了马龙塞过来的几件衣服,而是去马龙的衣柜里,挑了一件纯白色衬衣,和一件纯白色裤子。

    穿上后,李云站在马龙面前,马龙惊呆了。

    “牛逼,牛逼,真牛逼……白衣飘飘,长发飘飘,要味道有味道,有逼格有逼格。妈蛋,跟你一比,我咋就这么像逗逼呢。”

    这时,马龙的几个朋友都醒来,哈哈笑着说:“你本来就是逗逼龙呢。”

    哄堂大笑。

    天色很好,众人来到邯郸最大的广场上,李云和马龙两人站在中间,其他朋友围在两边。

    马龙从小就会弹吉他,功底很好,配合着李云,两人的吉他声在广场上空回响。

    两人商量过,先用《董小姐》和《南方姑娘》开头,把品牌创出来。

    有了一两首脍炙人口的歌,自然就会有人关注他们,然后关注他们其他的歌。

    董小姐的歌声一起,马龙的几个朋友就开始鼓起掌来。

    “好听,好听,真tm好听,咋这么好听呢。”

    “恩,好听,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个词好,真好,真是好……”

    “就是,我也想要个董小姐。”

    几个人充当了托儿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