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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的肉质中充沛着海参皂甙、精氨酸等种种神奇的成分。
提起海参皂甙或许大家都会很陌生,那么,人参皂甙呢?所以海参的价值就不必再过多赘述了吧?
再譬如精氨酸,这可能也是一样陌生的新鲜名词。
但!
这个时候,姑娘们,摸摸你们白白嫩嫩的小脸蛋好好想想,是不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精氨酸就是胶原蛋白的前身。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海参富含着纯天然、更易吸收的高质量高等级胶原蛋白。
只要烹饪得当,妥妥的美容圣品!
一群人都专心致志的等待着林愁出手,秦武勇的十几台设备镜头也都对准了林愁。
山爷念叨着,
“看林子做菜,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就跟怀了春的小丫头似的。”
盆栽一揉肚子,
“我很确定你那是馋的饿的。”
“嘘。。。”
用刀将海参顺剖开时,那种海参特有的坚韧质感所发出的“咯吱”声清晰可闻。
林愁笑了笑,
“这才是好东西。”
海参的肚子里除了碳酸钙的凝聚物,还可能有各种贝类残片以及隐鱼,需要仔细清理干净。
而把所有海参洗净之后,就需要用到一种不太常见的手法——海参抻拉术。
第六百六十七章 海参抻拉术()
即使在大灾变前,海参抻拉术也难得一见。
究其主要原因,是除了沿海城市外,鲜活的海参非常难以见到。
海参肉质中饱藏着相对含量的精氨酸活性因子,这些因子是处于未激活状态的,在四十度左右的水温中会有一部分转化为胶原蛋白,给肉质增添绵软的弹性和韧度。
烧上一盆,试了试水温合适后,就见林愁拿起一只海参浸入其中,轻拢慢捻抹复挑,手法娴熟动作迅速,一双手十根手指有种在弹奏着动听的乐曲的感觉。
白素人这个专职艺术家眼睛放光,
“好漂亮的手法。。。何不操琴弄乐。。。用来接触锅灶炊具,着实浪费呢。”
蓦然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吞了吞口水,似乎是回忆起某种令她流连的味道,
“好像,也不算浪费呢!”
山爷咋舌,
“我去,这种熟悉的手法。。。莫非,莫非是加藤老师的隔代传人么。。。”
秦武勇凑过来,
“诶?加藤老师是啥?也是很厉害的厨师么,这姓好奇怪啊,还有人姓加么,我怎么没在基地市里听说过。”
山爷绷着脸皮继续慷(xia)慨(ta)陈(ma)词(che),
“那可是一个很久远的传说了,据说此人乃是大灾变前号称‘神之一指’的传说级。。。呃,大厨!其手法令人望尘莫及望而生畏自愧不如,总之就是牛哔到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人物,无数妹子崇拜,无数宅男向往”
秦武勇,
“???”
“手法厉害我能理解,做菜也能做到妹子崇拜宅男向往?怎么看也不科学吧!”
山爷觉得这货真他娘的烦人,
“咳咳咳,说多了,看林子做菜要紧,磨磨唧唧的,死远点。”
秦武勇觉得自己委屈的不要不要的,不过看山爷的状态随时可能擎出大斧子抡人,立刻识趣的缩回去不吱声了,毕竟狗命要紧狗命要紧啊。
海参在林愁如此这般的动作下渐渐延展开来平铺在水面,又待片刻之后,已经薄如纱布,面积达到半米方圆。
司空都懵了,
“卧槽。。。这是什么原理??”
白素人惊叹道,“好,好厉害啊。”
林愁笑着说,
“你们也来试试?很简单的,浸一下水,慢慢的抻开就可以了。”
众人全都摇头。
最不客气的就是黄大山了,上手就拿起一只海参,
“咯den”
山爷尴尬无比,
“咳咳,误会误会。。。”
顺手蘸了点秦武勇弄出来的葱蒜香醋汁,可怜的海参就消失在那张饕餮巨口里,嚼的咯吱作响。
“emmm,还挺鲜的,不错,挺好吃。”
众人无语,
“所以其实你就是想吃个海参对吧。”
“咳咳。。。看破不说破嘛,这样大家都挺尴尬的。”
“尴尬的只有你自己而已!”
又五分钟后,这只海参已经被抻成两米直径的圆形,比纸还薄,海参的突刺也变成一个个颜色略深但毫无凸起的圆点,透过铺平的海参完全可以看清后面的东西。
这时的海参中的精氨酸成分已经部分溶解,激活转化为种种胶原蛋白,一方面让其质地更为绵韧,一方面更易入味。
这个过程相当耗时,即使是手艺娴熟如林愁,将一只海参抻拉至恰到好处的地步都需要十到十五分钟的时间,更何况是一整份葱烧鲜海参,耗时更加繁多。
将所有海参抻拉完毕后,烧上一锅开水倒入盆中,待其稍微冷却十几秒钟,再将抻拉过的海参铺放其中。
海参“薄膜”在水中迅速回缩,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近乎完全恢复到未抻拉之前的状态,且更加饱满丰腴,内里成分,已然又经历了一次转化的过程。
厨师对于食材的把控,有时就是如此神奇,妙不可言。
“哇!怎么可能。。。”
“不可思议。”
“完全变回原来的样子了,还是圆滚滚的耶。”
林愁将海参捞出放到一旁,
“其实并不是完全恢复,是要比没有经历抻拉时更体积更大了一些,你们看”
林愁轻轻的抖着碗,海参在石碗中像是皮冻一样轻轻颤抖。
未经抻拉的海参虽然也会颤抖,但是肉眼就能看出那时的海参要比经过抻拉的海参“僵硬”许多,质地更贴切于“脆韧”的形容。
海参内部的纤维结构在抻拉之后已经被破坏,已经可以称之为“徒有其形”了。
如果想吃一道葱烧鲜海参,尤其是经历了这一番折腾的海参,有几个食客能想到简简单单的一道菜,需要如此繁琐复杂的操作?
费力不讨好的精工细作却得不到认可,可谓是一番操作猛如虎,输出不到百分五,所以很多厨师都宁愿选择烹饪水发干参而不是鲜海参。
提到海参,就不得不说到袁枚的随园食单里面对海参的描述,
“海参无为之物,沙多气腥,最难讨好,然天性浓重,断不可以清汤煨也。”
针对于此,大灾变前一代名厨王世珍针对海参“天性浓重”的特点,采取了以浓攻浓的做法,以以浓汁、浓味入其里,浓色表其外,以期达到色香味形四美俱全的效果。
据说因此就有了鲁菜经典葱烧海参,究竟事实真相是否如此,已不可考。
林愁踅摸了半天,
“刚才我记得谁摸了几个小鲍鱼上来,放哪儿了?”
“咦,我捞上来的,就放。。。”
“大傻,你吃什么呢!!”
“嗝”夏大傻打了个嗝,不太高兴的摊开手,他的手里还剩三只小的可怜的鲍鱼,“嘿嘿,你们找的是这个?”
“。。。”
林愁顺手接过,
“算了,将就着用吧。。。”
鲍鱼切片海参切段,分别焯滚水。
上好的大葱切成长段,浸在酱油中几分钟,热锅起油烧出浓香的葱油,白糖炒出糖色,再放入鲍鱼薄片炒香,随后倒入海参段,盐,姜蒜汁,烹酱油,黄酒,少许。。。。。。
“厉害了我的林子,合着你那箱里原来还放了一瓶子鸡汤呐??”
“咳咳。”
是的,烹入少许鸡汤。
两分钟后,浓油赤酱自来芡,葱烧海参,大功告成。
第六百六十八章 吃出个知己()
没人愿意搭理林愁那个“菜上齐了再动筷是基本礼貌”的怪癖,姑娘们除了盆栽之外还多少要矜持一点,而男人这边,山爷那货恨不得菜出锅了直接倒在他嘴里。
海参是种很单一很纯粹的食材,一说滋味,二说的是质地。
焦香的葱油首当其冲,瞬间激活了众人的嗅觉,这就像访客到来时的门铃,提醒着大家到了接待舌尖上的贵宾的时刻。
海参一入口,瞬间便能体会到那种浓油赤酱的顺滑和丰腴,林愁就地取材的小鲍鱼更能带来一份滋味间的刻骨缠绵用鲜鲍鱼烹饪鲜海参并不常见,多数人都会选择更加方便实用的鲍汁以及耗油,同样能够带来出彩的味觉和视觉体验。
不过,这两种同样来源于海洋的顶级食