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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
按照这任务牌上的接发任务的时间来看,这是七天之内的任务,而且,这种名为青鳞鹰的飞禽异常凶猛不说,栖息之地也在峭壁悬崖之上,就算不济,也是在一种叫铁枝的树上,这种树枝桠分枝很少,老树高度参天如云也是常事,所以捕捉这种猛禽的任务往往都是积压下来,普通人也不会想不开接这样的任务。毕竟有命赚钱是不错,那也要有命花不是。这小哥不仅完成了任务,而且还是这么快,不管是不是凑巧,此人,不简单,至少不是什么普通人。
“确实是走运了。想想也是机缘巧合。”清钧笑的挺文雅,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
李老也跟着笑,仔细看了看灵核还有灵骨,点头道“不错,就是可惜了装这核骨的玉盒品质不是很好散了些灵气。所以只能算中上,不知小哥是要兑换银钱还是。。。。。。”语气到最后有那么一些试探的意味。
“前辈说笑了,在下就要一些银钱就好,那些奖励我也没处用。”清钧自然是听出了老爷子语气当中的试探,面色不变的回答。
“如此啊,那好,等我给你兑换。”说着,那小金算盘打得是噼啪作响。
锦衣总觉得这打算盘的老爷子是真的在“打算盘”,嘴角的那抹笑容也太意味深长了吧。
等到一切都办完,锦衣爹要告辞离开的时候,那老爷子忽然又开口了“这个丫头是你们家的?”
“嗯,是。因为自小爱生病,这么大了连话都说不利索,所以,现在才敢带出来。”锦衣爹很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很是爱怜的看着锦衣,锦衣娘亲也是如此。锦衣见人都看着自己很配合的抱着清钧的大腿不说话,低着头,垂着眼,长长的睫毛把锦衣的眼神挡了个严实。
“看这孩子,来锦衣,和李爷爷说再见。”锦衣爹看了,摸摸锦衣的小脑袋哄道。
“李爷,爷,再见。”锦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李老一眼,接着又垂下眼睑,小声的说道。
“呵呵,真是乖孩子。”李老听后,很是开心的夸赞了一句。
接着,锦衣爹就和李老说了告辞。领着一家人走出了这个阁楼。
原路返回的时候,就看到那些原来没有什么客人的酒家却是热闹的很,客人大多都是壮年的汉子,也有女人和少年,偶尔还有老人在这堆五大三粗的汉子中间。
每个店里都是吵吵嚷嚷的大声谈论,忽然一个粗狂的男声大声叫道“张哥!张哥这里,店里店里!!!”
锦衣一个激灵,这人的嗓门也太大了吧,成功吓到了正在左右打量的锦衣。
循声看去,一个不修边幅的汉子,旁边还有一个长相平常,身材很是火辣的女人,身后背着长剑,腰间绕着鞭子,大腿上绑着匕首,嗯,这身打扮应该是常去冒险的吧,就是清钧说过的雇佣兵?那就是说和他在一起的汉子**不离十了,不过,像老爹这样长相端正,性子温和,爱妻子疼女儿的,怎么看都和这种人谈不上有关系吧,老爹这样的不应该都是那种比较居家的嘛?
“看我,就忙着走路了,没看见你。”老爹同样也大着声音回答,被老爹抱在怀里的锦衣默默掏了掏耳朵,震的有点嗡嗡响。
锦衣爹自然看见了锦衣的小动作,开口道“走,去见见你厉枭叔叔。”神情很是愉悦。接着抬脚就向那大汉所在的店里走去。
啥?厉逍?这不是那啥巨星里面的人吗?嗯,应该是重名吧。锦衣心里默默念叨。
“老哥,好久不见,嫂子好,这是。。。。。。”厉枭和锦衣爹娘打完招呼,就把目光转向了锦衣还有清钧的身上,向他们这种滚刀肉,在妖兽面前舍命拼杀过,当然也和那些达官贵人打过交道的,这一大一小的气质可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啊。
“哦,这个啊,这是我女儿锦衣,锦衣叫叔叔。”锦衣爹乐呵呵的向厉枭介绍自己的女儿。
锦衣眨眨眼,用糯糯的声音叫道“厉叔,叔,好。”说着送上萌萌的笑脸。
“哎哎,小侄女长的真好看。”厉枭笑着夸赞道,接着话锋一转又道“那这位小哥是。。。。。。”
“这个是我认的侄子,叫清钧,诶,你可不要看着他长的比较文弱就看不起他啊,他可是有一手好箭法,百步穿杨!”锦衣爹拍拍清钧的肩膀笑道。
“呦,这可要有空见识一下了。年后啊,我和安琳要去林子里一趟,到时候可要麻烦大哥进一趟林子了。”厉枭摸摸鼻子嘿嘿笑道。
“好,没问题,说什么麻不麻烦的,进林子不是经常的事嘛。”锦衣爹很是直爽的就答应了。
“可,要去的是最近有点不太平的那片林子。”厉枭,用有点不太肯定的语气说道。
“这。。。。。。行吧,年后你给我来个信儿,我好好准备一下。”锦衣爹迟疑了一下,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锦衣注意到自家娘亲的脸色有一瞬的不自在,接着又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了。清钧还是一脸的文雅笑容。
“那就多谢老哥了,来,小二给我装两葫芦酒,记我账上。”厉枭先是给锦衣爹道谢接着扬声招呼了店小二一句。
“哎,好嘞。”
很快,两大葫芦酒就到了锦衣爹的手上。“都是自家兄弟,不用这样客气,不过,有好酒当前,我就不客气了啊。”
“嘿嘿,大哥哪里话。如果有空的话进来喝一杯如何?”厉枭邀请着,那个叫安琳的女人从头到尾也没有说一句话。
许是注意到了锦衣的目光,轻轻的向着锦衣笑了笑,目光很温和。锦衣多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大意,很不吝啬的朝安琳笑的灿烂。
“兄弟有心了,不过,这不要过冬了嘛,这雪一下马上快要封山了,眼下家里还有过年的东西要置办,没空陪兄弟喝酒了,等明年咱们从山里平安出来再好好的在我家喝个不醉不归如何。”锦衣爹很客气的推脱了,并且邀人明年去家中喝个一醉方休。
“哈哈哈哈,这感情好啊。成,就依大哥所言。大哥有事就先去忙吧,兄弟我还要在这店家里好好喝上一番,就不配大哥了。”
“没事没事,那我就告辞了。”锦衣爹向那人告辞道。
“好,那大哥嫂子慢走。”厉枭朗声道。接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锦衣听了不觉有点期待明年了,还有,那片出了事的林子里到底是怎么个出事法?自家爹爹好像也不是普通的山林农夫啊。他们要去林子里面干嘛呢?回去或许可以问一问大白或者清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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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祭祖,诡异牌位()
原路返回,在闹市上的一些小铺子里,买了一些油盐酱醋面糖,还有松子糖,讲真,锦衣在现代有低血压的毛病,吃糖也吃习惯了,现在猛地一见到糖还真有点想要立刻就吃到嘴里的冲动。什么肉啊鱼啊的直接去林子里面捉些野味就可以了,根本就不用花钱来买这些,新年嘛,肯定要买些布匹了,做新衣服,锦衣还是很相信自家娘亲的女红的。然后就是给锦衣买的下等纸张,还有一根新的毛笔,还有一方普通的砚台。
不管到哪里,这读书都是个烧钱的活计,锦衣看到那不少的银钱都买了这些,心里有点发疼,来的路上她不是没有看到林子里到底有多危险,所以,这些真的就是用血汗冒着很大危险赚来的钱,现在自己爹爹没有什么事,可能是生来就在这样的环境了里习惯了,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以后就一直不出事,经商什么的,锦衣是不可能会了,小说里那常见的什么和酒楼合作之类的,年龄还小,至于清钧,估计他对这方面也没什么太大的兴趣,而且,平心而论,自己现在在家人还有村里人的眼中,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除了一开始来到村里的场景让人难以忘怀,有些个别的可能不是这么认为自己很普通,但是,一个不到八岁的孩子,嗯,正常也不会提到那种和酒楼合作的想法吧。当下还是好好学习,把这个世界的文字掌握了,才是正途,也不枉自家爹娘给自己买这些笔墨纸砚的时候眼睛连眨都不眨就把钱给花出去了。值得高兴的是,下学期锦衣再也不用和小胖子合看一本识字本了,已经买了那本识字本还有新的。清钧也买了纸笔,还有几刀红纸,说是带回去写春联。
买完这些,接着就要去买炮竹啦,就是火鞭。锦衣在心里衡量了一下,估么着把这些置办全了,那钱也就花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