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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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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

    “大圣哥,你说的太好了,太精辟了。那个大圣哥,我能请你在我的大刀上签个名么?”

    “不能。”

    哨兵很尴尬:“知道了,大圣哥,我这就带你去见蒋老大。”

    “不用,我自己去。”孙大圣对前倨后恭的人都没什么好感,不过呢,他也不认为哨兵有什么大错,人类就是这么一个品种,不管承认不承认,但无论是谁,只要逮到一点机会,谁都会秀优越感,谁都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一等,何况这些新人类,有着明显的高于常人的技能?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见孙大圣过来,蒋鸿飞略感意外,但是马上就快乐起来,拉过他低声说:“大圣,你帮我个忙,将你家那姑奶奶带回去吧,好好在家呆着就行了,不要再出来添乱了。”

    孙大圣笑:“她不是我家的啊,她有自己的自由,我可管不了她的。不过她不会耍大刀,到时候我帮她换一件趁手的兵器。”

    “大圣,你就放心她这么个菜鸟上战场?”

    孙大圣很严肃地说:“谁不是菜鸟?谁能保护谁?现在谁还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谁有这个资格?如果不能靠自己活下去,迟早被淘汰,晚死不如早死,还可以节省粮食。”

    这下轮到蒋鸿飞惊诧了,他看到孙大圣的态度之后,突然明白了凤珑玲为什么那么拼,因为目前如日中天的孙大圣,从来就没打算荫庇凤珑玲,她要想活下去,必须要变强。

    孙大圣跟蒋鸿飞说话的时候,那些士兵都远远地看着,眼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历史的车轮碾压一切,当大灾难来临的时候,总会有关键性的人物横空出世,这个身份是普通人,但能力是超越常人的神秘人物,他会是这个关键人物吗?

    “圣哥,你也来教教我们嘛。”

    有人大着胆子大声喊出了所有人的心声。说是教,其实他们无非想看孙大圣露一手。虽然有关孙大圣战巨蝠擒唐恒、出城遇凿齿的事情广为流传,但毕竟很多人都没有见识过他的厉害。

    孙大圣倒也不扭捏,看了看大家,温声道:“我没什么好教你们的,有老蒋这个高手在,我怎么好越俎代庖?不过我建议大家,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跟周围的人搭配,组成战斗小组,到时候可能效率更高一些。”

    其实他这个话是说给蒋鸿飞听的,话赶话说到这,他干脆就自己的意思当着众人说出来了:“我举个例子,这个凤珑玲,看起来很纤弱,但实际她是寒冰系的进化者,如果她搭配一个带着锤子的搭档,那就一敲一个碎,杀伤力倍增了。”

    凤珑玲见到孙大圣来她心中就奇怪,看到众人对他如此推崇,心中更奇怪,她一向都不太关心周围的事情,包括孙大圣,这也是她这个千金小姐从小的毛病,甚至当年都被医生诊断为自闭症小孩。所以她真不是装,她是真不知道孙大圣为什么会这么受大家的尊敬和崇拜。

    他在这里指手划脚的,蒋鸿飞这个刀队的大佬,不仅不生气,反而连连点头称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比起刚才嫌弃自己的样子,完全是判若两人,凤珑玲越看越憋气,走到孙大圣面前说:“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们这么服你?”

    听到她说这句话,众人哄然,看来这个小姑奶奶真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现在孙大圣的事迹,就算是小孩子都耳熟能详了,她跟大圣一个屋待着,竟然都不知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孙大圣没有回答她,只是吩咐道:“你好好练。回家我送你一个称心的武器。对了,不许闹事啊,你要违反纪律,老蒋开除你,我也没辙。”

    “你才会被开除,你全家都被开除!”

    凤珑玲憋了一肚子的气,冲着孙大圣的背影骂道。

第60章 紧锣密鼓() 
孙大圣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了胖子带着的枪队,只不过这个枪队,胖子只是名义上的队长,真正管事的是那个叫乐欣的,此人确实是个射击天才,能够以步枪裸眼射100米靶,看来他虽然是普通人,但仅仅就视力而言,他也算是超人,拥有鹰眼的超能力。

    乐欣完全名不副实,根本就不爱笑,人非常木讷,除了那双锐利的眸子,此人看起来就跟一木头似的。

    孙大圣窃以为,这是真正的杀手气质,面对猎物要有耐心,射杀猎物要有定力。这两样东西,在乐欣的身上都能找到。他的气质,有点像自己。

    胖子现在并没有在队里,他按照孙大圣交待的,在离南郊第一道防御线做了一些重要的布置,按照孙大圣的意思,这些布置将能左右战局。

    除此之外,还安置了前线哨岗,哨岗在一幢22层的大楼楼顶上,楼顶装了一口大钟,那钟极大,里面能站一人,一旦发现敌情,立刻撞响大钟,这样城里的武装力量就能提前进入警戒状态了。

    孙大圣之所以将挖战壕布置防线这些事情交给胖子做,是因为他这一队人人数比较多。

    奚蒙蒙也在这个队伍了,也算是个能拿主意的头领,如果说乐欣是枪队的军事长官,奚蒙蒙就是枪队的政委,而胖子,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联络官而已。

    孙大圣问奚蒙蒙:“练得怎么样?”

    “新手太多,不过我们这300人也是百里挑一的,只要是在50米内,射中敌首问题不大。当然,这指的是固定靶,如果是活动靶,就会有点难度。”

    孙大圣笑:“我问的是你。”

    “我?50米内,取敌首级不成问题。”

    还是那个回答,说明奚蒙蒙也达到了平均水平。

    其实有奚蒙蒙在枪队坐镇,孙大圣还是很放心的。她本来就行事老辣,管理能力强,再加上她有脑波攻击,遇到刺头可以很快搞定。他不指望奚蒙蒙杀敌,攘外的是有男人,她要做的事是安内。

    他吩咐了奚蒙蒙一件事:“如果凿齿来袭,我冲进去的话,别管我,直接射击。”

    奚蒙蒙略迟疑了一下,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这事看起来小,真到了战场,却是影响很大的。

    对于奚蒙蒙而言,她是没有任何退路的,如果他们守不住,那奚壮壮,必然会死于凿齿的利齿之下!

    孙大圣又找了乐欣,主要是向他请教一些射击的有关技巧,比如地心引力对弹道的影响、提前量的设置、子弹侵彻力、停止力等等。

    乐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虽然还是那么沉稳,但是眼底深处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毕竟他知道眼前这人以普通人的身份成就了非凡的事,再加上同学胖子的洗脑,他对孙大圣也是有点偶像情结的。

    最后孙大圣找到了老李,让他替自己选一支威力大一些的手枪,再配五十发子弹。

    老李说:“如果要对付凿齿的话,一般手枪都没用啊,不过我可以帮你改一只,用步枪的枪管改。”

    “好吧,随便你,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拿?”

    “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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