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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就会发现它有两个面和四条边。把一个短边扭转180度后,与另一短边粘在一起,便成了一个8字形的环;这时候再来观察就会发现:这条纸带现在只有一个面和一条边。
应用到理论物理学上,“魔比斯环”是一种没有内外之分的空间划分,亦即正面之中有反面,反面之中有正面,当一个三维圆锥环扭转180度时,会变成一个二维的数学形态,然后扭转两个空间的参数,就可以建立第三个参数,即是距离。
想不到距今上千年的时代,魔法力量已经发展到可以扭曲空间的地步,达摩对古老魔法的敬意油然而生,虽然漫长的时间带走了魔法文明的辉煌,但是这些遗迹还是彰显出那个时代的伟大荣光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褪色。
但是知道原理并不代表能破解,魔比斯环的两个圆交点处肯定有不稳定的参数,而且这个参数应该是解开这个迷宫的关键,但是找了一圈,达摩都没有发现这一个点,正当一筹莫展,行动陷入僵局的时候,金没有停止行动,他迅速奔跑,迅速打开面前一个方向的一扇扇门,甚至打开了刚才那位第一个“吃到毒苹果”的仁兄打开过的第四道门,并且毫不犹豫地一脚迈进去,玛奇眼力尖,反应快,立刻用“念之线”把他拖了回来,结果还好只是他没有受伤。
达摩愤怒到忘了控制力道,直接把金从地上举了起来,说:“你没事找死啊,白骨毒针就算是一般的念能力者中了也不一定能活命,何况是你这种普通人,只要中一针10秒钟就能让你毫无知觉地死亡。”这个时候他已经把金当做朋友看待,对于他的自杀行为当然无法理解,只不过在迷宫了呆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精神崩溃了,想不到金这么脆弱。
金抬起头,直视着达摩的眼睛,认真地说:“如果你当我是朋友,那就别拦着我,我金?富力士宁愿死在九死一生的陷阱里,也不愿意困在这迷宫里。”达摩手一松,金重重地摔在地上,那句话就像是一道闪电,划过达摩的脑海,他立刻在地上开始画出自己脑海里走过的路线图,旁边是一个接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公式,过了一会儿,达摩笑着站了起来,一切都联系起来了,他又一次拜服在金的敏锐直觉下了。
达摩拍拍手,召集了一下小组,说:“金的话是完全正确,我们一开始的方向就错了,不应该回避魔法陷阱,而应该突破它们,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才是最佳路线。”玛奇把手覆盖到他额头上,说:“金是有病,你也发烧了?那么多陷阱就算是我们都没有绝对的把握能通过。”派克诺妲又习惯性地拿出“记忆的探索”的左轮,一枚一枚地放子弹,眼睛还一直看着达摩。
达摩一脸冷汗,拨开玛奇捣乱的手,认真地说:“金给了我一个提示,进入陷阱,是九死一生,而避开陷阱,是十死无生,所以我计算了在我们刚才的路线中遇到陷阱的房间位置,最后发现如果将那几个点联系起来,正好是魔比斯环两个圆的交点,我们只需要最多突破三个陷阱,以这几个点的不稳定参数部分为突破口,就一定能走出去。”
派克诺妲摸摸头,说:“好复杂哦,你简单解释一下。”猫老大也在一旁摸着脑袋点头。
于是达摩在地上画了一个3×3的九个正方形格子,说:“这是最简单的九宫格,原理就是这个小孩子的游戏,无论是横着,还是竖着,只要连续通过同一方向的三个格子就游戏过关了,如果不能笔直地走到底,那么就会被魔比斯环无限地环绕在里面,这个迷宫就是一个更复杂的9×9的八十一宫格,也就是说同一方向上有三个九宫格,他在我们通往出口的笔直方向上的九个房间里三个房间放了魔法陷阱,这些陷阱是可移动的,随着我们的方向变换到我们的必经之路上,让我们无法在同一个方向上走到底,这就是找不到出口的原因。”
答案当然没这么简单,太阳王阿西达的迷宫是名副其实的步步危机,环环相扣,一开始第一个人在陷阱里出事了,我们就会保持戒备,察觉到陷阱就会回避,而且在这种高度紧张的心理状态下,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不愿意离开身边的人,其实分散开来,走向不同的方向,这个谜题解开的可能性也会增加,但是设计者巧妙地应用了“群体效应”心理战术,让人觉得和大群体在一起最具有安全感,一个个魔法陷阱的出现更加强了这种心理战术,让参加者越来越敏感,越来越迷失在群体产生的安心感中,而不会想到去探索、去冒险,并且对现状作出冷静的分析,像“九宫格”这样一个小孩子玩的游戏的原理,应用在迷宫的设计中,却玩了全世界的考古学家数千年,所以不能小看太阳王,不能小看小孩子。
“但是要强行突破的话,我们的实力可能还行,但是金没有念能力一定过不了陷阱,他怎么办?”猫老大忍不住插话道,达摩摸着下巴笑着说:“就算是古老的永久性魔法陷阱,它的两次触发间隔也需要一点时间,我估计,之前逃出来的人都是飞毛腿,只要我们做到一个字――快,就可以了。”
达摩冲在最前面,施展“乾坤大挪移”这种顶尖轻功沿着魔法陷阱的薄弱区域游走,等他过了一个陷阱之后,再让后来的人跟上,九个房间里,一共遇上3种陷阱――白骨魔针、死亡风暴和毒龙酸液,金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好,长年在野外奔跑生活,速度也非常快,都是安全过关,只是毒龙那关沾上了一点酸液,把金那条颇有波西米亚风格的围脖给腐蚀掉了。
最终到达了太阳神庙,达摩等人长出了一口气,除了三人一猫小组和金之外,也有如法炮制“搭便车”的四个参加测试的人从迷宫冲了出来,仔细看看这座封存了千年的帕拉卡王国的精神象征,达摩生出一阵感慨,自己跟庙这个词真是有缘啊,上一世为了少林寺那座和尚庙差点把命丢掉,这一世竟然为了这么一个神棍庙差点把命丢掉,人生真是有太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巧合了。
第二十一章 太阳之子()
夕阳残照,一片荒原上零落着残垣断壁,这就是太阳神庙的原址。去看看网 om。
它以前可能是金壁辉煌,光芒万丈,但是现在已经只剩一个空壳了,时间带走了一切,就算是在全世界最保险的迷宫中心,只要有人进来过,那么破坏就是一定的,美丽的雕塑被砸成零件部分带走,黄金的艺术品被熔解变成金币黑市流通,五彩的钻石的从神殿的珍宝变成了女人的玩物……人类本来就是充满毁灭欲和占有欲的生物。
“三窗之屋”也只剩一堵巨大天然石墙上三个窗口正对着安迪拉斯山脉的层峦叠嶂,据说帕拉卡王国的创始人就在那里出现,透过三个窗口可以知道一天中的黎明,正午,黄昏,这件形状奇特的石雕又被称为“太阳神的拴马桩”,帕拉卡人不惜一切代价,把自己的城市建筑在最高的山巅,隐藏在太阳的翅膀底下,目的是为了更接近太阳。他们最惧怕太阳的消失,每天当太阳向西落下时,他们总是担心它从此坠入无底的深渊,再也不能爬上来。这个〃拴日桩〃就是他们想把太阳牢牢地拴住,让它永不沉沦的心愿体现,它也是帕拉卡人崇拜太阳神的一件圣物,只是因为过于巨大而坚硬,无法被侵略者带走而得以保留。
唯一能稍微诉说一些当年辉煌的历史,也就是神庙穹顶上还依稀可见的巨大壁画了,看着四周残破的一切,“这些东西就是我们拼了命要拍的太阳神庙?这猎人考试也太乱来了,有什么好看的。”玛奇抱怨道,在阳光下的世界呆久了,她的话也开始多起来,只是毒舌属性发展迅速。
总的来说,达摩还是很乐意看到她的变化的,指着相机笑着说:“帕拉卡王国的太阳神庙的照片在世界考古杂志社悬赏排名前十,一张至少值一百万戒尼……”话还没说完,最近变得相当财迷的玛奇已经开始猛按快门了,过了一会儿又开始抱怨自己没多带几个胶卷了。
金则是仰望着神庙穹顶上的太阳神鹰,“三窗之屋”显示刚好到达正午时分,阳光从神鹰的眼睛里投射到他的瞳孔里,一股强烈的气从金的身上爆发,他在一瞬间化身成了光,消失在了原地,然后身体重新凝聚在太阳神庙的顶部,他的念能力觉醒了,接受了帕拉卡人的传承,竟然是特质系的“太阳之子”,能够借助光的各种特性作为攻击手段,并能用光速进行小范围移动的念能力,达摩不由得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