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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和的目光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甚至连胡靓蕾近在咫尺都没注意到。
“怎么过来了?我这儿还半小时就结束了!”
梁斯斯钟爱的是古筝,对小提琴虽有涉猎但不精通,因此对项和十分欣赏。而且这个男人痴情的程度不亚于她,彼此间有种惺惺相惜的错觉。然而这一点逐渐地滋长蔓延,终究这个男人成了她的朱砂痣白月光。在她一度认为他们没可能的时候,项和竟然主动来追求她,即使明白这个男人有太多的执念,她依然义无反顾地决定答应他的追求。
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轻松,没有负担,仿佛两个人在一起真的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可惜项和明白,这一切仅仅都是假象而已。梁斯斯未曾隐瞒过半点她的爱慕,大胆而狂热,但是又不会过度关注他的生活给他造成困扰和负担。
像现在这样正好,工作的时候偶尔过来探班,各自繁忙的时候也不腻在一块。
总之这个女人不粘人,相当适合他现在的处境。
因此心底的那份愧疚也化作了顷刻的温柔。
胡靓蕾的脸色惨白一片,整个人都是懵的,所以说才送走了一个青梅竹马,半路又杀出了一条狐狸精?
后台同仁显然见惯了这样的场面,所以都嘻嘻哈哈地继续玩闹,算是上台前的放松。然而插在梁斯斯背后的两道寒光,她不得不挽过项和的胳膊转过身来,抬眸认真打量了面前捧着鲜花给她家男朋友准备送花的女人。
妆容清新雅致,打扮清纯,确实是按照项和的喜好作出的调整。梁斯斯自然是认得这位知名的小提琴手胡靓蕾女士,人才确实生得天生丽质,可惜就是没带脑子。否则以她与其长姐七分相似的容貌,早该拿下项和了,至于混得像现在这般丢人现眼?
项和此时也注意到了胡靓蕾,唇畔的笑容加深,“来之前怎么不通知一声,我得给你留个贵宾座嘛!”
胡靓蕾把花递给他,面色稍稍动容,挑衅地盯着站在项和身旁的女人。
“路过而已,顺便来看看。”
梁斯斯微笑着把花接过来,然后妥当地搁置在一旁,丝毫没有被项和第一时间作出介绍而恼怒。仅仅短暂交锋接触,她的心机胆识胡靓蕾自叹不如。
项和轻搂过梁斯斯的肩,冲她微微一笑,“梁斯斯,我女朋友。”
胡靓蕾面上的笑容立马僵持在那儿,刚才她甚至在暗自庆幸他并没有堂而皇之地介绍这个女人。然而下一秒就惨遭打脸。
不等项和继续介绍,梁斯斯率先伸出右手友好地打招呼,“叫我斯斯就行了。可以叫你蕾蕾吗?我也很喜欢你拉的小提琴,幸会!”
自来熟的性格让胡靓蕾相当厌恶。
梁斯斯,这个名字怎么会如此耳熟?
她迅速地在脑海里搜寻有关信息。
梁斯斯?梁寒温?
对,她是梁寒温的妹妹。三年前霍启森狂热的追求者。
胡靓蕾忍不住在心底飚了句脏话。
这么不要脸的女人缠上了项和,以后只怕不会消停。
她也不会像金岚那样感性,这个女人简直理性得叫人胆颤。
可惜胡靓蕾也不是轻易认输的主,她回握住梁斯斯的右手,面上的微笑真切了许多,“你好,我还是喜欢别人叫我靓蕾。”
像蕾蕾这种比较亲昵的称呼,她更喜欢亲密的人喊她。
很明显梁斯斯不够这个资格。
小姑娘的小伎俩而已,梁斯斯也没戳破,反而顺着她的心意不与她计较,“靓蕾,待会我们要去吃饭,一起吗?”
项和的手从肩头滑到了梁斯斯的腰际,面上不露声色地跟着她的步伐,“你想吃西餐还是中餐?最近你有点上火,还是吃清淡一些的好。”
胡靓蕾站在跟前完全被忽视了,难道邀请吃饭不该征询一下被邀请人的意见吗?
尽管她也没真的想跟着一起过去,但内心还是被这种不被重视的感觉气愤到了。
“我都ok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梁斯斯嗔怒地瞧了项和一眼,这才回过头对胡靓蕾笑笑,“今晚想吃什么你就点,狠狠敲你师兄一顿!”
瞧瞧,这就是梁斯斯这个女人的高明之处了。
三两句话轻松地解释了她在项和心目中的地位,顺带告诫她不要痴心妄想,这个男人是她梁斯斯的,论辈分,胡靓蕾还得叫她一声嫂子。
继续待在这儿也没什么意思,胡靓蕾咬咬牙尽量压抑住自己的情绪,“不了,我待会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们约会了。”
目送胡靓蕾离开后,梁斯斯嘟着嘴松开项和的胳膊,“别想着忽悠我,胡靓蕾可是追了你好多年,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吃的哪门子飞醋。”项和好笑地拉过她的手,然后挤眉弄眼,示意这里还有外人在,多少给他一点面子,“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是我,不是吗?”
他的声音像清冽的泉水,一下就抚平了梁斯斯的焦躁。没错,不管项和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留在她身边,最重要的此刻挽着她胳膊搂着她的男人就是他,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
直至演奏会结束,项和换上便装后跟梁斯斯一起坐进了车里。
梁斯斯搂着他的脖子红唇送了上去,“今晚去我家吧?别回去了。”
第70章 【//】()
第七十章
这是项和第一次在梁斯斯这儿过夜,漆黑的夜色里他站在阳台上抽烟吹着冷风,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放空他的心房。
往常时候,他们顶多在附近酒店开房解决,项和从来没想过要把她带回自己的住宅。即使跟梁斯斯发生了关系,他也不认为他们今后会有什么瓜葛。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各取所需而已。
没错,他又从梁斯斯这里获取到了可靠的消息,唇畔的笑容愈发冷漠。
他掏出手机拨了一组号码,然后轻声交待对方后迅速掐灭电话,连同通话记录一并删除。
睡梦中翻身摸索半天床边又空荡荡的,却还残留着那个人的余温,梁斯斯皱眉坐了起来,目光落在衣架上的衣物,那颗狂躁的心莫名又被安抚了下来。
她的思绪很快飘到了三年前,那是她第一次疯狂地爱上那个男人,却也被他毫不留情地打了脸。
她的心隐隐发痛,尽管时隔多年,她依旧难以忘怀。
二十出头的年纪,总会幻想着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有一天会踏着七彩祥云而来,然后单膝及地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
可惜后来一切都变了。
那是在遇见霍启森之后。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有他那么好看,清新俊逸,与她往日里交往的纨绔子弟决然不同,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能让她倾尽所有。
她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家世显赫,所有人都像捧着宝贝似地将她赞到了天上踩在了云彩上,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霍启森也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可惜,她料错了。
霍启森待人彬彬有礼,从不过分主动也不过分疏远,他就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他摇摆不定地在空中飞舞,没人能够预料到他最终会飘向哪里。
年轻的梁斯斯唯有美貌而无城府,做事尤其莽撞。她恃宠而骄,竟然天真地以为霍启森真的仅仅是靠着梁寒温而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少女该有的矜持她完全丢弃了,只为了能够在他身后占据一席之地。然而不管她做什么,霍启森都没有特别的反应,直到她单方面地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之后,霍启森不动声色地在右手上戴上了戒指,更是明确澄清他们之间的关系。
梁斯斯仿佛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从来没人能够让她如此狼狈,霍启森是史上第一人。她红肿着双眼去跟梁寒温诉苦的时候,她的好哥哥竟然头一次对她说下了重话。
那样冷酷无情的眼神,她至今想起依旧让人觉得心寒。
他说:“斯斯,你是梁家的养女,你应该知道自己的使命。梁家培养你多年,将你捧得高高在上,不是为了让你为了一个男人作践自己!梁家需要的是你的美貌,需要的是你从容不迫地从那些权贵家族里拿到有用的信息。”
露骨的真相赤/裸裸地掀开,梁斯斯的脚就像踩在了棉花上虚软无力,要不是手边还有一堵白墙,那个时候她已经倒在地上了。
原来一切都是假的。
从福利院被接过来的时候,她确实很开心,因为她被富贵的人家收养了。虽然那时候年纪小,不懂院长妈妈为何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