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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珑玲终于吐露了这个秘密。原本她是不想说的,因为这个秘密,父亲曾经叮嘱过她,对任何人都不能透露,那里面不仅储藏着粮食还有黄金珠宝。但凤珑玲想明白了,如果这个世道继续崩溃下去,黄金珠宝什么的一钱不值,那些粮食如果不能拿出来,也一样会白白霉烂掉。
“很长是多长?”
凤珑玲想了想,说:“如果依照我的食量,一两年都没问题,加上你,至少也能够挺半年吧。”
孙大圣想笑,哥可没那么大的食量。不过凤珑玲能够自动算上他这一份,他的心里倒是挺受用的:“你将这个秘密告诉我,就不怕我图财害命,省了你这份粮食?”
“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他们手里好。”
凤珑玲看着远处那些荷枪实弹的人,幽幽地说。
孙大圣一时无语,看来这末世还挺能锻炼人的,这娇生惯养的小丫头,一夜之间就好像成长起来了,就这种决断能力,还真不可小觑。从她的角度来看,不管怎么样,至少她抛出这么一个诱饵,自己一时半会就不能离开她了。
他也不是个磨叽的人,从纸马店里搬了一摞纸钱,然后坐在上面,慢慢地行起吐纳之术来。
凤珑玲想说话,孙大圣举起电纸书,上面写着:“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飘里斯嘉丽说的话,她处的年代跟他们现在所处的年代,一样动荡困窘。
很奇怪,凤珑玲觉得这个哑巴男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她很快镇定下来。按理说,她拥有寒冰异能,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她先前也口口声声说自己保护他,但在她内心深处,这个男人就像主心骨一样,跟在他身边她就会觉得安全许多。
这个纸马店虽然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但有这个不会睡觉的男人坐在身边,她暂时忘记了眼下的纷乱和困难,趴在纸跺上竟悄然入睡了,这丫头随遇而安的能力也是超强的。
而在她睡着之后,孙大圣睁开了眼,就像一只暗夜的狸猫熠熠生辉。他拿出了三柄飞刀,分别放置在离自己1米、1。5米、2米的距离,然后就念力专注,改变飞刀的形状。
经过大约1个多小时的摸索,他发现,就目前而言,第一,他对金属控制的极限距离为2米,超过2米就很难跟金属物保持“沟通”;
第二,在1米范围内,他可以在5分钟内改变金属的形状,比如使飞刀弯曲,如果是1。5米,则为10分钟,2米的话,就需要将近半个小时,也就是说,随着距离的增加,这种念力控制效力的衰减非常明显。
他之所以做这个测试,目的是要对付眼前封路这三人,如果能够靠近他们,然后拖延5分钟的时间,那就有足够的把握然让他们的枪报废。只要他们的枪废掉了,以他们的本事,就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
第10章 变异人()
凌晨3。45,孙大圣决定出击。虽然他一向小心谨慎,但是该拼的时候是绝对不含糊的。
然而就在准备跨出纸马店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街口望去——
月下,一人从十字路口大步流星而来。
孙大圣窥见其侧脸,瘦削而苍白,一身白衣,几疑是那白无常,此人身量极高,看起来有两米出头,但走路却轻盈如猫,凭借着夸张的步幅,只几步就到了桥头。
今年南国的秋意比往年来得更早,三人用废弃的油桶烧了些火,正围着抽烟聊天,突然见到此人如鬼魅般的出现,齐齐吃了一惊,三人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同时抬起枪来,恫吓道:“什么人?举起手来!”
那人背起手来,嗤笑道:“嘿,实在是你们的肉臭吃不得,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这话来得嚣张,一人一都抖枪栓,喝道:“你小子蛮狂的,知道这是大坤哥的地盘么?”
那人似乎不耐烦跟他们聊天,只见他一语不合就开打,也不知道他如何出拳的,只听蓬蓬蓬几下,那三人就脱离了地面,斜着飞了出去,滚落在地之后,再也没有了声息,竟然是被此人瞬间给打晕了。
孙大圣目力不错,不过也是一阵咂舌,此人本来就身高臂长,出拳之时,那手臂又长了将近半米,悍然就是天马流星拳。近战之时,一寸长一寸强,何况突兀增加了半米有余?
看着那人扬长而去,孙大圣暗想:“这人难道也跟凤珑玲一样是变异人类么?只不过类型有点不同,看他这样子,手臂可以自由伸展,跟长臂猿似的,难道是返祖现象?”
此时过桥,倒是最好的机会。
一念至此,孙大圣推醒了凤珑玲。
“天亮了么?”凤珑玲睡眼迷离。
但孙大圣懒得跟她啰嗦了,做了一个“followme”的手势,迈开大步就向桥头走去。凤珑玲虽然全身懒洋洋的,可也不敢被他落下,起来紧追了几步跟了上去。
到了桥头,凤珑玲看到那三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心中好生奇怪:“小哑巴,这些人是你干掉的?”
孙大圣懒得跟她多说,将其中两支81式自动步枪拎在手中,并褪下了剩下一支枪的弹匣,然后丢了一支枪给凤珑玲。
凤珑玲抱着那六七斤重的步枪,心里略有点发慌,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不同了,男人抱着枪,心里肯定觉得安稳些,女人抱着枪,就像抱了雷,反而慌乱,她轻声嘟囔道:“拿枪给我干吗?我又不会用。”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不管会不会用,一枪在手就有威慑力。其实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又有多少人善用枪械呢?他也是军训的时候学会的。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身边的男人强大些,这样更有安全感。
孙大圣摇了摇头,然后不再多说,带着她加速过了银仙桥。
现在离黎明越来越近,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到达江景一号,否则大白天地背着步枪招摇过市,那可真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了。
凤珑玲一路小跑紧追孙大圣,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却也不敢叫苦,只是孙大圣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个不留神撞在了他那厚实的背上,她摸了摸脑袋,正想数落他几句,蓦然发现在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月色下,此人脸色阴鸷,拎着半边脸笑着,显得格外的坏。
孙大圣没有动枪,此人正是前面那长臂猿,不知为何在此地截住了他们。
见两人不说话,还很沉得住气,那人打了个哈哈:“你们两个倒会捡战利品,我辛辛苦苦撂倒了那几个人,你们却把枪给顺了。”
凤珑玲这才明白,他们原来占的是此人的便宜,她知道孙大圣是哑巴,于是挺了挺胸,大声说:“我们没想要,你要你拿去。”
“哈哈哈,我要那些破烂干什么用?放心,我拦你们不是为了那些破烂,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那人看了看凤珑玲,有点狐疑地问:“你是进化人?”
凤珑玲反问了一句:“什么是进化人?你也是进化人吗?”
这一句反问聪明,孙大圣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那人顿了顿,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变异人。”
“进化人和变异人有什么区别吗?”
那人倒也不瞒:“进化人会使用一些特殊的元素,比如火、寒冰、闪电之类的。而变异人,拥有一些兽类的力量。”他说自己拥有兽类的力量,一点都没有害臊的意思。
凤珑玲“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自己是进化人的话,那这种进化早已经慢慢发生了,只是以前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难怪前些日子老爸总怪我用美瞳会损坏视力,原来那蓝眸子也是进化的一种表现
见凤珑玲陷入了沉思,那人说:“我叫谢云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凤珑玲知道,不管这个朋友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比现在翻脸成为敌人要好,于是她点了点头:“我叫凤珑玲。”然后又指着孙大圣说,“他是我的朋友,叫小哑巴。”
谢云翔听到她介绍孙大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刚才他说的交朋友,根本就没有包括孙大圣在内。他说:“我从你身上能够感觉到进化人的力量波动,如果我们联手,强强合作,那么即使这世界破败下去,我们也能够很好地活下去。”
凤珑玲听到他在公然招徕自己,一时有点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凤珑玲,你要知道,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